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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連杰談離婚:我從小到大我的定義是法律而不是道德

李連杰:我從小到大我的定義不是道德,我的定義是法律。有很多人在微博上說,你說的滿口仁義道德,你還離婚,你還拋妻棄子?那我說ok,在我來講,法律是不是可以結婚?法律是不是可以離婚?如果這兩者是合法的,那剩下的就是我私人的事了。

李連杰談離婚:我從小到大我的定義是法律而不是道德

我的前妻又好,我的孩子又好,他們沒說任何話,你們只是江湖俠客,你們這些說這些話的人,只是站在你的角度上行俠仗義,做一個道德的審判,把李連杰幹倒,我理解,開心就好,觸犯法律了,應當做些什麼?只是你的觀點,他的觀點而已,不代表對與錯,法律沒問題就沒問題。

上面這段話是李連杰在與黃秋燕離婚多年以後迴應當年為什麼離婚時的一段話。

李連杰談離婚:我從小到大我的定義是法律而不是道德

李連杰因在成名後拋棄妻女迎娶港星利智招致一生的罵名,李連杰談及此事時肯定了前妻黃秋燕是一個溫柔賢惠的好妻子,但與此同時,他也說出了他和黃秋燕離婚的真正原因。李連杰原以為他和黃秋燕那樣的感情就是愛情,沒想到遇到利智後他感受到了完全不一樣的感情,他願意為利智去死,這在與黃秋燕相處的過程當中是從未感受過的。

李連杰談離婚:我從小到大我的定義是法律而不是道德

黃秋燕本就是一個比較傳統的女性,她並不支援李連杰一心出人頭地的理想,她只想有一個穩定的收入,安安穩穩地過日子,換句話說,黃秋燕雖然愛李連杰,但她並不懂李連杰,而利智卻不同,她知道李連杰的野心,他想當最好的功夫明星,像李小龍那樣級別的武打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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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說,這是李連杰在給自己的負心找藉口,他不這樣說,沒辦法交代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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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覺得李連杰沒必要說假話,一段婚姻的結束,肯定是夫妻雙方的感情出了問題,感情出問題大機率是因為待人接物或者三觀不同,黃秋燕是個傳統女性,為李連杰付出了很多,但這與她不支援李連杰打拼並不矛盾,生活中越是傳統的女性,其實越不願意自己的丈夫太過出色,因為她們往往對物質名利的要求不高,不希望丈夫太拼,一方面不想看丈夫太勞累,另一方面,丈夫太優秀了,會給她造成危機感,不利於家庭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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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裡你千萬別認為我是在為李連杰洗白,我只是表達一些客觀的看法。婚姻存續的時間一長,夫妻雙方本來就會相互厭倦,而那個比較優秀的人總是會有更多的選擇餘地,為什麼男人有錢就變壞?正是因為強大的經濟能力能夠支撐起他們的野心,他們可以有為所欲為的資本。李連杰當時的能力,哪怕淨身出戶也不影響他東山再起,利智有貌有身段見識又廣,思想又超前,在對李連杰事業的加成上比黃秋燕強出許多,這是不爭的事實,站在李連杰的角度上,他在利弊權衡之後選擇了利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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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做人底線是道德,而他的做人底線是法律。你可以用羅翔的那句話評價李連杰,但這並不影響李連杰的事業和生活,無非會使他的名聲打一些折扣:以法律為底線的人,大部分都是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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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李連杰乾乾脆脆離婚,成龍大哥一直沒有拋棄髮妻似乎應該受到讚揚。但是林鳳嬌面對成龍多年以來不曾間斷的風流韻事,林鳳嬌永遠選擇包容和沉默,可我們都知道,她的包容和沉默更多的是隱忍,有哪個女人願意自己的丈夫緋聞不斷?而且是昭告天下的四處風流。但林鳳嬌都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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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鳳嬌和黃秋燕到底誰更幸福?如果你是女人,你願意做她們中間的哪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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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很多女人說,至少林鳳嬌得到了名分,得到了成龍的財富,她的地位,是成龍外面的女人任何一個人都無法撼動的。而黃秋燕沒有享受到李連杰的勝利成果,跟李連杰患難與共反而被李連杰拋棄,無論如何,黃秋燕都是一個失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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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龍曾經說過,他無數次想過離婚,但林鳳嬌的包容和忍奈,讓他一次又一次心軟。她無論在任何方面,都不讓成龍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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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黃秋燕獲得了精神上的自由,而林鳳嬌一生都困在婚姻的牢籠裡,每一條關於成龍的緋聞都是一把利箭會從四面八方射向她,從最初萬箭穿心的刺痛感,到最後疼到麻木,這種傷害,是持久的,也是無解的,除了忍受,沒有別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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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鳳嬌也因此把更多的愛寄託在兒子房祖名身上,成龍在兒子成長的過程中幾乎是缺席的,這也是造成房祖名後期種種劣行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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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秋燕被李連杰拋棄被迫離婚,這種傷痛是短期的,會隨著她生活境遇的改變而逐漸淡化,從經濟條件上來說,黃秋燕不能像林鳳嬌那樣坐享其成,但她獲得了情感和精神上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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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以為,寧做黃秋燕,不做林鳳嬌。至少,黃秋燕活出了自己,不依附於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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