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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監察制度:御史糾察百官,言官勸諫皇帝,構成嚴密的監察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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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封建社會時期,歷代統治者想要妥善地治理好一個國家,離不開清明的政治和行之有效的制度,也離不開一群具有真才實學的官員輔佐。

比如在秦朝尚未建立時期,正是有了李斯的扶持和幫助,秦始皇才能掃平六合,建立我國曆史上第一個大一統王朝,奠定了後世的基本政治制度格局。

而隨著時代發展,官員的權力也不斷擴大,能夠更好地起到輔佐君王的作用。不過隨著官員權力不斷加強,若是某位皇帝的個人實力有限,沒有強大的震懾力管理官員,定然會出現手握重權的官員心生歹念。

明朝監察制度:御史糾察百官,言官勸諫皇帝,構成嚴密的監察網路

所以隨著封建社會不斷髮展,監察官員的體制也漸漸成熟,這便是監察制度。我國監察制度最早是在先秦時期出現萌芽的,到了隋唐時期發展成熟。明朝時期的監察制度依然進入到了十分嚴密的階段,監察管理體系十分嚴苛。

明朝在我國曆史上處於十分重要的階段,此時的專制制度得到加強,皇權不斷集中,政治格局尤為嚴密,甚至到達了頂峰。明朝的監察制度也反映出了我國的基本國情。

做到了整頓吏治,同時推進社會繁榮發展。在明朝的監察體系當中,御史負責糾察百官,言官負責勸諫皇帝,雙方針對的目標不同,形成了嚴密的監察網路。

明朝監察制度:御史糾察百官,言官勸諫皇帝,構成嚴密的監察網路

直接對皇帝負責,不用受到其他權力的限制。健全的監察制度促使明朝的政治制度得到發展,為中後期的社會繁榮奠定了基礎。

一、直接對皇帝負責

1、權力源於皇帝

明朝的御史歸中央管理,直接對皇帝負責,自上而下進行監督,權力高的人監察權力低的人,這樣可以避免權力等同的官員之間互相干涉互相包庇。

這樣的監察方式雖然值得借鑑,但是弊端也非常明顯,那就是上級可以直接監督下級,下級官員無法限制上級官員的言行舉止。

明朝的監察制度相對來說比較健全,直接由皇帝負責也可以提高行政效率,但是上級監督下級的做法值得引以為戒。

明朝監察制度:御史糾察百官,言官勸諫皇帝,構成嚴密的監察網路

2、權力較大

明朝監察部門的權利啊很大,可以影響到方方面面的政治制度,在許多方面都有涉獵,所以當時的監察體系十分完善,而且比較嚴密。同時,明朝的監察官員也擁有更大的權力,遇到小事有權直接裁決。

拿不準的大事需要經過皇帝同意。但監察官員平常遇到的基本上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所以他們有比較自由的決策權,可以極為高效地處理問題。當御史向皇帝彈劾某位官員時。

無論這位官員目前在做什麼,官職有多高,都要立刻停職查辦,可見當時的監察制度有多麼嚴苛。明朝的各種權力紛繁複雜,交織在一起,難免會有濫用職權的人出現,不過好在明朝制定了較為完善的法律體系。

無論遇到任何問題,都可以用成熟的法律手段來解決,避免有人藉助自身權力行貪汙之實。行政權與監督權也在法律體系的約束之下,可以有效地避免權力過大帶來的腐敗,使得雙方權力處於平衡當中。

明朝監察制度:御史糾察百官,言官勸諫皇帝,構成嚴密的監察網路

二、言論自由

1、接受輿論關注

既然已經瞭解到,明朝自上而下的監督體系存在問題,監督範圍過於狹窄,沒有受到輿論監督,那麼接受批評指導,允許官員和百姓對自己遇到的問題發聲,允許社會輿論對官員進行監督才是當前最為重要的。

歷朝歷代凡是允許人們言論自由的,大都是政治清明、經濟發達的王朝,所以統治者才會心甘情願地接受諫言。明朝時期的官員敢於講真話,也是受到當時國情的影響。

明朝監察制度:御史糾察百官,言官勸諫皇帝,構成嚴密的監察網路

2、制度健全

監察制度也是在歷代發展的帶動下逐步完善的,納入到法律體系更是需要長久的過程。到明朝時期,監察制度已經發展得尤為成熟,分工更加明確,不同部門之間各司其職互相合作。

將明朝從上到下,由內而外地建立起監察體系,讓整個明朝覆蓋在嚴密的監察網路中,確保監察制度安穩執行。監察法律的制定有效地幫助監察官員履行自己的職責。

對確實存在的問題的官員進行彈劾,提高明朝運轉的效率。而法律體系的健全也是對握有重要權力的監察官員的監督,督促他們肩負起使命,按照規章制度實行監察權。

受到封建社會根本制度的約束,監察方面的法律發展較為落後,但是明朝時期依然有所突破,制定了詳細的監察法規,造福社會。

明朝監察制度:御史糾察百官,言官勸諫皇帝,構成嚴密的監察網路

我國曆史上的監察體系具有時代特色,也具有中國特色,與西方的監察制度大不相同。我們的監察制度分為兩部分,一是監察百官的御史,其次是勸諫皇帝的言官。

明朝時期逐步完善的監察體系將所有人覆蓋在這張網路下,每個擁有權力的官員都會受到監督,構成了具有明朝特色的監察體系。參考文獻:

《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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