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現乙方向甲方購買閩J-xxxxx桑塔納轎車,雙方本著自願、公平的原則,經協商訂立如下協議:
1、該車以現有車況及完整、合法的相關證件,定價人民幣肆萬貳仟元整(¥42000元)。
2、該車款乙方在二個月內陸續付清(以現金或貨款均可)超過二個月未付清,甲方可在乙方來往的應付款中扣除。
3、乙方應在x年3月以前辦理移戶的相關手續,若逾期未辦理,責任由乙方承擔。
4、該車自x年8月29日止,在此之前由該車引發的相關經濟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此後面引發的相關經濟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5、協議自甲方將該車鑰匙交乙方之刻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乙方代表:
甲方代表:
x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