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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69800元,3年時間可以獲得1040萬,此類騙局有多少人經歷過?

1040陽光工程,是一種傳銷詐騙的形式,前身為“連鎖經營”,“純資本運作”“和諧理財投資專案”,在廣西南寧,桂林,北海,江蘇南京,陝西西安,安徽合肥等地都曾出現過,該傳銷不同於別的傳銷,一般並不限制人身自由,具有較大的迷惑性,傳銷組織的活動方式明顯符合拉人頭、交納會員、發展下線牟取非法利益的特徵,被確認為傳銷活動。

傳銷分子要求參加者以繳納6。98萬元(7萬元)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三級以上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為了迷惑被害人加入,傳銷分子編造“該組織是國家明裡打擊,暗中扶持的灰色行業,不合法也不違法”“投入69800元,入會三年即可獲利1040萬元”等謊言,一步步將被害人誆騙入內,與其說這是一個投資專案,還不如說是一個分錢遊戲,傳銷人員級別越高,瓜分到的贓款也就越多,而這些贓款,無非都是來自參加者所繳納的會費,傳銷骨幹用這些贓款,租借豪車,在星級酒店組織聚會,給下面的成員營造出一種十分富有的假象,而實際上,大部分加入傳銷組織的成員,都賺不到錢。

投入69800元,3年時間可以獲得1040萬,此類騙局有多少人經歷過?

綜觀這些案件,上當被騙者,大多都是妄圖透過“傳銷”而實現“一夜暴富”的人,他們為了達到成為“A級老總”(傳銷分子級別最高者)的目的,不惜用謊言將自己的親友騙至當地一起從事傳銷違法犯罪活動,最終卻是落得親人反目的下場,由此引發的悲劇更是比比皆是。

2019年5月,河南省鄭州市公安局鄭東分局接到報警稱,祭城一小區內有一名男子跳樓,接報後,鄭東警方迅速介入調查,受害人受傷嚴重,好在醫院搶救及時,保住了一命,待其恢復良好後,民警走訪受害人。

原來,受害人是河北人,原本在老家有著一份收入不多的工作,身邊一位條件差不多的朋友告訴他,自己目前在鄭州混得風生水起,就是因為加入了一個賺錢的行業。

於是,在該朋友的蠱惑下,他從老家辭職來到鄭州,從事這個所謂的賺錢專案,在朋友及傳銷分子的謊言下,他為了發財留了下來,沒想到,卻連幾千元投資款都拿不出來,於是他打算放棄,不過傳銷分子卻以暴力威脅及非法拘禁等手段將其困在該小區,他不想繼續留在這裡,於是從樓上跳了下去……

而此時,河北籍主犯早已外逃,鄭州鄭東警方成立專案組,著手調查,專案組趕赴河北等地開展先期查證工作,2019年6月9日,鄭州警方在河北以及鄭州當地,對犯罪團伙開展抓捕收網工作,2019年6月14日,涉案嫌疑人悉數落網。

藉此案例,也提醒大家,傳銷是一種經濟邪教,它是社會高速發展中的畸形產物,廣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要不斷提高防範意識,不要相信任何不勞而獲的高利益回報,對於各種所謂的資本投資必須詳細瞭解,清醒認識。一旦發現上當受騙要及時到公安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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