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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學文化】《孫子兵法》之火攻》原文及翻譯,以火佐攻,以水佐攻

各位讀者朋友,大家好!我們繼續來讀《孫子兵法》的《火攻》篇。

【原文】

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強。

【字義】

1。佐:輔佐。

2。明:增強。

【翻譯】

用火輔助進攻,其效果大增;用水輔助進攻,能加強攻勢。

【原文】

水可以絕,火可以奪。

【字義】

奪:奪取,剝奪。

【註釋】

1。曹操注:“水佐者,可以絕糧道,分敵軍。”

2。李筌注:“軍者必守術數而佐之水火,所以明強也。光武之敗王莽,魏武之擒呂布,皆其義也。以水絕敵人之軍,分為二則可。”

3。張預注:“水止能隔絕敵軍,使前後不相及,取一時之勝;然不若火能奪敵之積聚,使之滅亡者。”

【備註】

歷代各版本皆作“不可以奪”,有違背本篇主旨之義,有誤。

【戰例】

1。光武敗王莽

2。魏武擒呂布

【翻譯】

水可以分割隔絕敵人,火可以焚燒剝奪敵人。

(十三)大浩浩的筆記課堂——精讀《孫子兵法》合集之《火攻》篇

·本篇句解

謀事以兵,行事以法,成事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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