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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知縣坐鎮一方,實權很大,為何不敢輕易得罪舉人?

知縣作為地方父母官確實權力很大,甚至對地方的發展有著重要的作用,但是這樣的權力並不是無限的,它是有限期並且有範圍的,不存在知縣在地方說話誰都聽的情況,況且知縣是朝廷的任官,它是有時間限制的,一般幹得好的話能幹個幾年,幹得不好的話一年都不到的也有很多。而舉人在地方的情況就不一樣了,舉人相當於已經有功名在身了,是可以有做官的資格的,他們對於知縣的留下和去任是有很大影響的一股力量,畢竟俗話說的好“強龍不壓地頭蛇”,知縣本來就是外地人對本地的情況不瞭解,如果想完成任務還得依靠地方士紳的協助,他們在這樣的情況下更是不敢輕易得罪舉人的。下面我將從幾個方面來談談:

古代知縣坐鎮一方,實權很大,為何不敢輕易得罪舉人?

清代縣衙

知縣的情況

我們以離現在最近的朝代清朝為例,在清代知縣作為一縣的父母官,事無鉅細基本都要管,但是有幾項工作是很重要的,如興修水利,勸課農桑。清代就規定州縣的胥吏下鄉辦理公務不能妨礙農事,並且縣官本人還要體恤民情,親自到鄉下了解播種收穫狀況,豐收之際,還要勸民多儲集,尚勤儉。

其次是受理獄訟。審理案件,受理獄訟是每一個縣官的職責。歷代王朝規定,不論刑事案件還是民事案件,先去縣衙投訴,不準越訴,縣衙也不能無故拒絕受理。如果案件判決涉及生死,縣衙則無權決定,必須上報朝廷。等到朝廷受理批准之後,下送縣衙,才能執行。再次是徵稅派役,賦稅徵收和徭役徵派這是是縣官職責的最重要的一部分,因為賦稅徵收,關乎國家財政收入,也決定著縣官的考核優良,仕途前景。最後就是為維護穩定地方治安,如捕盜就是維護社會治安,打擊小偷強盜等違法犯罪行為,還有就是救荒賑災,古代天災人禍頻發,救荒賑濟一事,也尤為重要。

從上面的介紹我們可以看出知縣的工作真的是非常繁雜的,事無鉅細都得知縣來處於,而一個人的精力和能力都是有限的,想要處理好地方事務,尤其是重中之重的徵收賦稅管事關係到自己的官位能否做好和坐穩,而地方上計程車紳是否配合知縣工作就顯得很重要了,特別是已經有功名的舉人,他們離真正的成為官員也只有一步之遙了,以後如果同朝為官,那更不是一個普通知縣所可以得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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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官員一家

舉人的情況

在清代能考上舉人也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作為一個讀書人首先要過的是童試。成為童生,這就表明自己已具備基本的文化知識和寫作能力。其次是院試,在府、州的“學院”舉行,每年舉行的童生“入學”考試,錄取後即為生員,通稱“秀才”。其次對已在學校的秀才也要進行考試,成績優良的才可以參加下一級考舉人的鄉試,成績差的人則要受處罰,甚至取消生員資格。再次是鄉試,又稱為大比,每3年一次,也叫做秋闈。鄉試錄取舉人名額由朝廷按照規定分配,各省按人口多少分別為幾十名到一百多名不等,全國舉人的錄取總額為一千多人。清代人口大大超過明代,但舉人錄取名額卻並沒有比明代多多少。由於考取舉人即具備做官資格,鄉試可說是讀書人科舉中最重要的一關。

而且朝廷對於已經考取功名的人是有優待特殊政策的,即使是知縣也不是可以隨意對待的,對有功名在身的人是不能進行刑訊的,而且要以禮相待。地方的舉人對地方情況熟悉,是地方勢力的代表,無論如何知縣都必須和舉人們搞好關係的,因為誰都不知道未來會發生什麼,一般人都會給自己留條後路的,況且公務還得這些人配合才可以。

古代知縣坐鎮一方,實權很大,為何不敢輕易得罪舉人?

科舉考試圖

綜上所述,即使知縣坐鎮一方,實權很大,但是依然不敢輕易得罪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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