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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民國血案引起的聯想

民國時期,北京正陽門外成衣鋪,有個夥計叫吉殿年,39歲,冀縣人。在東花枝衚衕,結識妓女劉紅寶,二人感情融洽,相處甚歡。吉殿年經常往劉紅寶那裡跑,品茶、住宿二年之久,揮霍大洋約三百餘元。

後來吉殿年因為生意不佳,手中不充裕,來往比以前少了。該妓女於是偶爾給點白眼,對吉殿年的總總要求起初還敷衍一下,後來因為結識了遊客任某,熱度迅速升高,對於吉則形同陌路人。

吉殿年並不介意,仍然經常去品茶,該妓竟然開始躲避,並有時指桑罵槐,嘴巴不乾淨。吉殿年懷恨在心,但仍念其舊好,不與她計較。

一起民國血案引起的聯想

一晚,吉殿年閒來無事,又到這個妓女處品茶,她竟然匿而不見。經吉殿年從他屋將其找出,憤怒而惡語相加,當時二人小有口角,吉遂出門而去。

吉殿年回鋪後倒榻思念,越想越恨,輾轉終夜,不能成眠。一時忿恨難伸,以致萌了謀害之念,遂於前門外打磨廠永盛刀剪鋪,購得極堅銳菜刀一柄,掖藏腰間,先往酒店痛飲一番至下午九時許前往。

這時候,該妓正在屋內閒坐,吉見之不由憤火中燒,當由腰間將菜刀掏出來,持舉在手,揭簾闖入屋中,不容分說,舉刀用力摟頭便砍。當時鮮紅血水噴濺,該妓即以左手搪躲,並大呼救人。

吉毫不之理,大砍特砍,院中游客聞聲,驚慌往外便跑,其他妓女毛夥等亦皆驚駭奔逃,哪裡敢奔前看瞧。毛夥張順即往口外大喊警察,門外及巷口行人聞聲圍觀。

警察巡官等十數名跑到現場,見兇犯尚在屋內,當時欲行闖入逮捕。該兇犯一時看見警察前來,即以手持之刀,照著咽喉自抹,即時迎刃倒地血流成河。

警官先將證物兇刀一柄拿出,見妓女被砍得血肉模糊,已暈迷不能言動。又見地下有手一隻,血跡淋淋,慘不忍睹。檢驗兇犯略有氣息,派人以軟床抬送外城官醫院調治。

這妓女已不能往送醫院,電請派員前往驗治。兇犯到院後經值夜醫官楊達善驗視喉部傷痕,口長約寸許,幸好嗓門和氣管尚未傷及。當依法以藥針縫好,敷藥纏裹,因傷過重,留院調治。

妓女傷勢則大不一樣,頭部刀傷四處,左腮上部一處,深均及骨,左手由腕際已斜被砍掉,右手食指亦被砍掉,傷極沉重。遂將傷口縫好敷藥,以布纏裹,在娼寮調養。

從這個故事可以得出以下幾點結論:

1。狎妓在民國十分普遍,隨便一個什麼人,只要手頭不至於太緊就可以狎妓。文中的吉殿年並不是什麼有錢人,也照樣跟妓女往來頻繁。

2。民國的娼寮業和發達,妓女也並非什麼罕有之物,業務可以在民居區開展,甚至可以跟遊客長期生活過日子,久而久之順勢變成夫妻也是常有之事。這裡的吉殿年和劉紅寶就是這樣,天天在一起過日子,還不耽誤做生意。

3。文中吉殿年因貧而早到妓女的嫌棄,進而因愛生恨,幹出傻事,實乃痴人一個!同妓女的感情可當真,也不必太當真,人家也要過掙錢日子,怎麼可能廝守一輩子。吉是錯把生意當作了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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