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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時期的一樁怪案,女婿告岳父,岳父告女兒,女兒為何不知實情?

01

在清朝乾隆年間的時候,清苑縣發生了一樁怪案。女婿張財,二十來歲的大小夥子。岳父李全前,四十歲出頭。兩人到縣衙互告對方。女婿告的是岳父扣留妻子,不讓其歸家。岳父告的是女婿謀害女兒。

相互狀告對方的案子很多,多數是其中一人說謊。而這起案子卻不同,屬於兩者都被矇在鼓裡,都不知道實情。也可以說,翁婿倆都屬於靠猜測狀告對方,因為都拿不出證據來。

那麼說,這件案子到底原來如何呢?還要從數月之前說起。

女婿張財跟妻子李氏屬於新婚燕爾,倆人剛結婚不久。按照當時當地的習俗來講,兩口子成婚以後,需在三個月後回孃家,這個叫回門。

要是根據現在的規矩來說,應該是新婚之後的第三天回孃家。有的在老丈人家住一天,有的住三天,還有些地方必須當天去當天回。所以跟古時候不一樣。

眼看小兩口結婚有三個月了。這一天,妻子李氏早早起來收拾衣服,鍋碗瓢盆,反正該帶的都帶上。整得跟個逃荒的似的。因為要在孃家住不短時間,路程也遠。所以帶的東西也多,走得也早。按現在的點來說,早上六點就出發了。

女婿張財家裡不富裕,僱不起馬車。家裡邊拉磨,或者走遠路。就把棚子裡養的毛驢兒給牽來,當交通工具使。您想啊,他們家不論幹啥,都指著這頭毛驢兒。毛驢兒累得都脫了相了,也瘦,也拐。總而言之吧,跟一般的毛驢不大一樣。

從婆家往孃家去,路上得走將近一百里地。張財怕媳婦兒累著,給毛驢兒背上墊了塊毯子,讓媳婦兒坐上去。自個兒呢,就在地上跟著走。

兩口子路上也沒多少話說。就這麼走了約二十來裡地的時候,張財在路上碰見了一個熟人。倆人打小就認識,只是平時來往少,可沒想到在這荒郊野嶺的碰上了。

張財覺著兩人許久不見,停下來說說話。媳婦兒不行,催他趕路,擔心天黑趕不回孃家。張財對她說:“你呢,趕著毛驢兒往前走,我跟朋友說幾句話,一會兒跑兩步就能追上。”

就這麼地,李氏坐著毛驢兒獨自往前先走,張財站這兒跟朋友說話。

其實兩人也沒說幾句,無非也就是各問好否,問問最近在哪兒高就,在哪兒發財。趕等兩人說完話,張財去追妻子,壞了。怎麼呢?妻子不見了,毛驢兒也不見了。

按說大路寬寬,毛驢兒也走不快,前後隔個一里地就了不起了,怎麼說沒就沒了呢?張財趕緊望岳父家裡跑,一邊跑一邊心裡還在想:興許妻子剛才生氣了,快驢加鞭地回了孃家。

要是倆人慢慢悠悠趕這一百里路,那指定得足一天。可如今妻子不見了,張財心裡著急。所以一路跑跑歇歇,剛過午時就跑到了岳父家。進門連口水都顧不上喝,急忙喊妻子。

由打屋裡邊出來的,不是妻子李氏,而是李氏她爹,張財的岳父。岳父一臉疑惑的走出來問他:“你倆這是咋滴啦?幹仗了?”

張財趕緊賠笑:“沒有,那什麼。。。。”嘡嘡嘡,把前邊發生的事兒說了一遍。

岳父說:“我從早上起來到現在就沒出門,也沒見女兒回來呀。”

這可把張財急壞了:“您老可別開玩笑啊,是不是你給藏起來了?”

岳父要是有一把槍非得“突突”了他不可:“你說的這是什麼話,我這一把年紀了,什麼玩笑能開不能開的,我能不知道?唉唉唉唉”

沒等岳父把話說完,張財已經跑出去,跑沒影兒了。趕等岳父走出大門的時候,張財又回來了。岳父又張嘴說了:“我說你先別急,先想想她能上哪兒去,然後再找。”

張財也顧不上說話了,氣喘吁吁地抓著岳父的衣裳袖子往後院走。幹嘛去呢?讓岳父把他家毛驢牽出來,自己騎上找得快。

從岳父家出來,張財騎上毛驢兒一路狂奔往家趕。他覺著妻子既然沒回孃家,那就可能是返回去了。所以這一路上呀,是小皮鞭狂抽,抽的毛驢屁股都快冒煙兒了。等張財到家的時候,腿都不能走道了,成了羅圈腿。怎麼的呢?沒上墊子,倆胯跟驢肚子哪兒磨的。生疼啊。

回到家一瞧,大門緊鎖,這可怎麼辦?妻子沒回孃家,也沒回自個兒家,她能去哪兒呢?

這會兒天都黑了。張財把門給開開,回到屋裡坐下,就想今天這事兒。想著想著,可就把兩口子成婚前的一些事兒,給想起來了。

想當初,媒婆給牽好線,兩口子馬上就要成婚了。岳父坐地起價,非要再讓張財家給多出一匹絹不行。鬧得當時兩家都有些不愉快。莫不是岳父真的把妻子給藏起來了,誠心不想讓自己好過麼?

張財這一晚上沒睡好。一邊是因為妻子不見了,急的;另一邊是因為他是騎著驢回來的,兩個胯疼得緩不過來,睡不著覺。

恍恍惚惚,這一宿算是過去了。次日一大早,天還沒亮。張財從家裡又找了塊毯子,墊在毛驢背上,自己坐上去,晃晃蕩蕩又朝岳父家去了。您瞧,這次長心眼兒了。

這一去,可就把事兒給鬧僵了。張財堅決認為是岳父窩藏了妻子,而岳父堅稱沒有。並且自己把女兒嫁到了他家,現在無故失蹤了,想來應該是張財謀了女兒的命。這才有了倆翁婿鬧公堂的事兒。

清朝時期的一樁怪案,女婿告岳父,岳父告女兒,女兒為何不知實情?

02

事情的來龍去脈算是說清楚了,那現在就看看從何入手來找人,找毛驢吧。

知縣老爺姓王,在當地威名赫赫。王縣令思索了一陣後,安排衙役們分兩班。一班去張財家附近打聽訊息,另一班負責找李氏和毛驢。

清苑縣不算大也不算小,衙門裡前前後後也有六七十號兵丁。人多了,事兒自然也就好辦,辦得也有效率。

清朝的時候,衙門裡的人不少,影視劇裡顯示得少,那是因為經費緊張。實際上動輒都在六七十號左右。有些個比較大的縣,能有一百來號人。

因為派出去的人多,加上張財他們家驢也有特色,所以找起來也省事兒。

就在衙役們路過一家飯館兒門口時,叫見了一聲驢叫。這時候大夥兒對驢都敏感,甭管是不是要找的驢,聽見了叫聲,肯定要看看才行。

就這樣,順利在飯館兒後面找到了這頭“醜驢”,您說巧不巧?

驢是找到了,案子還沒破呀。於是,飯館兒的老闆、賬房、夥計一干人等,都被帶回了縣衙。

一經審問,飯館兒老闆說了:“老爺,我等冤枉啊,這驢是從郭三手上買來的。小的也就是貪了個便宜,官司與我無關吶。”

郭三可不是什麼善人,是當地出了名兒的地痞流氓加無賴。上達八十歲的孤寡老人,下至剛會走的孩童,就沒有他不欺負的。

王縣令是何許人也,你郭三在外面欺善行惡,那是沒落到縣令手裡。如今該著郭三倒黴。王縣令也不含糊,馬上令人把他給拘了上堂。

為什麼說郭三倒黴呢?把郭三帶上大堂之後,王縣令直接問他:“毛驢之事你可知道原委?還不快快將你行兇害人的事兒如實講來。”

殺人害命的事兒直接往他頭上扣,這算他倒黴不?郭三矢口否認,王縣令直接給來了四十大板。

您各位要覺著王縣令這案子審得糊塗,不問青紅皂白就給人上刑,那您還別說,王縣令就是故意的。但是這四十大板可沒白打,因為從他嘴裡還真就掏出來了些東西。

郭三以為自己殺人的事敗露了,又挨刑不過,就把自己犯下的罪講了出來。

原來這郭三跟孔佃戶家的閨女是相好。但是孔佃戶看不上郭三,執意要把閨女嫁給別人。郭三不捨,孔女有意。所以倆人暗地裡有往來。還經常偷摸的上孔家幽會。

話說,就在頭兩天晚上。郭三又偷摸的爬上了孔家的牆頭,翻牆來到孔女門前。剛準備推門進去,不想,竟聽見了裡邊有男女“唧唧歪歪”的聲音。郭三以為孔女有了新的相好,拋棄了自個兒。所以一氣之下,抻出自己隨身攜帶的刀,闖了進去。就這樣,郭三趁著夜黑,將床上的男女砍死在了他的刀下。臨走時看見了拴在門口的毛驢,郭三順手把驢牽走賣了,剛準備要潛逃,沒想到就給衙門裡的人給抓著了。

到這會兒,大家都以為,被郭三殺死的兩個人裡邊,應該有一個是張財的妻子李氏。只是不知道另一個男人是誰,也不知道事情怎麼就發生在了孔佃戶家裡。

既然聽說了這樁人命案,王縣令肯定是極為重視,當即帶人趕赴孔佃戶家。

事情都發生兩天了,屍體怎麼可能還留在原地呢。衙門裡的人見案發現場沒有屍體,也沒有了任何當時留下的線索,氣得直跺腳。

王縣令指著孔佃戶大聲問道:“屍體呢?”

孔佃戶本來就心虛,“撲通”一聲跪下,說:“老爺息怒,我老漢也是命苦。女兒與郭三情不斷,已經讓我很是頭疼了。不想昨日早晨老婆子來喊女兒起床,怎麼也喊不起來。強行推門而入,就瞧見了兩具屍體。其中一個是我家女兒,另一個是任丘縣的劉金財。劉金財是任丘縣的一名財主,我本是租了劉財主的地,近日到了收租的日子。想必他是來向我收租的,但不知為何卻又來玷汙我的女兒。小人怕影響女兒名節,所以偷偷把他倆的屍體埋在了後山腳下的荒地上。”

王縣令見孔佃戶此時已是哭得一塌糊塗了,想來他所言應該不假。於是問他:“你且帶本官前去檢視屍體,本官定當給你做主,還你清白。”

孔佃戶抹了抹眼淚,答應了一聲,帶著眾人浩浩蕩蕩地來到了後山埋屍體的地方,指了指地上的土堆道:“就是這裡。”

王縣令一聲令下,幾個衙役三下五除二,把屍體給丟擲來了。可憐啊。孔佃戶埋人的時候,連副棺材都沒給女兒準備。就拿了張席子捲了卷。但是令人詫異的是,挖出來的不止是財主和孔氏的屍體。還有一具屍體竟是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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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本來尋找李氏的案子才剛剛有了轉折,豈料又無端冒出來三具屍體。案子越來越複雜了,這讓在場的所有人都陷入了疑惑。因為已知是兩具屍體了,可這和尚又是誰?

仵作的工作還是要做的,上前檢驗吧。檢驗完了跟王縣令說:”大人。經檢驗,孔氏和財主身上的傷,與郭三的刀吻合,兩人刀傷均在前胸。但是那和尚卻是後背為刺傷。”

為了弄清楚和尚的身份,王縣令命人去通知了保長前來認屍。

保長來了一瞧,還真就把這個和尚給認出來了。說是在附近的一座寺廟裡修行的和尚。本就是一座小廟,廟裡就只有兩個和尚。死的這個叫空然,還有個徒弟叫慧明。

王縣令思量了一番,覺得突破口應該在小和尚身上。所以安排了兩個衙役去廟裡找小和尚。

忙活了一通,大夥兒也都累得夠嗆了,連中午飯都沒吃呢。王縣令招呼保長在此地看著屍體,眾人先回了衙門。

回到衙門之後,王縣令思來想去覺得不對勁,但又說不出到底哪裡有問題,就這麼呆呆地沉思。不一會兒,出去的兩個衙役回來了。“回稟大人,我等沒能在寺廟找到小和尚,但據附近的村民說,前日見這師徒二人云游去了。”

王縣令聽了之後說:“你先把孔佃戶放回去,仔細觀察他的動向;然後差幾個人繼續打探小和尚的下落。”衙役諾了一聲,出去了。

這孔佃戶從衙門裡出來,匆匆忙忙往家趕。回到家後,先把大門給關上,然後回到屋裡跟老婆子說事兒去了。衙役們跟在孔佃戶的身後,這一切可都看在眼裡了。因為是大白天,也不好翻進去聽聽老兩口說的什麼。

這邊呢,幾個衙役來回找小和尚。可整個清苑縣快被翻遍了,依舊沒有任何所得。這一天算是過去了。衙役們紛紛回到衙門,把各自所見所聞,都跟王縣令彙報了一遍。

第二天早晨,王縣令加派了人手,讓他們沿著清苑縣周邊打探小和尚的去處。因為他知道,只有找到了小和尚,才能知道老和尚的死因。而老和尚的死因可能跟整個案子都有關係。

另外又差了人去提孔佃戶。孔佃戶一宿沒睡好,心裡有事兒。等衙役們上門去拘他的時候,孔佃戶還沒起床呢。簡短截說吧,把孔佃戶給帶上了堂。

王縣令呵斥孔佃戶說:“本官念你可憐,故不加以追究你的責任,你卻隱瞞實情。你可知隱瞞之罪?來呀,給他上夾棍,看他還不老實。”

孔佃戶一把年紀了,哪裡受得了夾棍的罪。衙役們才把夾棍給他套上,還沒開始發力,孔佃戶已經發出嚎叫的聲音了。連忙喊道:“大人,我說實話。”

王縣令呵呵一笑,說:“如果這次你若還有隱瞞之處,本官還會給你上大刑。”

其實孔佃戶也沒說謊,只是選擇性地說了一部分而已。孔佃戶顫顫巍巍地說:“劉財主不是本地人。上清苑縣收租的時候,趕了一輛馬車。給他趕車的車伕叫劉福,他也知道劉財主跟我女兒被害的事兒。埋屍的事情,其實是我們兩個人商議之後決定的,而且主意還是他給出的。因為劉財主這次收了不少租金,錢財都隨身帶著。我倆把他的錢財對半分了以後,把屍體埋在了後山。車伕分得錢財之後,就投奔他家親戚去了。大人,小的再沒什麼隱瞞的啦。”

“你可想清楚了?還有沒有什麼遺漏的地方?車伕就沒說去什麼親戚家嗎?”王縣令又問。

孔佃戶又回想了一下,說:“他們來的時候帶了個婦人,說是迷路了,在我家借住一宿。沒成想,發生了命案,這婦人也不見了。關於車伕,好像聽他說要去歸德府,可就是不知道他說的是不是真的,也不知道具體在歸德府什麼地兒。”

等王縣令瞭解了這一切之後,心裡也琢磨得差不多了。唯今之計,是把關於整個案子的相關人員都找到。車伕要找,小和尚要找,李氏也要找。

沒等這邊審完案子,王縣令就傳令下去了。命令捕頭帶一眾衙役去探這三人訊息。因為連續幾天在城內搜尋得不到結果,王縣令只得讓大家往城外追尋。

茫茫人海,找個人就跟大海撈針一個樣兒,甭想三天兩日能把人給找著。

這不,一轉眼,時間就過去了一個多月。雖說案子一直懸著,可總有破的一天。衙役們也從來沒有停止過搜尋這幾個人。

俗話說:無巧不成書。天底下的事兒就是湊到了一塊兒,才湊成了一樁樁的奇案。

張財,李氏的丈夫。這天正在家裡忙農活兒。遠遠地看見路上有個喊他。張財走近一瞧,這不是一個多月之前自己碰上的那個朋友嘛。就是因為他,自己媳婦兒才走丟了。

張財看見他走過來,心裡恨的是不行不行的了。但是面兒上還得笑著問:“您這是剛回來啊?”

“啊,剛回來。我跟你說件事兒。我在歸德府的一個小鎮上,遇見你家妻子了。”

這一句話讓張財是又驚又喜,恨不得抱著他親一口,奈何都是男人,下不去嘴。既然探得了妻子的訊息,趕緊問問具體是在哪兒吧。

那人一五一十地給他說了說經過,說了說地點。因為那個年代男女不便直接見面說話,況且她身邊還有男人。

張財倒也冷靜,先是上岳父家裡去了一趟,給岳父道了個歉,並說明了情況。岳父也給他出主意:“這事兒啊,你不能莽撞。你呢,先上衙門把起訴我的狀子撤了。。不不不,說錯了。你上衙門把這件事兒告訴王縣令,讓王縣令出面斷案,以證清白。”

因為之前衙門裡的人不斷地在歸德府打探幾人,也經過調查車伕家裡的親戚情況,所以大概也摸到了車伕的下落。本打算就在這幾天,衙門出面拘車伕回來問話,沒想到張財把這個訊息帶來了。

這個案子拖了這麼久,天天讓王縣令吃不香,睡不好。這次的訊息,可以說讓他心裡沉穩了許多。

這一趟遠去歸德府,真是收穫頗大。因為不僅順利把車伕拘了回來,還順利找到了小和尚和李氏。只是再次讓人意想不到的是,小和尚跟李氏過起了夫妻生活。這又是怎麼回事呢?

清朝時期的一樁怪案,女婿告岳父,岳父告女兒,女兒為何不知實情?

04

經過了一個多月的案子整理,經過了一個多月的搜捕。可以說,跟這件案子有關的所有人,都被帶回了清苑縣。張財,岳父,郭三,孔佃戶,李氏,車伕,小和尚。因為這起案子牽扯甚廣,案情錯綜複雜。王縣令從早上開始審問,一直到傍晚,整個案子才算梳理清楚。

原來,當日張財跟他的朋友在談話時,李氏獨自騎驢前行。沒想到在路上迷失了方向。

正當李氏著急的時候,打從路對角過來一輛馬車。車上坐著劉財主,車下是車伕劉福。這主僕二人剛從他處收租回來,下一個收租的目標,就是孔佃戶家。

劉財主其實就是個老不正經。見李氏饒有姿色,便上前搭訕。得知李氏迷路後,假意幫助,讓她跟著自己前往孔佃戶家,等收了孔佃戶家的租金後,便順路把她送回家。

李氏以為自己遇上了好人,結果單純地答應了。沒想到劉財主故意拖延時間。趕等到了孔佃戶家時,已是傍晚時分了。這時候劉財主站出來說了:“你看,這天色已晚,任你一個婦道人家走夜路,也不安全。要不這樣吧。咱們今兒都寄宿在孔佃戶家中,明日一早趕路,我送你回家如何?”

都到這個時候了,李氏也沒什麼好拒絕的了,只好應了下來。

孔佃戶也不是什麼富貴人家,家裡攏共也就三間房。兩口子住正房,勻了一間客房給財主,然後指著最裡邊的屋子對李氏說:“委屈你今天睡這個屋了。”

財主心裡憋了一路壞水。等到深夜時,悄悄從房裡出來了。幹嘛去呢?還能幹嘛,上李氏房裡幹壞事兒唄。但他可不知道,這個屋裡不止李氏一人,孔家閨女也在房裡呢。因為家裡來了男客,孔家閨女待字閨中,所以不能出來。

說來也巧了,李氏換了陌生的環境,晚上睡不著覺。孔家閨女這會兒都已經睡著了,她在一側翻來覆去睡不著。正當他迷糊的工夫,就聽著門縫有動靜。再一仔細聽,應該是刀刮門閂。

李氏趕緊推了推孔家閨女。見孔家閨女沒醒,李氏獨自起身,躲到了櫃子後邊。剛躲起來,就瞧見門閂“吧嗒”一聲,掉在了地上,聲音也不大。

李氏躲在櫃子後邊是一點聲兒都不敢出了,為什麼呢?進來的這人手裡拿著刀呢,李氏到底是個婦道人家,膽子也小,她害怕呀。

就這麼地,李氏眼看著進來的這人,摸到了床上。當然,也就看著人影移動而已。

這一摸,孔家閨女醒了。她是見李氏不在自己身邊了,又以為來的是郭三。兩人就這樣,誤打誤撞地攪和在了一起。

這時候的李氏是羞得不行了,哪怕有個地縫兒,她也能鑽進去。雖說夜深屋黑,什麼都看不清。但耳朵聽得可清楚。

就在床上兩人打得火熱時,李氏偷偷摸摸走到門邊,一擠身,出了屋子。

李氏前腳從屋裡出來,後腳郭三來了。結果把屋裡的倆人,一刀一個解決了。還順勢把李氏的毛驢給牽走了。

這一切都被李氏給看在了眼裡,嚇得她是魂飛魄散。李氏心想:這是非之地不能久留。但是天殺的郭三把自己的驢牽走了,這可咋辦?只能找個犄角旮旯先等天亮,天亮了再回家。

那麼說和尚這邊呢?一個空然和尚,一個慧明和尚。說是師徒倆,實際上倆人年紀差不了多少,一個三十七八,一個二十五六。

據小和尚說:孔家閨女不是什麼正經女子。有一次上寺廟裡的燒香,竟然勾搭自己,而且師徒倆跟她的關係都不尋常。最重要的是,師徒倆之所以鬧掰,就是因為她。

事發當日,師徒倆打著雲悠的幌子,從寺廟裡出來了,一直在孔佃戶家附近轉悠。好不容易等到了夜深人靜。倆人準備翻牆而入。師傅在前,徒弟在後。師傅剛一條腿跨過去,徒弟在後邊給他來了一刀。師傅登時喪命。目的就是不想再跟師傅爭了。

這一夜是真夠漫長的,一連發生了那麼多事兒。李氏找了個角落等待天明,小和尚渾身是血,也不敢跑。大家就這麼靜靜地期待黎明的來臨。

終於,天微微亮了。小和尚怕人見了不好處理屍體,趁著天微明,扛著師傅的屍體往後山而去。有句話叫:怕什麼來什麼。偏偏就在出城的時候,遇上李氏了。

小和尚把刀抻出來,威脅李氏:“你要是想活命,就聽我的。要是不想活命,看見我身後這傢伙了嗎?這是我師傅,一日為師終身為父。我連老父都敢殺,你說你怕不怕。”這小和尚估計出家之前是說相聲的,嘴碎。

在小和尚的威脅下,李氏跟在他後邊。小和尚要是路上背不動了,她在後邊還給掫一把。。

倆人晃晃悠悠來到了後山僻靜的地方,準備找個坑給埋了。可怎麼找也找不到合適的坑,只能自己挖了。

等小和尚才把坑給挖好,來人了。來的是誰呢?孔佃戶跟車伕。這倆人趕了一輛馬車,馬車上倆席子卷著倆屍體。

小和尚一瞧,趕緊招呼李氏,連人帶屍體藏進了草堆裡。眼看著孔佃戶走近了,左瞧瞧右瞧瞧。唉,你看這多合適,剛好有個坑。倆人把屍體填進去,草草一埋,走了。

這邊小和尚氣的想罵人。才挖好的坑,又給填上了。索性,就把屍體都埋一起吧,這樣更隱蔽。

等他把坑給挖開時,小和尚再次崩潰了。裡面埋的不是別人,而是自己的相好。孔家閨女。

小和尚含淚把師傅屍體埋了進去,回過頭來看看李氏。。。

就這樣,小和尚帶著李氏逃到了歸德府,隱藏身份過起了正常人的生活。可天理昭彰,律法何曾繞過一個賊子。最終,所有有罪之人,均被執以了刑法。

小和尚凌遲,郭三斬監候,孔佃戶流放,車伕杖刑一百。

如果您完整地看完了這本書,如果您腦子依然清晰。您是否會發現,這其中,多人均是悲喜交加的兩面性。最為悲慘的,還得是小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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