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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去遠方

在一個地方住久了,給我錢和時間,又沒有內疚的話,我總想離開一下。

從利摩日到布魯塞爾,七百多公里,最快也要開七個多小時,一下開到,我可以嗎?

伊妮絲說楊就是一下開到的,他們從勃艮鈉夫開到阿姆斯特丹,九個多小時,楊嫌她開得慢,自己開,中間只休息二到三次。是嗎?我看看七十多歲的楊,半禿的頭頂蓋著花白的頭髮,精瘦地覆滿黑毛的手臂,他總是開懷大笑,一天兩次牽著他的土黃色貴賓犬在田野裡散步。我想,楊會不會做過007呢?他是退休的外交官,住過吉隆坡,香港,紐約,巴黎,布魯塞爾,柏林——他看起來就像是一隻頭頂掉了毛的信鴿,只要吃飽喝足,只要攜帶了秘件,從主人的手中飛起,不管暴風驟雨,不管獵槍鷹隼,他都會飛到他被期待的地方。我看著楊,覺得我也可以試一下了。

算起來,我們在法國的中心,但是法國的中心只會是巴黎,不管從哪裡走,去布魯塞爾,我都要經過巴黎。鄉間小道只有我開車,兩旁有熟透了的麥田,褪去了金黃的麥浪,有著紅赭石的滄桑感,該收割了,不知道農民還在等什麼,我這樣想。玉米開始掛穗了,草綠色的葉片發著絲帶的光。孩子們要看書,不許我放嘈雜的廣播,我只好看著路邊的莊稼,想著這樣一直開也好。但,總是要上高速公路的,去巴黎的路,總是有很多的車,大車都拖著集裝箱樣的裝備,像蝸牛馱著它們的大殼,我要不斷變道,超過它們;小車大部分開得飛快,限速130,它們就是130碼的箭頭,要射穿過去,在超車道上我算計著在蝸牛和箭頭之間變道的危險係數,後面的車開了車燈,已經要貼近我了,等我改道至蝸牛前,那箭頭一樣的小車又從我前面掠過,它拖著黃色的野營房,從我這裡看過去都要碰到我的車頭了,司機舉著光光的胳膊示意我這樣的緩慢應該到最慢的車道去,哈,法國人並不總是這樣好為人師的,莫非他要趕時間去佔領營地。

車子提示我該休息了,機盤上顯出一杯咖啡的圖案,孩子們也坐乏了,我們想找個最近的休息站,可是車速慢了下來,越來越慢,看起來是堵車了。我們只好慢慢地前行,半個小時後才通暢起來,經過的時候看到路上有工人在收拾警示牌,車道上有被粉末蓋過的痕跡,還有零星的玻璃渣,路肩上停著救護車和拖車。唉,我專心看著路,才發覺車子可以自動減速的,懸著的心又夠著了一點底。

休息過後,依照GPS的指引,安分守己地在慢車道上做100碼的定速巡航,把自己交給時間,讓時間來換取空間,等到機盤上再一次顯示一杯冒著熱氣的咖啡,我就乖乖地找一個最近的休息站下來休息。孩子們買三明治,我喝水,伸懶腰。

越近巴黎,景色越單調,一望無垠的麥地,高大的風力發電塔;平原,讓人一眼看穿了,隨即就沒有了看頭。在依山傍水的小山村住久了,我看到這樣乏味的景色,有點懷疑自己要去的城市是否值得這一路的奔波了,可是在道上,我握著方向盤,只能一直往前開去。

去了再說吧,我安慰著自己,人就是這樣,永遠有個遠方在誘惑著自己,其實是被枯燥乏味的情緒包圍,需要不管不顧地突圍,才能打破它們的包圍圈,我突然明白了楊他們經常往返鄉間和城市的緣故了,九個小時的車程,是習慣了漂泊的楊和伊妮絲逃離無聊生活的法寶之一。

我也一樣,遠方還未到了,鄉間的回憶卻又那麼生動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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