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歲的汪康夫含恨去世了。
1966年,那時的他是一名盡職盡責的教師,忽然有一天在校舍被人帶走。隨後,他被扣上了
強姦少女二名,猥褻少女學生10名的罪名,被判有期徒刑十年。
出獄後,他開始了持續44年的申訴。
我就是不服,我沒有強姦女學生。
然而,他喊了半世紀的冤,終究沒能等到沉冤得雪的那一天。
想必大家都傾向於他是無罪的,但法院終究沒有給出定論;說他有罪,可人家傾盡一生,發動了幾代人去申訴……
這樣的事件,看了讓人一時語塞,彷彿吞了只死蒼蠅,難受,但能說什麼呢?
我們絕不放過任何一個罪人,但當冤假錯案發生時,這種呼聲便顯得蒼白無力。即便是最終求得清白在人間,過去的錯誤所造成的傷痛,誰能替當事人承擔?
莫說是在50多年前那個瘋狂的年代,就算到了今天,這樣的魔幻事件依然時有發生。
就在幾天前,挪威的頭號冤案翻案了!
上圖右邊這位男子叫
Viggo Kristiansen
,現年43歲,他就是這起冤案的當事人。
他被冤枉成強姦殺害未成年少女的主犯,坐了整整二十一年牢。
發生在他身上的事有多荒唐,我們從頭說起。
2000年5月,挪威的巴聶赫伊亞森林裡,兩個女孩,8歲的Stine和10歲的Lena,慘死在離家不遠的一個湖邊。
經法醫鑑定,確認她們是遭人性侵之後,被勒住脖子,最後連捅數刀而死,手法極其殘忍。
這就是當時轟動全城的“巴聶赫伊亞森林慘案”(Baneheia murders)。
什麼樣的變態,會對兩個小女孩下此毒手?
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社會關注度普遍很大,警方的反應很迅速,高層也下令要徹查此案。
於是,一個專案組成立。
他們很快找來了國內外的刑偵學和法醫學專家,大家有力往一處使,只為儘快找出真兇。
當時,專家給依據能找到的線索,給出了一個犯罪側寫:
一名30歲左右,沒有犯罪前科,看似人畜無害的中年男子。
菠菜們是不是覺得,這樣的判斷太模糊,好像用處不大?
沒錯,側寫就是一門不精準的科學,但它並不是一無是處。起碼在本案中,它指出了是“一名”男子。
別小看這個數量,它就是該案成為冤案的關鍵。
當時,負責調查此案的警方跟大多數人一樣,覺得專家給出的判斷一點都不靠譜,便沒有理會。
並且依據他們多年的辦案經驗,做出了一個自認為“比較靠譜”的推斷:
姦殺兩個女孩的罪犯不可能是一個人,因為一個成年男人無法控制住兩個女孩。他們覺得,當男人襲擊一個女孩的時候,別一個肯定會逃跑啊,且案發地點地形那麼複雜,女孩早就逃得沒影了。
總之,警方認為,兇手至少有兩個人。
正在警方積極排查兇手的時候,挪威犯罪調查中心再次強調了之前的分析推斷:
襲擊和殺害兩個女孩的罪犯只有一個人。
然而,警方再次表示:不可能!
他們繼續不理會專家的意見。奈何專家只有協助辦案的責任,沒有執法的權力,只能眼睜睜看著警察把自己的話當耳邊風。
經過一個多月以來的調查取證,警方將嫌犯的範圍逐步縮小。最終,一名叫Jan Andersen的19歲男子被鎖定。
因為,警方在犯罪現場找到一份DNA樣本,正好與Andersen的相匹配。
畢竟是科技狠活,他脫不開嫌疑。
本來,這個Andersen在證據面前也沒理由抵賴。壞就壞在,警察給了他一個抵賴的理由。
警方先前已經認定了,罪犯不只一人,所以在審訊Andersen的時候,不停地強調他有同夥,同夥是誰?在哪裡?
Andersen又不傻,有同夥可以推卸責任,他幹嘛要一個人扛?
於是,他現場編了一個故事:
案發當天,他和自己的好友Kristiansen在森林裡遛躂,偶遇了女孩Stine和Lena。女孩說她們的貓咪丟了,於是作為大哥哥,就主動提出幫她們尋找。
四人一起來到一個偏僻的地方後,Kristiansen突然起了歹意,要強姦兩個女孩,而作為朋友,Andersen並不反對。他在旁邊控制住一個女孩,讓Kristiansen實施強姦,朋友完事後,自己也強姦了兩個女孩。
最後,是Kristiansen拿刀刺死了兩個女孩。
就這樣,Andersen從一個重大嫌疑犯,變成了從犯,而他那倒黴朋友Kristiansen,成了主犯。
當警方敲開Kristiansen的家門時,他還雲裡霧裡。聽說自己犯了強姦殺人罪,更是無法相信。他據理力爭,老媽也當場作證,說兒子當天一直在家,就沒出去過,怎麼可能在那麼遠的地方殺人!
警方表示,你是他媽當然這麼說啦,有什麼話去跟法官講!
庭審時,Kristiansen有母親的證詞,犯罪現場的DNA和他的也不吻合,眾多直接或間接證據都不足以有力支撐他是罪犯的說法。可悲的是,這些都沒有被採信。
檢方和警方就認定一個邏輯:一個男人無法同時控制住兩個女孩。
再加上輿論的關注和渲染,Kristiansen早就成為了遠近聞名的惡魔,他說什麼,大家都覺得他在狡辯,憤怒的群眾恨不得置他於死地。
2001年,案子終於判了。
主犯的Kristiansen判處21年徒刑,到期後或繼續加刑。
從犯Andersen因為積極配合警方調查,坦白從寬,獲刑19年。
對於Kristiansen來講,這是妥妥的禍從天降。要知道他當時才22歲,正是大好的青春年華,卻從此在要暗無天日的監獄裡度過,想想都絕望。
這個判決,他打死也不服!
所以從入獄的第一天起,他就開始喊冤,不斷提出重審申請。一連申請了6次,全被駁回。
他在獄中熬過一年又一年,一次次燃起希望又失望告終。
可那根本就不是自己乾的事,這口氣怎麼咽得下?
終於,他在2021年提出的第7次申請被通過了,法院啟動了重審程式。
一批新的調查員翻開陳封的舊檔案,輔以現代科技更精準的分析,發現了更多新的證據,終於得出結論——Kristiansen是無辜的。
挪威當局終於宣佈:
Kristiansen入獄是挪威史上最大的冤案,最嚴重的錯誤判決。
終於重獲自由的Kristiansen,陸續收到挪威法官、檢察官、警察部門等部門的致歉。
你若是他,會接受嗎?
重獲自由又如何?21年最寶貴的青春白白浪費,無數個絕望的日夜,外界對他的唾罵與詛咒,終究是他一個人扛下了所有。
當談到重大刑事案件時,群眾的戾氣就會顯得特別重,恨不得將“壞人”千刀萬剮。於是有很多人不理解,為什麼會有律師要為“壞人”辯護?
那是因為,人類的司法必然存在缺陷。
羅翔老師表示:
辯護首先就是為了防止冤枉無辜,人類無法輕易區分誰有罪誰無罪,如果只有明顯無辜的人才能得到刑事辯護,那麼必將有大量無辜的人受冤枉。
這就是為什麼,即使是戴罪之身,我們也要給予他們申訴的機會。試想,一個針對所謂的“壞人”閉目塞聽的社會,是多麼可怕。
最後,波叔再向大家推薦一本書,羅翔老師的《圓圈正義》。
生活中,也許你看到一些新聞,遇到一個案件,對於某個現象總是因為不理解而怒憤、質疑……
或許這本書能幫助你做出更冷靜和理智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