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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到底是祖業還是集體資產?這5點必須明白,不然會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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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到底是祖業還是集體資產?這5點必須明白,不然會吃虧

近期,某地一村莊張貼的一張宣傳標語引起了熱議,標語紅色大字赫然寫著:“宅基地不是祖業、是集體資產。”我們無從猜想張貼這一標語的目的,或許是為了宣傳集體資產管理,或許是為了拆遷徵收,但這一標語切實有一定的挑逗性,不怪乎引發這麼激烈的討論。

一些農民覺得,自家的宅基地是祖上一代代傳下來的,是自己的家業,也是自己的根基,怎麼就變成了集體資產?也有一些農民認為,宅基地就是集體資產,農戶只有使用權,集體說收回就可以收回,國家說徵收就可以徵收,不是你的你就說了不算。

宅基地到底是祖業還是集體資產?這5點必須明白,不然會吃虧

到底哪一種觀點正確?自家的宅基地真的不屬於自己嗎?明白以下這5點,能幫你對宅基地的權屬和權利問題有一個正確的瞭解。

(1)宅基地所有權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我們國家實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兩種實現形式,一種是國家所有,也稱作全民所有,由政府負責管理,比如所城裡的土地、各類國家建設使用的土地等都屬於國家所有;一種勞動群眾集體所有,農村的承包地、宅基地、四荒地等都屬於集體所有,所有權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此,宅基地還管是祖傳的還是新分的,從所有權上來說,都屬於村集體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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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農戶享有宅基地“資格權”

。宅基地所有權是集體的,農戶只擁有使用權?這個說法是不對的,除使用權外,農戶還擁有宅基地的一項重要權利,那就是“資格權”。這是近兩年新提出的一個概念,宅基地所有權、使用權、資格權“三權分置”,“資格權”通俗地講,就是農民作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農戶作為集體中的一戶,具有擁有宅基地的“資格”,這個“資格”是不容侵犯的。

(3)地上房屋屬於農戶私產

。宅基地所有權是集體的,但宅基地上面所建的房屋,是農民辛苦掙錢建造的,這當然屬於農戶的私有財產,可以繼承,也可以贈予。地是隨著房子的,私權是優於公權的。從這方面來講,只要地上的房子不滅失,農戶就能對宅基地使用和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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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農戶宅基地自己做主

。上面我們說了,農戶不但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而且擁有“資格權”。也就是我,我是集體成員,不論我自己住還是不住,我都有擁有宅基地的資格,因為我有資格,所有我可以合理處置我宅基地使用的問題。實際上,新的政策是給予農戶很多宅基地處置權利的,自家的宅基地,可以自住,也可以對外出租;可以作為倉庫存放東西,也可以開辦小型加工廠;可以自家改作賓館發展民宿,也可以作資入股經營,等等。總的來說,自家的宅基地,只要符合相關法規規定,只要不對鄰里造成影響,想幹什麼就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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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農戶宅基地不容侵犯

。宅基地所有權屬於集體,這並不是說集體想收回去就能收回去,想重新分配就能重新分配,任何改變都必須得到農戶的同意。新實施的《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提出了農戶宅基地權益保障的“四個禁止”,即禁止違背農村村民意願強制流轉宅基地,禁止違法收回農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為農村村民進城落戶的條件,禁止強迫農村村民搬遷退出宅基地,從法律法規高度嚴格保護農民宅基地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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