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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輸住院,打贏坐牢”,南沙警方偵辦兩起鬥毆事件一人已被批捕

文/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付怡

近日,南沙警方經辦多起打架鬥毆事件,都說“君子動口不動手”,而這些人的衝動讓他們付出了極大的代價。南沙警方提醒,打架鬥毆,不僅是“打輸住院,打贏坐牢”,更可能面臨拘留、賠償、刑期等“高額成本”。

7月4日11時許,橫瀝鎮某專案工地宿舍的兩名工友因工作意見不合而產生爭執,進而發展為互毆,最終以一方被打至輕傷二級,一方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檢察院批准逮捕的悲劇收場。

無獨有偶,7月11日9時許,一名摩托車駕乘人員在變道轉向時與一名小轎車司機發生口角,互相鬥氣,甚至雙雙下車大打出手。最終,小轎車司機受輕傷,而該名摩托車駕乘人員則因涉嫌故意傷害被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打架成本有多高?南沙警方表示,如果因打架造成對方輕微傷的,你需要面臨5-15日的拘留以及500-1000元的罰款;造成對方輕傷的,則可能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相應的賠償金;如果造成對方重傷,等待你的則是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以及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除此之外,訴訟費用、律師費用、醫藥費用和誤工費用等一系列附加成本樣樣少不了;而更重要的是,一旦在公安機關留下前科劣跡,犯罪記錄將伴隨你的終生。(更多新聞資訊,請關注羊城派 pai。ycwb。com)

責編 | 柳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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