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汽車/ 正文

企業還敢這樣開發票,離被稽查不遠了

企業還敢這樣開發票,離被稽查不遠了

小規模納稅人稅收優惠額度擴大後,又有一些納稅人又動起來歪腦筋,給人代開一些費用普通發票,讓對方企業虛列費用,達到偷稅的目的。

有很多小規模的納稅人簡單地認為自己虛開發票不會被發現,而且只是普通發票。

還有一些一般納稅人企業,在經營活動中針對個人消費者的時候,有些個人消費者也不要發票,這樣企業的銷售額就會大於發票開票金額,這個時候,如果有企業需要增值稅專用發票,那麼一些一般納稅人就把這些沒有開發票的金額,就會按一定的比例收取一些手續費,給這些需要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虛開發票抵扣。

會計不要相信這種虛開增值稅發票的行為不會被發現,現在不管你是大企業還是小企業,企業的經營和涉稅行為都在稅務和其他一些部門的實時監控之下,稅務和其他一些部門之間大資料比對,很容易發現企業有虛開增值稅發票的情形。

納稅人被查出虛開增值稅發票以後,追繳各項稅收,並處以罰款。虛開發票情節嚴重的,涉嫌虛開發票的相關人員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有很多的納稅人認為虛開發票僅是沒有真實交易就開具的發票,其實納稅人有真實經營的情況下,也有可能存在虛開增值稅發票的情形。

比如有些企業對外招待客戶發生的費用,在開具發票的時候,按規定應該開具餐飲費,可餐飲費不能抵扣,就會要求對方開成住宿費,這樣就可以抵扣了,有一些餐飲企業為了給自己攬一些回頭客,也會按照客戶的要求來開具發票。這樣的行為都是屬於虛開發票的行為。

現在稅收優惠力度加大,稅務對發票的稽查會越來越嚴,會計有虛開發票的行為,隨時會被稅務稽查。會計就別在虛開發票的問題上有其他的想法了。

企業還敢這樣開發票,離被稽查不遠了

現在在新辦納稅人全面推行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會計在日常工作中注意電子專票和紙質專票的5個不同:

一、電子專用發票和紙質專用發票票面不同。

電子專票進一步簡化發票票面樣式,採用電子簽名代替原發票專用章,將“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欄次名稱簡化為“專案名稱”,取消了原“銷售方:(章)”欄次。

二、電子專用發票和紙質專票領取方式不同。

電子專用發票領取更加簡單,納稅人可以透過電子郵箱等方式交付電子專票,紙質專用發票處理去稅務大廳領取,再就是郵寄到家。電子專票儲存方式更加方便,與紙質專票相比,納稅人還可以從稅務部門提供的免費渠道重新下載電子專票,防範發票丟失和損毀風險。

三、電子專用發票和紙質專用發票丟失方式處理不同。

電子專用發票丟失:受票方如丟失或損毀已開具的電子專票,可以根據發票程式碼、發票號碼、開票日期、開具金額(不含稅)等資訊,在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查驗通過後,下載電子專票。如不掌握相關資訊,也可以向開票方重新索取原電子專票。

同時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可憑加蓋銷售方發票專用章的相應發票記賬聯影印件,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退稅憑證或記賬憑證。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抵扣聯,可憑相應發票的發票聯影印件,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或退稅憑證;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可憑相應發票的抵扣聯影印件,作為記賬憑證。

四、電子專用發票和紙質專用發票在發票章上有不同。

紙質專用發票需要加蓋發票專用章,電子專用發票無需加蓋發票專用章。根據《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規定: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專案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列印,內容完全一致,並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電子專票採用電子簽名代替原發票專用章。電子專票無需加蓋發票專用章。

五、電子專用發票與紙質專用發票開具錯誤後,處理方式不同。

紙質專用發票可以選擇作廢,作廢條件:開票方在開具專用發票當月,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符合作廢條件,是指同時具有以下情形:(1)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2)銷售方未抄稅並且未記賬。(3)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程式碼、號碼認證不符”。

增值稅電子發票開具後不能作廢。納稅人開具電子發票後,如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的可以開具紅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這些情況不得開專票!千萬別弄錯了!

企業還敢這樣開發票,離被稽查不遠了

現行政策中,哪些情況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我們整理了五大情形27項內容和特別提醒2條,大家記住收藏學習!

01

8項一般情形

1

.一般納稅人會計核算不健全

,或者

不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

,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2。

應當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而未辦理的

,按銷售額依照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3。適用

免徵增值稅專案

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銷售

免稅農產品

除外)。

4。實行

增值稅退(免)稅辦法

的增值稅

零稅率

應稅服務,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5。

不徵收增值稅專案

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6。

出口貨物勞務

除輸入特殊區域的水電氣外,出口企業和其他單位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7。向

消費者個人銷售

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8。其他

個人(即自然人)銷售

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得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但其他個人出租或者銷售不動產除外。

02

與差額納稅相關的專案(12項)

1。

經紀代理服務

,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委託方收取並代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後的餘額為銷售額。

向委託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

,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

試點納稅人

提供

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

,向承租方收取的

有形動產價款本金

,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3。

旅遊服務

,可以選擇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旅遊服務購買方收取並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用後的餘額為銷售額。選擇上述辦法計算銷售額的試點納稅人,向

旅遊服務購買方收取並支付的上述費用

,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4。納稅人提供

勞務派遣服務

,可以選擇差額納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後的餘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5%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選擇差額納稅的納稅人,向

用工單位收取

用於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費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5。納稅人提供

安全保護服務

,比照勞務派遣服務政策執行。

6。納稅人提供

人力資源外包服務

,按照經紀代理服務繳納增值稅,其銷售額不包括受客戶單位委託代為向客戶單位員工發放的工資和代理繳納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

向委託方收取並代為發放

的工資和代理繳納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7。

中國行動通訊集團公司、中國聯合網路通訊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及其成員單位

透過手機簡訊公益特服號為公益性機構接受捐款,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給公益性機構捐款後的餘額為銷售額。其

接受的捐款

,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8。納稅人提供

簽證代理服務

,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服務接受方收取並代為支付給外交部和外國駐華使(領)館的簽證費、認證費後的餘額為銷售額。

向服務接受方收取並代為支付

的簽證費、認證費,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9。納稅人

代理進口按規定免徵進口增值稅的貨物

,其銷售額向委託方收取並代為支付的貨款。向

委託方收取並代為支付的款項

,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10

.境外單位透過教育部考試中心及其直屬單位在境內開展考試

,教育部考試中心及其直屬單位應以取得的考試費收入扣除支付給境外單位考試費後的餘額為銷售額,按提供“教育輔助服務”繳納增值稅;就代為收取並支付給境外單位的考試費統一扣繳增值稅。教育部考試中心及其直屬單位

代為收取並支付給境外單位的考試費

,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11。

金融商品轉讓

,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12

.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企業

提供境內機票代理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客戶收取並支付給航空運輸企業或其他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企業的境內機票淨結算款和相關費用後的餘額為銷售額。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企業就

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向

購買方開具行程單,或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03

與銷售特定貨物相關的專案(2項)

1。一般納稅人的

單採血漿站銷售非臨床用人體血液

,可以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但不得對外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

金融機構所屬分行、支行、分理處、儲蓄所等銷售實物黃金時

,應當向購買方開具國家稅務總局統一監製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開具銀行自制的金融專業發票。

04

銷售符合減徵的使用過的

固定資產、舊貨(3項)

1。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

,適用簡易辦法依

3%徵收率減按2%

徵收增值稅政策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

,適用簡易辦法依

3%徵收率減按2%

徵收增值稅政策的,不得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3。

納稅人銷售舊貨

不得自行開具或者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05

營改增試點前發生業務(2項)

1。納稅人在原地稅機關

已申報營業稅未開具發票

,2016年5月1日後

需要補開發票

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一般納稅人

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專案

,其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並已向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繳納營業稅的預收款,

未開具營業稅發票

的,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06

特別提醒(2項)

1

.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煙、酒、食品、服裝、鞋帽

(不包括勞保專用部分)、

化妝品

等消費品,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

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各種收入

,一律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企業還敢這樣開發票,離被稽查不遠了

相關文章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