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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買房,東西湖買房補貼?

東西湖給十五萬讓行政事業編制的,這個在年內買房這個事情現在傳的太瘋了,不是補貼,是從每個月的住房的補貼裡面扣出來的。可以理解為一種無息的貸款,提前把自己未來的住房補貼給提取出來了,然後用於現在買房,需要闢謠一下。這個傳的有點不對了,而且造成一些負面的觀感。但是這個事情就沒問題了嗎?這個事情問題大了去了。第一,如果房價上不來,那我們就發現各式奇葩的問題了,因為即使有15萬,你針對一百多萬甚至兩百多萬的房子而言,比例還是很低的,如果後面這一波都拉不起來,那就沒有辦法。那就出現一個局面,那是不是這些行政事業編制的朋友,公務員人群,都要去維權的呢?那不是自己來維權自己,這個景象很壯觀啊,那難以想象。如果是市場起來了那更奇葩。那就變成一幫在主導在施政的群體違背了基本的方針。集體把房價給拉起來了,這個局面針對後來的買房者針對市場上普通人,非行政事業編制的朋友,會怎麼想什麼感覺公平嗎,即使是補貼,這個錢從哪裡來的,東西湖的財稅收入,那財稅收入哪裡來的,來自於東西湖所有的納稅群體。你用這個收入,來針對一部分群體給予這樣的政策,那麼對其他人公平嗎?我們有時去分辨,一項政策的勞與壞,其實很簡單,公不公平,行政事業編制的群體本身有房的居多,反而去刺激他們,這是基本政策?而對於更多的企事業單位在納稅的,個人也好,單位也好,針對他們卻沒有政策,這公平嗎?如果現在他們也有人同時買房,因為東西湖的房子現在還是有一定銷量,相對而言只是困難太大所以不得已這樣刺激,每個月有幾百套的銷量,這些非行政事業編制的購房者怎麼想,這公平嗎?在支援各地的情況下,一定要注意公平原則,這個很重要。國人患均不患寡,所以是不是可以把群體擴大,整個東西湖的,在東西湖生活的有納稅的群體,是不是全部在內,都可以給予補貼,只要你肯在這裡買房,這樣是不是公平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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