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汽車/ 正文

軍隊搞世襲,打仗爛似泥

強迫徵發的辦法不僅說不上是徵兵制,而且比募兵制更壞。各朝代最初實行募兵制時,其實都還含著改良的用意。要使人民肯來自動應募,也就不能不把兵士的待遇提高一些。譬如在漢武帝時,初行募兵制,其軍隊除了有一部分是由歸順的異族組成,其餘的據說都是“良家子”。所謂“良家子”的意思是出身於正式戶籍,本有正業,並非奴隸、罪犯、遊民一類人。其所以能使“良家子”自動應募,不外因為相當提高了士兵的待遇,並給以較優的出路的緣故。又如在東晉時,謝玄創行募兵制,建立了當時最強的一支軍隊,在淝水一戰中用少數兵力打退了北方苻堅的八十萬大軍的侵略。這固然因為是反對異族侵略的生死存亡的一戰,士氣易於振奮,但士兵的品質也很有關係。因為在這以前的軍隊,多半是由於強徵奴僕而組成的,兵士的待遇和身份完全和奴隸一樣。謝玄用較好的待遇,用自願的方式,從人民中募集兵士,所以才建立了能用以抵禦外侮的軍隊。

但募兵制只是以利祿來誘人當兵,使當兵成為專門的職業,其流弊當然很大。

當兵的利祿究竟有限,而且戰爭頻繁,軍隊擴大時,兵士的待遇總是日形減低,結果自願來應募的人仍只是些社會上的無業遊民、流氓、地痞之類。水旱災常使農村中出現大批流民,城市不能容納他們;他們沒有別的出路,其中的壯丁也就只好湧到當兵這個職業中去了。所以“好鐵不打釘,好男不當兵”成為民間普遍流行的諺語,其來源顯然是有很悠久的歷史的。

軍隊搞世襲,打仗爛似泥

釋放罪犯,使充兵役的辦法在秦代和漢初早已行過。漢武帝時,最初雖限於從“良家子”中募兵,但以後為了戰爭的需要,也不得不採取這辦法,常一次徵發囚徒或無業遊民數萬人去打仗,甚至這幾乎成了擴大軍隊的惟一辦法。這種人本已流離失所,或被罪待死,自較樂於應募。但所謂發囚徒,發遊民,很顯然地已不純是自動應募,其中頗帶著強迫的性質。唐代於廢棄府兵制、改行募兵時,也曾走上強拉硬派的道路。有很多描寫唐玄宗時的情形的有名的詩篇都透露著這訊息。譬如:

客行新安道,喧呼聞點兵。借問新安吏,縣小更無丁。府帖昨夜下,次選中男行。中男絕短小,何以守王城!肥男有母送,瘦男獨伶俜(pīng)。白水暮東流,青山猶哭聲。……(杜甫:《新安吏》)

……翁雲貫屬新豐縣,生逢聖代無征戰。慣聽梨園歌管聲,不識旗槍與刀箭。無何天寶大徵兵,戶有三丁點一丁。點得驅將何處去?五月萬里雲南行。……(白居易:《新豐折臂翁》)

這兩首詩,前一首所寫的還是府兵制沒有完全廢棄時的情形。“府帖”的選兵當是調遣原屬府內的農民,但這時的府兵制實已開始敗壞,所以府兵中多有“短小”不堪勝任的人在內。但也許這所說的“次選中男”,已經是從府兵以外的強徵,也未可知。至於後一詩所記的那個人,毫未受過軍事訓練,更是強迫徵調。詩中雖用徵兵字眼,但完全不是現代意義的徵兵,而只是募兵制發展到了強派硬拉的情形。此外如杜甫的《石壕吏》詩篇,更明白說出“有吏夜捉人”,連老婦人也要捉去,這自然是拉去充伕役,更可見當時徵兵役時的強制情形。募兵而發展為事實上只能以遊民、流氓、竊盜為物件,又不能不以強制徵發的方式來補充,當然就是最壞的情況了。——而這正是在歷代封建專制政治下的一般情形。

既然募兵中成分本來多半是無業遊民,那麼在每次戰爭以後要使之復員就是不可能的事。既已把這些人僱來當兵,就不得不繼續僱用他們。這些兵士,實際上都只能把當兵當做終身職業,除非他們因不願當兵而逃亡。一般說來,這種職業軍隊除了在作戰中瓦解流散或被消滅以外,是無法縮減的。唐宋元明清各代的軍隊都是這樣情形。唐末五代時,內戰更是連年不斷,軍隊大都由強拉而來,士兵逃亡甚多,這時還採取了在士兵臉上刻字的辦法,使他們永不能改業為民。宋代也還繼行這辦法。

在當兵成為終身職業時,行伍中遇有空缺,往往就把兵士的子弟補充,這本是很自然的事。但由此,兵士專業化的情形顯然是更加鞏固了。甚至有時這種世襲的辦法竟成為一種制度。如在唐代初年有所謂“父子軍”的,那是皇帝的近衛部隊,共三萬人,其中兵卒老死了,即以子弟填充,成為定例。明代初年的正規部隊名為“衛所”,其兵士都由開國時的軍隊中繼承下來,世代傳襲,規定不向衛所以外去徵募。不過這種衛所制度至明代中葉已敗壞,改行一般的募兵了。在那最重身份等級制度的魏晉時代,兵士的世襲制更是嚴格。當時的兵卒在法律上被特稱為“士”,以別於一般人民。他們不列入戶籍中,而有著特殊的“士籍”,並且“士家”只能和“士家”通婚姻。既入士籍之後,子子孫孫也都只能居於士籍中,也就是說,他們只好一直繼續著當兵,除非政府特許“除士名”,是斷不能改業的。

所以專制統治者雖然要靠軍隊的力量來維持統治,但對於兵士,卻只能用強制的手段來使之永遠成為自己所運用的工具。這使兵士的地位更降低到了極點。魏晉時代的“士籍”的固定化,是維持兵額的方法,但也是把兵士的地位極端地降落了。唐末五代和宋時在兵士臉上刺字,也不啻(chì)視兵士如囚犯,因為這本來就是對待竊盜的方法。唐宋以後,雖然沒有魏晉時那樣嚴格計程車籍制度,但是當兵的人及其子孫沒有資格應科舉考試,其社會地位正與當時最被賤視的倡家和優伶同樣的卑微。

在異族統治中國時,其基本的武力也是世襲軍隊。譬如清朝的八旗軍隊便是我們最熟悉的例子。蒙古人統治中國的元代也有以自己的部族兵組成的世襲軍隊,並且他們在招募來的異族軍隊中也建立了世襲制度。此外,在五胡亂華及遼金宋時期也都有同樣的情形。這種世襲兵本是遊牧民族中的部族兵的繼承;遊牧部族沒有專業的兵,每遇戰爭,人人都要拿起武器來。等到他們統治了中國後,原來的社會組織不得不瓦解,於是他們便把原來部族的武力繼續團結在世襲軍隊之中,使其永不致於渙散,成為維持種族的專制統治的最基本的武力。這種世襲兵,和魏晉時的兵剛好相反,是處於統治者的地位而坐食人民的供養,但其為固定的職業兵卻又是同樣的。

選自胡繩《兩千年間》

相關文章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