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間進入1950年代,土地改革進行後,土地國有,農民只有使用權不再有所有權,原有的城居地主和買辦以及在地地主全部消失,洋田、坑田、梯田、瀧田、塘田,全部打散,肥瘦搭配,南方山區才真正做到耕者有其田,這點放到人類歷史程序中,很是有些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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