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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萬達駿豪仕家小區的業委會籌備組的亂象

這幾日,發現久不關注的業主群突然很熱鬧了,細看聊天記錄,原來是“兩派”互相討論攻擊,有業主發現籌備組存在作弊操縱問題,籌備組排除其他報名業主,把內定自己為業委會候選人了,即現籌備組除了政府派駐人員,其他如不出意外,全是即將成立的業委會成員,籌備組搞的《議事規則》《管理規約》也問題多多,因此而有了很多反對的業主,先且稱為“維權派”吧!因為發現提出問題的業主普遍被圍攻,不能有話好好說,膽小如鼠的我在此談談業主的心聲吧!

一、對於個別業主提出的侵犯知情權、參與權的問題

每個業主都有參與競選業委會成員和投票選舉業委會成員的權利,這個權利應該是對等的,籌備組辯解說我們已經按照規定在小區樓棟大堂貼了,盡到了告知義務,你們看到沒看到,不關我們的事,這個工作態度是不是太敷衍了一點,現在有多少業主會看小區樓棟大堂的張貼?有的忙於工作,只是回家睡覺;有的習慣於從停車場直接電梯回家,不經過小區大堂;有的房屋出租;更有大量的外省候鳥族,連看到的機會都沒有,也沒在業主群,他們沒有任何途徑來獲知小區情況。籌備組有小區業主的清單和聯絡方式,需要業主投票的時候,就廣而告之,電話、微信等各種宣傳拉票,請大家去投票,唯恐漏掉一人,恨不得所有業主都會投票,如果籌備組同樣的態度去對待業委會候選人報名徵集,盡到最大努力廣而告之,恨不得小區所有優秀業主都來積極參與,又何來的很多業主不知情,被質疑侵犯知情權和報名參選權一說呢!!

二、籌備組排除小區其他報名的業主,內定自己為候選人是否作弊違法

業委會候選人通常由籌備組人員確定,很多省市為了避免籌備組內定自己為業委會候選人,明文規定參加了籌備組的業主和家屬不能參選業委會,這一規定是非常合理的,業委會候選人應當是擇優而選,而不是“關係戶”,籌備組人員由居委會內定便已經涉及“關係戶”成分了,候選人再由籌備組確定,其中便滋生了容易操縱的空間,誰可以進業委會從一開始便確定,何來的公平競選、擇優而選?只要是進了籌備組,學歷再低,品行多麼惡劣,都可以被操作讓大家選舉投票成業委會委員,其他報名參選的非籌備組業主即便學歷再高,能力多麼出眾,都沒讓大家選便被籌備組淘汰了,連公開競選的機會都沒有,何來的公平、公正?業主成了參會投票的機器,因為從頭到尾都沒有“選”與“被選”的權利,無從可選。

三、籌備組的態度需要端正

因廣受質疑,凡對質疑的業主,籌備組不是踢出群,就是集體語言圍攻,又或各種潑髒水汙衊,什麼和物業勾結,不是業主之類。總之,籌備組全是正確的,業主沒有權利反對,如此一言堂的作風,這即將成為業委會的籌備組,如何能為小區廣大業主服務呢?不去看業主提出的問題是否真實存在,不去想應該怎麼解決問題,而是先解決提出問題的人,也或用做正確的事情來解釋做錯誤的事情,比如我們曾經維權什麼的,話說回來,大部分業主是住宅區的,這部分業主就很納悶,你商鋪業主維權關我住宅業主什麼事,你維自己的權,搞的像為萬達駿豪仕家所有業主維權似的,就要逼我去認可你,顯得很莫名其妙。事情一碼歸一碼,錯的就是錯的,解釋就是掩飾,掩飾就是事實,更驗證了業主的質疑是存在的。籌備組目前的作為只能證實自己沒有解決問題的能力,昇華矛盾的能力倒是槓槓滴!

四、呼籲更多黨員、退休幹部和懂財務、法律、物業管理等專業業主參與

目前的候選人基本都不是黨員,學歷也偏低,在小區業主與業主之間互相不瞭解的情況下,業主肯定相信黨員一些,畢竟成為黨員是經過層層考核的,不說絕對,相對而言人品比較能保障,做侵犯業主利益的事情的可能性就較低。離退休幹部收入穩定,管理能力強,有精力、有時間,就不用業委會成立以後沒有時間管還要花錢請啥工作人員和秘書了,話說沒時間沒精力你去搞業委會幹嘛,不是應該自覺的嗎?

海口萬達駿豪仕家小區的業委會籌備組的亂象

五、《議事規則》《管理規約》含多條坑業主條款

經過有些業主提醒,我才知道《議事規則》《管理規約》裡有那麼多貓膩,比如《議事規則》裡的不參會投票的業主算到投同意票裡去,我個人而言,不參會是因為我清楚或不滿意,不想輕易去投票,搞不好投票會害了自己也害了別人,僅此而已!這種情況在《民法典》被認為為棄權,參會人數是以實際投了多少票來統計,而不是沒投票也被算進來,違背業主真實的意願,也涉嫌投票統計造假。

《議事規則》授權業委會選聘也是個巨坑,選聘物業的決定者是業主,而不是業委會,如果大家覺得物業不好,都想換物業,是業委會組織召開業主大會,公開邀請大家推薦的優質物業來競選,擇優而選,業主透過自行調研認為哪家物業好就投票給哪家物業,得票最多的中標,而不是授權給業委會讓業委會選,重慶一小區業委會主任透過這種方式換物業,3年撈了290萬,把換的新物業榨乾了企圖再換物業,被物業忍無可忍舉報才獲刑8年,可見業委會透過搞業主大會授權業委會選聘,其中的利益可以有多大?為了利益給大家招來的物業公司,即便是流氓公司,大家也只能忍了。附近的文博府小區業委會換新物業後不僅沒能給業主們帶來福利,小區環境每況愈下,大步跨向安置房小區,換物業不到兩年,業主便已經負債幾萬還普遍不知情,再多幾年,恐怕負債額會是個驚人的資料,這便是授權業委會選聘的現實案例。

《管理規約》維修資金用途的條款,很容易給業主帶來鉅額債務,錢怎麼花,花多少,還是以後要用的時候,由業委會單項羅列出來,讓業主們表決是否同意再執行吧!確實不應該在《管理規約》裡就設定多少金額以上公共設施維修有業主承擔,我們的物業費中是含有公共設施維護費的,籌備組如此體貼為物業公司省錢,讓業主掏錢,還來汙衊反對意見的業主是勾結了物業公司的,從這條條款來看,我是不是更有理由質疑籌備組和物業公司勾結?

六、我們即將召開的業主大會應當力爭公開、透明、公平、公正、合法合規

有業主反映,《議事規則》的資訊公示和業主大會召開程式裡沒有海口市住建局規定的業主大會召開結束後,業委會必須公示業主大會投票結果和投票明細10日,很多業委會為了達到目的,不擇手段在投票過程中造假,很多業主沒有參會投票卻被投票了,公示投票明細,具體到每家每戶的參會投票情況,可以讓業主自查自糾,沒有參會投票的業主發現被投,可以作為證據起訴投訴,這是最大的防造假措施。而《議事規則》卻遺漏了這點,是他們對法規政策的不瞭解還是故意遺漏企圖投票造假,不得而知。

海口萬達駿豪仕家小區的業委會籌備組的亂象

業委會是把雙刃劍,成立好了對小區有利,造福全體業主,成立不好對業主來說便開啟萬劫不復的生活,好還是不好是去賭博不認識的人的人品,還是完善規章制度,把權力束縛在籠子裡,不讓業委會有將利爪伸向業主的機會??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各位心中自有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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