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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出差經歷《一》

93年我到廠裡跑銷售,那年我32歲,因業務關係去洛陽,在洛陽一天發生了三件事。

第一件事:上午八點到達洛陽站,出了站臺我揹著包在上街沿道上行走,走著走著身後傳來什麼東西掉地上的響聲,回頭一看是個電動剃鬚刀掉地上了,部件七零八落,我剛要走,店家小夥叫住了我,看什麼看,還不給我撿起來,我莫名其妙,因店家小夥人在櫃檯裡面,沿街沒有門,我就撿起送到櫃檯,店家突然抓住我的揹包帶叫我賠錢,說我的包碰到櫃檯上的電動剃鬚刀,致使電動剃鬚刀跌落在地摔壞了,還是進口的,我說你看我的個兒,背的包在我腰邊,你的櫃檯和我胸口一般高,咋會碰到,怎麼講店家小夥就是不撒手,路上的行人也沒有個停的,更不要指望勸和了,於是我說多少錢,店家小夥說300元,我說太多了,100元,他說最低賠200元,我還價120元,趁他講價時不注意突然掙脫了他的手跑了。

只要你有計有理,我跑了店家小夥都不敢追。

第二件:下午三點多我從洛陽拖拉機廠出來,還是走在上街沿道上(因馬路上有汽車摩托腳踏車,不安全),看見兩個浙江人腋裡夾著皮包在前面走著,一個賣香菸的攤主自己將兩條紅塔山香菸用指頭戳了一下,香菸掉地上的水窪裡,(賣香菸的都是將成條的香菸放疊成井字式),叫住了兩個浙江人,兩浙江人扭頭看了看掉在水窪裡的香菸撿了起來,給攤主放到原位,攤主抓住他們的衣服不讓走,要200元,浙江人也沒和攤主爭論,其中一個掏出皮夾給了200元走了,我在前面問他們,你們真給啦,浙江人說出門在外平安重要,這些地皮勒索不跟你講理的。

同樣的招式,同樣的味道,花錢消災。

第三件事:我是住的洛陽鐵道招待所,60元單間很小,一張床一個茶几,一個洗臉盆架,洗刷之後準備去吃飯,聽到服務檯那邊吵了起來,有幾個昨日住店的住客,圍著服務檯要預訂的臥鋪車票,錢交了沒有票,服務員叫來了老闆,老闆說,我將所有服務員都叫來,你們看看哪一個收了你們的錢,一下叫來十幾個,住客們挨個兒看了看,不對呀,你們的服務員都換了,老闆狠狠的說,放屁,我們這兒沒換人,這時一個操著溫州口音的住客拿出了收據,老闆接過一看這都沒有公章,你們上當了,報案都沒法報。四五個住客都愣了,看看手裡拿著的收據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苦笑著搖搖頭,又上當了。

外面的服務員敢進招待所收錢訂票麼。

出門在外不容易,為了辦事,為了求安,只有自認倒黴,以後多注意嘍,可再怎麼小心再怎麼注意,這些套路防不勝防啊!

我的出差經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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