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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小菲被大S逼急了,狠招頻出,而她恰好印證了一句老話

說起這對已經離婚了的夫妻,對於大眾來說,可能一直都不怎麼看好,而是一直都在圍觀看熱鬧,為啥?因為他們兩個人太富於戲劇特點。

先說說汪小菲吧,這個曾經的京城四少,風頭很勁,當年關於他汪小菲的茶餘飯後話題可不少,也一直是網際網路上的話題人物,各種緋聞滿天飛,各種故事滿網都是,活生生給我們演繹了什麼是富二代。

而對於大S徐熙媛,她的事蹟總結起來當然也是可以用一本書來形容,這位出生於1976年的臺灣女藝人,十幾歲就進入了娛樂圈,到結婚的時候,已經是影視娛樂圈裡的老人了。如果說徐熙媛的影視作品有多少部,那麼徐熙媛的情史就有多少次,這方面她跟她前任丈夫汪小菲真的是半斤八兩,不分上下。

所以說當年他們結婚,可以說是天生一對,不管是身價,還是出生,又或者是成長曆史,都可以說非常登對。不過經歷一系列柴米油鹽之後,汪小菲與徐熙媛的愛情也好,婚姻也罷,瀰漫著相互的不信任與理解,尤其是徐熙媛。

汪小菲被大S逼急了,狠招頻出,而她恰好印證了一句老話

筆者曾經在之前的文章裡分享過他們的故事,當時就表明了自己的觀點,那就是對於汪小菲來說,一路走來似乎不過是在還賬,可能這就是英雄少年時候的因,導致了今天的這個果。

其實相對於汪小菲的世界,徐熙媛的世界更加複雜和豐富,而且汪小菲的成長肯定沒有徐熙媛那樣缺乏安全感,因此導致了他們兩口子在生育了兩個孩子之後,最終分道揚鑣。

而在臺灣的影視娛樂圈裡浸淫多年的徐熙媛,她什麼人沒見過,尤其是對於汪小菲這樣的富二代公子哥,所以說在這場婚姻中,徐熙媛佔據了天時地利人和,因為婚後他們並沒有在大陸生活,而是定居在了臺灣。

之前的文章中,筆者提及汪小菲最大的敗筆就是還在臺灣進行了投資,建了一棟酒店,這當然可以說是愛情的力量,但對於夫妻兩人之間的感情和利益拉鋸戰裡,汪小菲最終敗北,而且還是徹底的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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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如果結婚沒有孩子,可能就沒有這麼多事情,可事情就是這樣,他們還有兩個孩子,按照有利於孩子成長原則,將兩個孩子交給徐熙媛撫養,汪小菲支付撫養費,這點上沒毛病。

不過對於徐熙媛再婚,個人覺得現在孩子也大了,考慮到新的婚姻生活以及孩子成長問題,汪小菲應該透過法律途徑爭取一個孩子的撫養權,不過很可惜汪小菲並沒有這麼做。

而汪小菲之所以這麼做,就是在徐熙媛再婚後沒有支付所謂的撫養費,不過是他們兩個人並沒有把孩子的問題徹底清晰地解決,至少在法律層面上汪小菲還是比較幼稚,而在臺灣成長的徐熙媛顯然更加成熟。

當然我們不知道臺灣的法律是怎麼規範孩子撫養問題的,也不知道他們那邊的撫養費標準是什麼樣子的,不過筆者認為汪小菲前前後後支付了這麼多錢,而同樣作為媽媽的徐熙媛,真的是有點厚顏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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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千多萬臺幣,換算成人民幣也就是小一千萬的撫養費,這是什麼育兒成本費用?這還沒幾年了,更何況作為孩子的父母,徐熙媛同樣也是需要支付同樣的成本費用,那麼這兩個孩子的成長基金就是小兩千萬啊,這是什麼孩子,兩千萬還養不活嗎?難道還要鍍一層金身?

不管是什麼制度下的法律,也不管是什麼環境下的社會,筆者相信臺灣的小孩撫養環境絕對沒有如此高的成本,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當事人挪用了孩子的撫養費,而這可能也是一個無奈的舉動,為什麼?因為在臺灣那樣一個社會成長起來的徐熙媛,尤其是影視娛樂圈浸淫了十幾二十年的她,可能生活水準不能下降,揮金如土的生活可能就是徐熙媛的生活本色,從而撫養費無法支撐她的日常了,所以就故伎重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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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善被人騎,人善被人欺,汪小菲從來沒有在爾虞我詐的環境下成長起來,可徐熙媛早就見怪不怪了,尤其是在臺灣影視娛樂圈裡浸淫如此多年,察言觀色和見風使舵的本領早就鍛煉出來了,而且娛樂圈裡的人厚顏無恥的下線我們早就領教過,不管是臺灣的,還是香港的娛樂圈,這點上汪小菲根本不是對手。

再加上我們的社會層面裡,大家平日裡根本不怎麼關注法律層面的問題,不過臺灣的社會就不一樣了,尤其是影視娛樂圈,他們的社會事務,尤其是與個人利益相關的事情基本上都會請教律師。而我們這邊呢?筆者相信大部分人都是先從道德層面考慮問題,除非是到了最後時刻才可能想到,哦,原來這事首先應該是採取法律層面的手段來解決問題。

因此筆者判定,對於離婚階段,汪小菲這位不學無術的傢伙,絕對沒有考慮法律手段來解決他和徐熙媛的婚姻以及孩子的撫養問題,否則怎麼可能兩個孩子全給了徐熙媛呢?再怎麼也得爭取一個孩子的撫養教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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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把汪小菲的微博內容與徐熙媛的法律文書對照來看,不是筆者鄙視汪小菲這個富二代,真的是沒有吸取教訓,還是在網際網路上做一個攪屎棍,不僅僅把自己的弱點充分暴露了出來,而且還顯得自己沒有修養,當然你可以認為這是一個人被逼急了之後的行為舉止,但恰恰相反,筆者看到的就是汪小菲在處理矛盾時候的幼稚與感性,而徐熙媛真的是很會“裝”,很理性,很懂得利用強力機構的作用與工具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儘管這個權益有點奢侈或者超過我們普通人的認知,但這種裝是兩種文化薰陶下的結果。

中國有句老話:既要當什麼,又要立什麼,而在影視娛樂圈,我們過去對於這個行當就不怎麼看好,戲說就是戲子無情,BZ當道,不過是現在賺錢多了,在以錢為衡量標準的社會,所以有錢的人的地位也就高了,也正好印證了有錢就是好,就是爺。

再看看人家汪小菲的媽媽張蘭,這位經歷無數風浪的女強人,她其實也是一個法盲,也是一個習慣用傳統方式拉扯個人事務的人,一點法律意識都沒有。

還記得當年俏江南的遭遇嗎,當年俏江南怎麼丟失的,不就是一份合同約定讓自己親手創立的品牌沒了嗎?這母子倆真的是一點也不吸取教訓啊!

當然,就目前的狀況,就算是徐熙媛在臺灣取得了法律的勝利,但對於汪小菲來說並沒有什麼約束,不過恰恰是他投資臺灣的資產受到了影響,而這是一盤大棋,筆者深度懷疑徐熙媛這次的目標可能就是汪小菲在臺灣投資的那間酒店。

汪小菲自己說了,那棟別墅2。4億,這肯定是徐熙媛的囊中之物了,因為你搬不走,也不可能把他們原來的家給買了,畢竟孩子還在臺灣。但酒店不一樣,因為這可是法人資產,不過一旦臺灣的法院認定汪小菲存在重大失誤或不當,那麼極有可能查封酒店,而且徐熙媛極有可能就把查封的酒店以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給買了。

一棟別墅2。4億,一棟酒店得多少錢?沒有5個億,那也得7-8個億吧,這個財產對於徐熙媛今天的局面來說就相當可觀了,就算不賣了,如果法院將酒店判給徐熙媛,那麼酒店經營所得也就是徐熙媛的了。

這麼看來,這點上徐熙媛做得夠狠夠絕,也可能是汪小菲如此暴躁的根本原因,畢竟這個富二代一錯再錯,造成了今天的被動局面,因此汪小菲被逼急了,所以狠招頻出,就連徐熙媛的一些惡習都被曝光了,可見今天的局面很簡單。

汪小菲被大S逼急了,狠招頻出,而她恰好印證了一句老話

一邊是滿眼的銅錢味,一邊是幼稚以為,一邊是經歷了風浪的市場經濟狠角色,一邊是傳統國人撕逼的節奏,毫無法律意識。這場拉鋸戰,可以說從開始汪小菲就被鎖定為了冤大頭,而汪小菲還自以為是娶了美人歸,而且就算是在離婚後,幼稚如汪小菲的所作所為都不是一個成熟男人的行為舉止。

一而再再而三在網際網路上掀起熱搜,張蘭這位強勢母親是汪小菲現狀的最大原因,而且他們母子倆很像,回顧俏江南主導權的喪失,再看今天汪小菲面對一個經歷無數銅臭的臺灣女藝人徐熙媛,除了在網上亂喊亂叫外,汪小菲毫無辦法。

對於汪小菲,筆者真的想勸一句,請個律師吧,拿起法律,做一個真正男子漢,別亂喊亂寫了,這樣毫無用處,也毫無作用,只能讓大眾越看不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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