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事件”終於有了結果,四位受受害人的情況,10年犯罪11起刑事案件的陳某志等28位被告人的處理情況以及背後8位公職人員的問題!都做了詳細通報。雖然這個案件處理得令人欣慰,但是一些問題細細想來,還是反倒吸一口涼氣!
覆盤整個事件過程,從網際網路大似傳播影片令網友們憤怒到
各路官方媒體持續發酵到唐山官方公佈初步情況到異地廊坊警方偵破到最後河北檢察院通報。
如果沒有監控影片的令人髮指!
如果沒有網友和媒體持續關注!
那麼處理結果又會如何?
我們由點到面聯想,僅僅就從這一個打架案件,就查到陳某志10年內犯罪11件刑事案件,並揪出28個被告人以及8個公職人
不禁要問:是否還有王某志?李某志?
8位公職人員步調一致地充當陳某志的保護傘?到底是非常特殊的一次?還是習慣性的,是每個人自發的,還是如果真的是習慣性的潛規則,那不僅要問,唐山每年發生的刑事案件,除了這個可以有幸在網友和媒體的持續關注下,揪出壞人和保護傘,那其他的案件呢?在網友和媒體關注不到的地方是否也有類似案件?
陳某志橫行霸道,即使在打架當晚,他仍舊是被通緝人員,那麼我們不禁要問,他是自己突然變壞的?還是在法律缺失和懲罰不到位的情況下,縱容其發展引起來的呢?
“
唐山打人案”並不是大案。從結果來看,只是普通打架案件!那麼唐山其他比這種案件造成傷害和影響更壞的案件是否也有?
是否也需要扒一扒呢?
很多外人看似不合理的事情,當局者卻自有邏輯,就像唐山打人案件,他可以打完人還警告受害人不準報警!這種流氓邏輯真是強大!當時的警察出警了,影片應該也看見了,但是為什麼最後卻有8個公職人員被查!警察對暴力的冷漠,超乎尋常!本應該守衛老百姓的公安幹部,卻成了犯罪分子的保護傘,不是一把傘,而是八把傘!
他們習慣了暴力落在老百姓身上,他們願意當看客?還是不得不當看客?相信每個人都有良知,但是為什麼卻要站到良知的對立面?值得思考!更值得思考的是他們站在良知的對立面還能成為有一定職位的幹部,更值得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