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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寄養成剛需,新興行業亟待規範

“十一”長假臨近,許多養寵物人士需外出旅遊,攜帶寵物出行不方便,因此寄養寵物成剛需。目前,不少寵物店的寄養服務價格,按照犬隻的大小都有不同程度的上調。一些寵物店主表示,不少市民都是提前一兩個月就開始預定了,現在僅剩少量位置,如需寄養要趁早。(9月18日新華網)

隨著民眾生活水平提高,越來越多的人飼養寵物,寵物已由“附屬品”變為“陪伴品”。“十一”假期臨近,寵物寄養的生意火爆,常常一“籠”難求,而其服務價格也“水漲船高”。筆者認為,寵物寄養漲價格更要“漲服務”,在節日期間一定要提高服務質量,盡心盡力做好寵物的寄養服務工作。同時,針對這一新興行業,亟待制定相關法規和統一行業標準予以規範。

由於公共交通工具的限制,寵物通常無法和主人一起乘坐汽車、火車等出行。在平時特別是節假日,寵物主回老家、走親訪友或長時間出差和出遊等,不可能將狗狗等寵物留在家中,一般都會選擇寄養他處。除一部分人將寵物交給親朋好友代養外,不少人會將寵物交給專業機構來寄養。“十一”、春節等長假,寵物寄養生意十分火爆,可謂一“籠”難求。供需關係失衡,供小於需,導致寄養服務價格上漲,屬於市場調節,也在情理之中。但是,寵物寄養服務價格上漲,其在服務質量上,也應當相應予以提高,這樣才是物適其值,讓消費者多花錢但認為很值得。如果由於生意火爆而不注重服務質量,甚至服務質量還不如平時,最終消費者也會用腳“投票”,將不利於寵物寄養行業健康發展。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寵物是個人財產。雖然將寵物寄養在專業機構裡比較放心,但仍有不少寵物主還是擔心寄養期間出現問題,如生病、受傷或死亡。這種擔心顯然並非多餘,由於寵物在寄養過程中,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雙方事前如果沒有協議,或僅僅是口頭協議導致“口說無憑”,一旦出現寵物死亡、丟失、被盜等意外情況,寵物主就有可能投訴無門,面臨維權難的問題。

其實,寵物主在專業機構有償寄養寵物,本身已經形成了法律上的代管關係,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糾紛,在寄養寵物前,雙方最好籤訂正式的協議,明確雙方的責任,比如明確寵物的種類、外貌、健康狀況,對寄養的時間、清理、餵養費用,甚至對一旦發生寵物生病、受傷、丟失、傷人等情況進行約定。這樣,在寄養期間發生意外,也就可以按約定解決問題,不會出現推諉、扯皮的現象。

寵物服務屬於新興行業,包括寵物診療、洗澡美容、寵物訓練、寵物寄養等,市場潛力巨大。然而,針對寵物服務行業,目前尚未制定專門法律法規和統一的行業標準予以約束和規範,完全處於“自由發展”階段。再加上監管方面缺位,寵物服務行業各自為政、良莠不齊,很容易造成無序、混亂的市場競爭,將嚴重製約這一新興行業的發展。因此,政府有關部門要與時俱進,針對寵物服務的市場剛需,不僅要加大對行業的扶持力度,還應儘快制定統一的行業標準,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並運用監管手段敦促行業規範,從而引導寵物經濟走向正軌。(丁家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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