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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可法:面對敵人誓死不降,血戰揚州十日,被害時年僅44歲

史可法:面對敵人誓死不降,血戰揚州十日,被害時年僅44歲

史可法(1602年—1645年),南明抗清名將。字憲之,號道鄰。順天大興籍,河南祥符(今河南開封)人。父史從質。進士出身,曾任西安府推官、右僉都御史、南京兵部尚書等。南明弘光政權中,任禮部尚書兼東土等職,史稱“史閣部他治軍嚴明,指揮有方,為抵禦清軍鞠閣大學躬盡瘁,最後以身殉國

史可法:面對敵人誓死不降,血戰揚州十日,被害時年僅44歲

史可法從小就以孝聞名鄉里,他自幼飽讀詩書,很有文采。崇禎元年(1628年),史可法進京考試,中了進士。被授為西安府推官,漸漸升為戶部主事,又歷官員外郎、郎中崇禎八年,史可法被升為右參議,分工駐守池州(今安徽貴池)、太平(今屬安徽)。這年秋天,總理侍郎盧象升大舉進討盜賊,任史可法為副使,分道巡視安慶(今屬安徽)、池州,監江北各軍。

崇禎九年到崇禎十年,史可法一直受命圍剿農民起義,但當時農民起義大盛,李自成佔領慶陽(今甘肅慶陽)、鳳翔,張獻忠等東趨蘄(今湖北蘄春)、黃州(今湖北黃岡一帶)。史可法在圍剿中因超過期限,朝廷命他戴罪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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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可法身軀短小精悍,面色黝黑,目光炯炯有神。他廉潔誠實,能與部下一起吃苦耐勞。部隊行軍,士兵不飽他不先用餐,士兵未發冬衣他不先穿衣禦寒,所以能夠得到兵士們拼死的效力。

史可法駐防在六安(今安徽六安)時,這裡連年災荒,人民生活極端困苦,他曾上疏奏請皇帝免除當地百姓田租。同時還下了一道命令免除了這裡百姓每年替官府養馬26匹的徭役,改由官府僱人來養。史可法對不法官吏嚴厲懲處,毫不留情。有一次,一個姓蘇的部下為一件小事射死了六安縣的一個老婆婆。有人把這件事向史可法做了報告,他立即把這個軍官判處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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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十七年(1644年)四月初,史可法聽說起義軍進犯北京,當時他正任南京兵部尚書,立即發動將士,北上救援朝廷。剛剛渡江到浦口,已經聽說北京淪陷了。他身穿白色衣服為崇禎帝發喪。這時南京的大臣們正商討重立君主之事,張慎言、呂大器、姜曰廣等人說:“福王朱由崧,是神宗的孫子,按道德和次序來說應當立為君主,但他有七條不可立的理由:即貪、淫、酗酒、不孝、虐下、不讀書、干預官府。

潞王朱常,為神宗之侄,賢明應當立。”他們向史可法發了一份文書,史可法也同意這種看法。鳳陽總督馬士英暗中與阮大鋮計議,主張立福王,詢問史可法時史可法將七不可告訴他們。然而馬士英已與黃得功、劉良佐、劉澤清、高傑發兵將福王送到了儀真,於是史可法等只好前去迎接福王。過了兩天,朝廷任史可法為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與馬士英、高弘圖一同任命。史可法仍掌管兵部事,馬士英仍督理風陽軍務。史可法定出京營的規制,照先前北京的事例,侍衛及錦衣衛各軍,全部入伍操練。錦衣衛東、西兩司房,及南北兩鎮撫司官,不完全設定,以杜絕告密,安定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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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馬士英日夜期望入朝為相。到任命頒下後,他大怒,將史可法的“七不可”書報奏給福王。而且擁兵入朝,上奏章請福王即帝位。史可法為了避禍便請求督率軍師,出外鎮守淮、揚。十五日,福王即帝位。史可法第二天去向弘光帝辭別,被加授太子太保銜,改任兵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馬士英就在這一天入朝就職。

史可法上疏說:“您早朝晩歇,要牢記先帝的克儉克勤,為什麼會最終斷送了祖宗大業?

如果心安理得地處於東南一角,不思遠略,賢奸不辨,威斷不靈,老成的人丟下簪子棄官而去,英雄豪傑裹足不前,這樣會使祖宗怨恨,連東南一角也無法保住了。”福王表示讚許。史可法到達揚州後,奉命調停了江北四鎮守將的矛盾,然後在揚州開建府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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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清兵擊敗了李自成,李自成放棄北京向西逃走。青州各郡縣爭相斬殺賊軍所封的官員,佔據城市自我守護。史可法請求頒佈監國、即位二詔,以告慰山東、河北軍民之心。開設禮賢館,招徠四方才智兼備的人,以監紀推官應廷吉負責這件事。八月,史可法出巡淮安,視察了劉澤清的兵馬。回到揚州,他向朝廷請求糧餉作為軍隊進發的經費。馬士英就是捨不得發,史可法上疏請求催促他。

清軍攻下邳州、宿遷後,史可法飛快地上章奏報。馬士英對人說“他只不過想給防河的將士記功罷了。”而且各鎮守將又遲疑徘徊沒有進軍的意思,還多次相互攻擊,內訌不斷,史可法極力調停,安撫各鎮守將。第二年,即清順治二年(1645年)正月,南明糧餉缺乏,各軍都忍受著飢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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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清兵已取下山東、黃河南北,正向淮南進逼。四月初,史可法抽調軍隊進駐泗州,守護皇家祖陵。臨行時,左良玉舉兵進犯南京,朝廷召史可法南下救援。史可法渡長江抵達燕子磯,黃得功已打敗了左良玉。史可法便去了天長,傳檄召眾將援盱眙,但盱眙已降清。史可法於是連夜趕回揚州。揚州謠傳許定國兵將到來,要殺盡高傑的餘部,城中人聞訊斬殺了守關人出城,舟槳被搶掠一空。史可法傳檄召各鎮援兵,竟沒有一人趕到。二十日,清兵大批來到。總兵李棲風、監軍副使高岐鳳拔營岀降,城中力量更加單薄。各文武官員分別拒守在城牆上。舊城西門最為險要,史可法親自據守。他寫出信寄於母親、妻子,並且說:“我死後請將我安葬在明太祖皇陵旁邊。”過了兩天,清兵逼到揚州城下,用大炮猛擊城的西北角,城終於被攻破。史可法自殺沒有成功,被一名參將救下並將他擁出小東門,最後被清兵抓住。清將多鐸欲招降史可法,史可法聽後,怒斥道:“我是大明臣子,豈肯賣國求榮,作萬世罪人!”史可法終被殺害。

史可法:面對敵人誓死不降,血戰揚州十日,被害時年僅44歲

這是清順治二年(1645年)四月的事。史可法沒有兒子,根據他的遺囑,命令副將史德威作為他的後人。史可法死時僅44歲,乾隆中追諡他為“忠正”。後人將他散佚的遺著整理輯成《史忠正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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