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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地4名幹部被處分!

為進一步嚴明紀律,督促黨員幹部、公職人員守紀律、講規矩、知敬畏、存戒懼,堅決杜絕酒駕醉駕行為,維護黨員幹部良好形象,近日,江西省撫州市南豐縣紀委監委實名通報了4起黨員幹部酒駕典型問題。這4起黨員幹部酒駕的典型問題是:

江西一地4名幹部被處分!

南豐縣住建局村鎮規劃管理站幹部盧智新酒駕問題。2018年9月20日,盧智新飲酒後無證駕駛無牌普通二輪摩托車途經縣城老油庫路段時,被交警當場查獲,且被處以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2021年7月,盧智新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南豐縣教師進修學校附屬小學教師劉國友酒駕問題。2018年11月22日,劉國友飲酒後駕駛無牌普通二輪摩托車途經縣城老油庫路段時,被交警當場查獲,且被處以罰款15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2021年7月,劉國友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南豐縣委宣傳部職工李小兵酒駕問題。2020年11月7日,李小兵飲酒後駕駛小型轎車途經縣城儺鄉大道與昌廈公路交叉路口時,被交警當場查獲,且被處以罰款15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2021年7月,李小兵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南豐縣洽灣鎮加津村裡堡組普通黨員江良風酒駕問題。2018年8月22日,江良風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且未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途經縣城老油庫路段時,被交警當場查獲,且被處以罰款1700元以及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2021年3月,江良風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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