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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走兒子工資,還讓兒媳每月給二千生活費,兒媳一招,收回老公工資

網上有一句話說道:“所謂婆媳關係,本來就是婚姻的副產品,讓兩個只有利害關係,沒有任何直接關係的婆媳,在一個家裡長時間的和平共處,還要達到一種水乳交融的地步,這怎麼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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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語中,媽媽是叫mother,而婆婆則是叫:mother-in-law。從英語中,我們就能明白,婆婆與媽媽的區別,是分的如此清楚。

相差了一代人的兩人,突然闖入了對方的生活,這就是婆媳之間了。大家都知道,婆媳關係,的確是很難讓人說清楚,說明白。

先拿我們的親爹親媽來說,親爹親媽都與自己的兒女有著不同的生活習慣,以及不同的興趣愛好,長期跟兒女住一起的話,還會時不時地會幹一架。

更別說婆婆跟兒媳之間,本沒有血緣的兩人,這突然就要生活在同一個屋簷下,沒有親爹親媽的生養之恩,所以當發生衝突時,就會下意識地互相去惡意揣測對方了。

當然,也有很多婆婆,在兒媳到他們家裡,一直會防著兒媳,生怕兒媳會騙了自己的兒子,尤其是對於兒子錢的方面,有很多婆婆都不願意讓兒媳婦管自己兒子的錢,對於這種兒子都已成家後,還不放手的婆婆,那麼他們的婆媳矛盾,可能會永遠止境地疆持下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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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金豔出生在一個小康之家,父母在當地縣城菜市場邊上,開了一家便利店,生意一直都不錯的。樊金豔也不負父母所望,成功考上了大學。大學畢業後,樊金豔就回到了當地縣城,而且進入了一家不錯的大型公司任職。

樊金豔與歐成輝是在一場飯局上面認識的,歐成輝對樊金豔是一見仲情的那種,這之後,歐成輝對樊金豔展開了激烈的追求。歐成輝透過三個月的努力,終於擄獲了樊金豔的方心。

樊金豔與歐成輝戀愛後,才知道歐成輝的家庭是如此地不好,父母均都是住在農村,歐成輝在當地縣城,一直都是租房子住,想要他買房子,可能真是天方夜譚了。

樊金豔父母,對於女兒選擇了一個如此家庭不好的男人,心裡是不開心的,也是有意想反對,但無奈最終沒有強過女兒,在女兒的堅持下,父母只好同意了他們的婚事。

樊金豔是家裡的獨生女,父母是不想看到女兒吃苦的,所以在女兒沒有結婚前,給女兒在學校邊上全款買了一套三室居的房子,母親是個人精,給女兒買房,但是房產證上面,卻寫著父母的名字。

就這樣,樊金豔與歐成輝結婚後,住進了樊金豔父母為他們準備的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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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二人過了一段時間的二人世界,當兩人都回歸正途上班後,歐成輝對樊金豔說道:

“金豔,把我爸媽接過來吧,我爸媽以前為了我,真得吃了好多苦,你看,我們都結婚了,我們也就盡一下孝道吧。”

樊金豔是不同意公婆來新房裡住的,但是無奈禁不過老公的花言巧語,在老公的誘哄下,樊金豔天真單純地同意了讓公婆過來住了。

就這樣,歐成輝把父母接了過來,與樊金豔開始了同住一個屋簷下的日子,而且還是住在樊金豔父母的房子裡。

其實這時歐成輝與樊金豔結婚還不到兩個月,歐成輝就讓自己的父母與妻子開始了朝夕相處的日子。

歐成輝與樊金豔婚後第一個月發的工資,歐成輝並沒有上交給妻子一分錢,樊金豔也曾有幾次問過歐成輝的工資卡,但是歐成輝每次都是支支唔唔地不出聲。

公婆住進來後,也就是到了歐成輝與樊金豔結婚後第二個月的月底,歐成輝剛好發工資的那天,婆婆說道:

“成輝,發工資了啊,卡上的錢轉過來,媽幫你存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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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母親的話後,歐成輝想也沒有想地把自己的工資卡上面的錢,轉給了自己的母親,而自己,只留了一千元作為日常自己開銷。

樊金豔看到這母子二人的操作,都不知道說什麼好了,於是當兩人都到了自己房間後,樊金豔直接對歐成輝說道:

“你現在已經結婚了,你還全部都把錢轉給你母親存著,你把我當成什麼人了?”

“行了,我媽就我一個兒子,給他存著也好,現在呢,你不是也有工資嗎?而且工資比我高多了,日常開銷,花你的,不也是一樣的?誰讓咱倆是夫妻呢,不是嗎?”

老公的一番大論,讓樊金豔真是大開了眼界,無論她怎麼跟老公講道理,老公始終都是無動於衷。

而更讓樊金豔生氣的是,當這天晚上與婆婆一起吃飯時,婆婆還對樊金豔開口道:

“金豔啊,你們倆個都是夫妻了,那你就得跟成輝一樣,對我們盡點孝道了,這樣吧,你一個月呢,給我們兩千塊,讓我們做為日常的生活開銷,這樣的話,就顯得你這個兒媳婦非常孝順了,也讓我們以後過年回到村裡,好有面子啊。”

“媽,成輝一個月工資七千,有六千都是轉給你了,你還要我一個月再給你轉二千塊錢,才算孝敬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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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輝是成輝的,那是我兒子的,我兒子孝順我,是應該的,而你作為兒媳婦,不應該也對我孝順嗎?”婆婆說得理直氣壯。

婆婆的話,讓樊金豔頓時沒有食慾了,她不想聽婆婆再說話,於是回到房間,等著歐成輝的到來。當歐成輝也回到房後,樊金豔直接對歐成輝說道:

“我跟你結婚,到底是為了什麼啊?你母親的如意算盤,打得可真好,住著我父母的房子,把兒子的工資都拿走了,現在還來找我一個月要二千塊錢,現在你們這一家人,都軟飯硬吃了?我告訴你,歐成輝,從現在開始,我們實行AA制,家裡的開銷,一人一半。”

“我們現在是夫妻,哪有夫妻分得如此清楚的?”歐成輝聽到樊金豔說AA後,不同意地說道。

這之後,儘管歐成輝不同意夫妻二人AA,但是樊金豔卻開始了強勢的AA制,樊金豔沒有給婆婆所說的一個月二千塊,反而家裡所花費的,都記了賬單,而且每張單,都有一個發票。

這還不說,樊金豔也給公婆在這裡住的房租也一併算了進去,再加上公婆的生活費,也一併在內。

在歐成輝婚後第三個月月底發工資那天,歐成輝一回到家裡,婆婆正要兒子轉賬給她時,樊金豔卻搶先把這些賬單,一併給歐成輝遞了過去,並且直接說道:

“先把這些錢給我結了,你再給你母親轉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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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成輝接過賬單一看,只見上面寫著:“房租三千,日常生活費三千”。歐成輝看到上面的賬單,直接傻了眼……

而婆婆這時開始罵人了:“兒子啊,她就是個見錢眼開的女人,你把錢轉給媽,媽幫你存著吧,你的錢,可千萬不能給這個女人啊……”婆婆咆哮道。

聽到母親的哭聲,歐成輝也實在是頭疼不已,為了讓母親不再哭泣,歐成輝依然給母親轉了六千。而對於樊金豔的賬單,歐成輝是理也沒有理。

丈夫的行為,徹底激怒了樊金豔,樊金豔直接收拾了行李,在結婚三個月後,大張旗鼓地回了孃家……

樊金豔跟自己的母親說了此事後,母親也是對歐成輝的行為氣憤不已,在女兒的要求下,母親停止了繳納水電費、燃氣費與物業費……

這沒了物業費,還暫時能住著,但是沒了水電費與燃氣費,可就真的沒法住人了。歐成輝與母親堅持了半個月,最終還是妥協了,於是跟兒子說道:

“成輝,你的這個媳婦,是如此地強勢,對於你來說,真不知道是福還是禍,以後,你不用再把工資上交給我了,你愛給誰管就給誰管,反正啊,我是不要了,我不想再受這個窩囊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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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說完,就帶著公公,回到了鄉下……

就這樣,樊金豔最終取得勝利,成功讓老公的工資上交給了她,雖然以前老公給婆婆的,婆婆並沒有拿出來,但是那是老公婚前的事了,她也不再計較了,只要老公以後都全部上交工資的話,她也就算了,必竟,兩人走到一起不容易,不是嗎?

樊金豔以自己強勢的態度,成功逼得丈夫與婆婆妥協,這也可能是很多婆媳之間,所面臨的一個問題。

婆婆與兒媳,如果長期同住一個屋簷下,也不是不可以,但前提得是儘量少說話,多做事,可能有些老人會認為:兒子都是我懷胎十月生下來的,我管一下,又有什麼事?

但是這些老人卻忽略了一個問題,既然兒子已經結婚了,那就說明他已經長大了,有了自己的生活方式了,兒子必竟跟媽媽隔著一代,那肯定就會有代溝,而兒子卻與兒媳的思想與見識,都是在同一個時代,與兒媳是持平的,所以在他們的內心深處,是不想自己的父母太多幹涉他的生活的。

聰明的婆婆,是不會過多參和兒子與兒媳之間的事情,尤其是在金錢方面,錢是兒子與兒媳的勞動成果,可能兒子與兒媳兩人,在花銷上面,並沒有那麼節省,然而,這都是在他們的規劃內,兒子與兒媳所向往的,是生活質量,而婆婆那一代一人,卻注重節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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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啊,雙方都沒有錯,所以,老人,請你們記住:不要將自己的思想,強加到兒子與兒媳身上,讓他們去遵守這些過時的思想,這樣的話,只會適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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