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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南方的女性浸豬籠是什麼情況?

古代女子一般情況下是被人發現不守婦道和其他男子通姦或者違反族規等情況的時候會被自己的族人浸豬籠,不過這種刑罰是非常嚴厲的,一般情況下不會隨意採用此種辦法,大多數情況下的浸豬籠是用來嚇唬被關著讓她明白事情的嚴重性,如果再不悔改的話就真的要浸豬籠把她給處死了。在古代浸豬籠是南方地區種族社會所採用得比較嚴厲的懲罰方式,北方地區則很少出現這樣的情況,主要還是南方水道河流眾多,水資源豐富,而北方地區則缺水乾旱的情況較多,因此用不了這樣的辦法。不過在官府的層面上來說是不主張採用死刑的,但是大多數情況下為了維持地方的穩定和安寧,則大多數採取默許的態度,只要事情不鬧到官衙一般是不會管的。下面我將從幾個方面來談談:

在古代南方的女性浸豬籠是什麼情況?

古代的浸豬籠情況

在古代豬籠的本來的目的是為了方便運送豬而製作的一種器具,用竹篾紮成,呈圓柱形,作網狀,網口頗大,一端開口。在運送豬額時候有時需要過河,就把豬裝在豬籠內,讓它自己在河裡遊,運輸的人在船上牽著栓著豬的繩子就可以了,這樣就能夠安全地把豬送到河對岸。

但是後來浸豬籠又有了其它的用處,它指的是古代一種比較殘酷的私刑。在古代通常情況下如果一個女子在婚前或者婚後,對她的未婚夫或丈夫不貞,並與其他的男的有染的情況下,她丈夫可以把她抓去浸豬籠,就是把人放在竹子編成的籠裡然後丟進水裡活活淹死,並且還要在村裡人或者族人面前展示出來,有極其羞辱的意味在裡面。

南方家族內如果發現有本族女子與其他男子關係不正當,或者女子揹著自己的丈夫在外面與其他男人調情,發現的人就可以報給村裡或者其他基層的長老會,或者非常有威望的族長等人,一旦被確認成為事情屬實,那麼通常男的就會被亂棒打死,女的就會被放進豬籠扔入河中淹死,這對女性也是一種羞辱。當然除了女性,男子也有浸豬籠的,不過這樣的情況較少。

在古代南方的女性浸豬籠是什麼情況?

官府對此的態度

官府對於給女性或男性浸豬籠這樣的事情其實本身是不支援的,因為這畢竟是私自採用的刑罰,沒有透過官府來處理,這等於是無視官府的權威了。但是在實際處理的時候卻並不過多地干預,主要是因為官府為了統治的便利和穩定,一般是不會插手宗族事務內部的事情的。

在古代官府的官員最基層的就是知縣了,而一個縣那麼多人那麼大的地方,就縣衙裡面那幾個官員和一些幫助人員是無論如何都無法面面俱到的。所以更多情況下,知縣關注的重心在錢穀和姓名,而對於地方鄉村的治理則還是要依靠當地的長老或者族長等有權威的人,他們對本地情況更瞭解,很多事情還需要這些人的配合才能完成,因此知縣一般不會做得罪這些人的事情。

所以在地方村社內出現採用族規等私刑處罰男女的情況,知縣等官最多也就知道而已並不做過多的追究,因為他們知道就算追究了也是吃力不討好,所以一般都是默許的態度。

在古代南方的女性浸豬籠是什麼情況?

綜上所述,在古代對於村社裡面族長或長老等對女性動用私刑浸豬籠的情況,官府一般還是不會管的,因為在地方管理中還需要得到他們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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