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的建立,源自奪得後周柴家的皇位,宋太祖在北宋年初透過一系列制度的制定有效地杜絕了政局的動盪。
談起
“輿服”
,不得不提起北宋的宮鬧制度,這是北宋年初一系列杜絕政局制度中的一項。避免後院起火,在歷朝歷代是不可不小看的。
宮鬧制度
實際上是皇室中的家法,祖宗之法。北宋對祖宗之法的重視達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如果瞭解宋代的歷史程序,不言而喻。
北宋的後宮等級制度完善
后妃之禮服有五種,分別為褘衣、朱衣、禮衣、褕翟和鞠衣。
前四者
為後、妃在受冊、朝謁場合服用的禮服,
鞠衣
為后妃、皇太子妃從事蠶事時服用的禮服。其服飾的基本配伍有中單、綬、大帶、蔽膝、
襪、
舄
,皆區別
與
常服的大袖、長裙、背子的搭配形式,與皇帝、諸臣的祭服朝服搭配較為一致。後宮中妃嬪不同的場合不同的禮服,並與皇帝大服飾進行搭配。
在
《宋史》
中也有詳細的記載,這也可以說是宮鬧制度中的細則,必須嚴格遵守,是很重要的禮法。
禮法結合是中國古代法制的一大特點,經過歷朝歷代的更迭,禮法結合給予了法律精神的一種強大的補充。
這種精神上的補充不僅使后妃自覺遵守本階層的相關制度規定,
約束自己的行為,
而且使她們主動去維護規章制度的存在與執行。
北宋完善的後宮制度是按照職位高低劃分後宮等級,只許在各自的範圍內行使所謂的權利,使后妃的言行舉止符合封建禮制規範,避免產生越制的行為,防止造成後宮管理秩序的混亂。
這一制度的建立加強了統治者對後宮的管制,
維護了宮廷內部的正常秩序,
同時也體現了森嚴的等級制度。
后妃位號的穩定始於宋真宗,太祖時期攘外安內,宮廷管理大多承襲舊制,後宮位號不僅少而且沒有什麼固定性。
宋真宗時,
設立六
尚
、二十四司。
具體為有做裝飾頭釵的部門、裁製服飾的部門等等,每個部門的一把手叫做尚宮大人。
這些部門互相獨立運作,同時又受
司宮
令管制。後宮主要由皇后和妃嬪組成,一名皇后,四名妃子,九名嬪。
妃子是正一品
,又分為貴妃、淑妃、德妃和賢妃。
嬪都是正二品。
王朝更迭首先迎來的是政治制度的變更。作為外化於政治制度的輿服制度便首當其衝。
影響輿服制度發展並
不僅僅是政治,
更有經濟、文化、甚至統治者自身的好惡等綜合因素,在時刻左右著服飾制度、樣式及其風格的發展趨向。
宋初的服飾制度,對於唐五代的承襲,顯然不可能是一成不變的,而是在承襲的同時有了若干的變易,以突顯該時期特有的時代特色和文化特點。
二、輿服中的后妃禮服
皇后佩戴的首飾十二株花式,冠飾配上九龍四鳳。除了九龍四鳳外,孔雀、雲鶴的圖案也是經常有的。關於皇后禕衣,深青色的布匹織成,或者青紗製成。
用紅羅織成雲龍圖樣,腰間扎金色的腰帶,
頭上再配以白玉雙佩。
在宋仁宗後的皇后禮服中,冠飾基本都有花樹、仙鶴或其他祥瑞動物、
仙人隊
、騎龍仙女的視覺元素。
每個皇帝在位期間的皇后禮服略有不同,但大體遵循上面的樣式。從后妃禮服服色的沿革來看,主要有黑、青兩種色相。
褘衣、褕翟皆為青色,鞠衣為黃色,鈿釵禮衣為雜色。
革帶的裹覆材料及襪
也為青色和黃色兩種。
現存的宋代后妃畫像中,南燻殿藏宋神宗後像深青色褘衣,宋真宗章懿李皇后像著青色翟衣,宋宣祖後穿黃色鞠衣。
后妃禮服的用色較男性角色的服色制度簡單,皇后等命婦不參與天地、山川、社翟的祭祀,她們參與最大的祭祀為祭宗廟。
以
冬祭
為始也最隆重
,冬季屬水行,其色尚黑,春季為木行,其色尚青。
其次從婚禮來看,男女之結合,為陰陽之結合,而黑色代表至陰,故在古代女性之禮服較多用黑色系統的皂色。
三、後宮妃嬪等級權利的控制
服飾等級涵蓋了北宋皇族到士庶階層順序分類,其中也包括後宮妃嬪的等級思想。北宋在選擇皇后和妃嬪們重點看重的是禮儀和規章制度,
一般把門第看的尤為重要。
北宋后妃多出身名門望族,有較高的政治素養。道德的效力在中國古代某種程度上甚至比法律要高,也比法律更具有制約性。
后妃大多數出身名門望族,受過很好的女德教育,懂禮守法,讀過史書經集。
北宋的朝臣如司馬光
等重臣認為歷代皇帝能很好的治理國家,除了皇帝本身的才能,還與後宮的妃嬪們的德育有關。
所以對后妃德育方面的重要性有清晰和理性的認識,禍起蕭牆,後院起火是有過歷史真實發生的事件。
宋代儒學強調男尊女卑,北宋后妃品性溫良與宮廷教育也有密不可分的關係。女則是宋代名門望族中女子必須學習的課本,這給不逾越禮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后妃不得與外界親戚在政權上的結交,規定外戚也不能隨便出入後宮,對為宮廷向外私自傳送訊息的人嚴格處罰,防止后妃勾結朝中大臣危害朝政。
宋神宗在位時,太皇太后就因為讓弟弟入宮看望而被神宗責罰,下了逐客令,這個口子不能開的,可見後宮的制度是多麼的嚴格,即使身為皇太后也不能不遵守。
北宋還透過
削減宮廷開支費用
來限制后妃結交朝臣的可能性。北宋是一個重文輕武的朝代,但北宋政府對外戚有這樣的規定,不允許外戚干預朝政,不允許統領軍隊。
外戚不得任文職,也就不能身居要職,自然而然也無法形成類似於朋黨的禍亂。
為避免外戚擅權,明令禁止外戚出任重要的職位,同時規定外戚不得隨便與朝廷官員往來,也不允許利用與后妃家族的關係從中謀取官職。
北宋在
選後立妃上有著自己一套的標準
,朝廷大臣會嚴格監督君主遵守標準。對後宮的人數也有限制,像前文提到的皇后一人,妃子四人等。
要按古代禮儀規制把後宮之人劃分等級,並且規定每個等級的人數。北宋皇帝為了防止后妃禍亂朝政,穩定朝廷內部正常的會議秩序,建立了一套嚴密的宮鬧制度。
宮廷內部管理機構的權力劃分
,使得
宮闡
制度的巿常運作程式化、系統化,為了保證這一制度的順利實施,統治者又制定相應的法律規定對后妃進行嚴格地防範。
這種嚴密細緻的法律制度,北宋后妃很少會搞亂政權,擾亂朝局。
北宋出臺嚴密的法律還有一點原因是北宋的后妃多少是可以參與朝政的,這就不得不進行嚴密的監督監察體制,避免武則天時期的出現。
在後宮的服飾上也要顯得正式、莊重得體,
時刻要體現到禮法制度,
貫徹執行下去。前朝後妃臨朝聽政,多依靠信任自家親系,導致出現了外戚擾亂操縱朝政的局面。
權力一旦被濫用,就會遺禍無窮。宮
闡
制度對垂簾時期後宮妃嬪的監督主要指行政機制的制約和士大夫的監督和抵制,如果缺少良好的監督制約機制去維繫法制,則很容易發生違反法律法規的事件。
北宋對後宮進行規制的目的就是
透過法律規定來規範後宮女主的行為
,嚴防出現女禍之事,使之能夠在國家政局需要的時候更好地完成皇權的平穩交替,穩定政局。
並且在後妃的日常活動設有專門機構進行管理,並且設有一套完善的法律制度對其進行規制,使得北宋的宮
闈
制度更加系統化、法制化。
北宋統治者透過嚴密的宮
闡
制度限制后妃參與朝廷政治,儘可能的將后妃的日常活動控制在宮廷範圍內,只有在國家政治需要的時候,才允許太后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行使權力。
宋代的法律是很完整很成熟的古代法律體系,
也是很穩定執行的法律體系
,監督機制也是很完善的。
在影視題材中也常常被運動到,兩宋時期雖國內動盪時有發生,但這種嚴密的宮闡制度乃至國家整套法律體系得以良好的運用也是兩宋時期三百多年整個社會經濟依然呈現空前絕後高度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參考文獻:
《宋史》
《宋會要輯稿》
《宋宰輔編年錄》
文/羽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