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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同性戀的認定和處理,徹底扯下了西方心理學科學的遮羞布

自從2016年中國的心理學——龍心理發掘整理出來以後,我們就開始在實踐中運用、檢驗、完善,已經幫助不少人走出了困境,擺脫了痛苦。不過,我們也經常會受到質疑:“龍心理是科學的嗎?”當然,問話的人所表達的意思其實是:“人家西方心理學是科學的,你們龍心理科學嗎?”

以前大家所接觸到的心理學,其實都是西方心理學——從現在開始,心理學有了兩種,一種是西方心理學,一種龍心理——而西方心理學的完整名稱其實是“西方現代科學心理學”。不管它是不是真的“科學”,人家名字就叫“科學”。不過,西方心理學真的“科學”嗎?對同性戀的認定和處理,可以說是徹底扯下了西方心理學“科學”外衣的遮羞布,這居然就是對比西方心理學和龍心理的結果。

對比西方心理學與龍心理對同性戀的解釋,再對比一下歷史上西方人對同性戀的態度,你就知道西方心理學是不是科學了,也就知道龍心理是不是科學的了。

對同性戀的認定和處理,徹底扯下了西方心理學科學的遮羞布

到底怎麼回事兒呢?大家一起來看一下。

“同性戀”這一專業術語最初是由一名德國醫生命名的,時間是在1896年。

儘管大家對這一名詞早已熟知,但是對於這個名詞的定義卻始終沒有得到一致的認識,沒有統一的說法,比較模糊、混亂。也就是說,大家提到“同性戀”,可能每個人的理解都不一樣,專家的認定也不一樣,根本就沒有統一的標準。

既是一種被研究的特定物件,卻又沒有一個明確的定義和清晰的界限,這樣的概念,首先就不符合科學的標準。

更讓人想不到的是,不僅僅是概念模糊與混亂,連形成原因也是模稜兩可、連猜帶蒙。生理學家、心理學家、精神病學家和社會學家都對此展開了大量的研究和探索,至今也沒有形成一個較為一致的結論。不管是先天說,還是後天說,都沒有充足的證據來證明,也都有相反的例證來推翻。

換句話說,西方心理學對於同性戀的解釋,根本無法自圓其說。

然而,概念的不確定、界限的不清晰、成因的未確定,都沒有能阻止這些專業工作者們繼續把他們沒搞清楚的“同性戀”,作為“科學”來忽悠老百姓。

對同性戀的認定和處理,徹底扯下了西方心理學科學的遮羞布

1974年,美國精神醫學會把同性戀從精神疾病中去除;

1990年,世界衛生組織在國際疾病分類ICD-10中,列入了自我不和諧型性取向,就是指由於性取向問題而自我否定、想改又改不了,因此而痛苦的型別。

2001年,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CCMD-3也對同性戀問題進行了明確。

這些就是西方心理學和精神醫學對同性戀所作的所謂“科學”診斷標準了——可你能看出科學在哪裡嗎?科學就是這樣的漏洞百出嗎?就是這樣連猜帶蒙、模稜兩可嗎?對於同性戀的認定和處理,徹底扯下了西方心理學科學外衣下的遮羞布!

當我們把眼光再放遠一些,就會發現,人類與同性戀相遇已經有著至少兩千多年的歷史了,但人們的態度卻是完全相反的:

在古希臘,同性戀是被認可的,甚至被貴族作為一種時尚來追捧;

而基督教產生並影響歐洲後,同性戀就不被認可了。

公元四世紀,基督教成為羅馬宗教,同性戀被視為違法;再後來,在教會的影響下,各國制定了更多的反同性戀法律,其中包括長期監禁和苦役,甚至將同性戀者用火刑、絞刑等方法處死。

十六世紀,英國和北美製定了反同性戀的法律。英國著名的唯美主義文學家王爾德和電腦之父、在二次世界大戰中因破譯德國密碼而立下赫赫戰功的圖靈,均因此被判刑,關於同性戀的文藝作品和研究一時成為無人敢碰的禁區;在法國和其他受到《拿破化法典》影響的國家,如荷蘭、比利時、義大利等國,焚燒仍然作為一種懲罰同性戀者的措施,持續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在德國,關於同性戀的立法也很嚴厲,曾有一位王子因此而引退,招致朝野議論多年。

十九世紀,宗教和法律的譴責與醫學界的嚴厲批評相結合,同性戀被視作“不道德的行為”、“犯罪行為”,被認為是疾病。到了納粹德國時期,滅絕同性戀更是成了一種公開的政府行為,被廣泛執行,當時約有30萬同性戀者遭到殺害。

對同性戀的認定和處理,徹底扯下了西方心理學科學的遮羞布

近年,儘管對同性戀的研究並沒有質的突破,但人們對同性戀的態度卻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例如,美國有50多個城市立法保護同性戀者享有居住、就業、公共服務、教育、信貸的權利,有過半數的州允許同性戀合法存在;北歐的丹麥、挪威、瑞典甚至已承認了同性婚姻的合法性。一些宗教組織也減輕了對同性戀者的譴責,英國聖公會已公開任命同性戀者作為牧師,基督教長老會的教徒、唯一神派的教徒和衛理公會的教友們也公開允許同性戀者做牧師。

看到這裡,我們終於發現問題的真相了:

古希臘認可同性戀,是古希臘文化的影響;而西方將同性戀作為犯罪處以極刑,則是受到基督教文化的影響;後來又認為同性戀無罪甚至合法化,則是受到了日益強大的美國文化意識的影響——從認同,到反對,從犯罪到疾病,再到合法,西方人所謂的“科學”,不過佔據主導地位的文化所披的合法外衣、打的合法旗號而已。對於同性戀的認定和處理,徹底扯下了西方心理學、精神醫學科學外衣的遮羞布!

目前,中國對同性戀的認定,甚至普通中國民眾目對同性戀的態度,也都在不知不覺中遵從了美國為首的西方文化。但是,西方心理學對同性戀的認知並不是事實!中國文化對同性戀的認識與西方心理學、精神病學完全不同!

中國文化也早就注意到了同性戀的存在,餘桃之好、龍陽之興、斷袖之癖都是對同性戀者的描述。中國文化對這類現象的態度很明確,這只是一種愛好、癖好,不過,這些雖然曾經被許多人效仿,但都屬於為君子所不恥的“非禮”行為。

而中國文化對同性戀的這種態度,源於中國的心理學——龍心理對同性戀的認識。

龍心理認為,人的心理活動分為天性和習慣兩部分;所謂天性,就是人天生就具備的能力,包括愉悅、憤怒、哀傷、恐懼、愛、厭惡、慾望這七種基本的人情,但除了吃、喝、拉、撒、睡、哭、笑、吸吮、眨眼、呼吸、咳嗽、打噴嚏等這些與生俱來的能力外,其他所有的心理反應,都是在這些基本人情基礎上養成的習慣;既然是習慣,那就都可以透過反覆練習而改變,最終養成新的習慣。當然,有些習慣是非常難以改變的,比如性格、人格,但只要積極主動地堅持不懈,一切都可以改變。這就是中國古代修身的理論依據。

具體到同性戀上,所謂同性戀,不過是小時候因為父(母)愛的缺失而激發的對父(母)愛的渴望情緒,在成年後的體驗;這種小時候因為缺失而積累起來的對父(母)愛的渴望情緒,會儲存在記憶深處,平時也不會自動出現;而一旦有合適的線索,就會喚醒這種記憶,只要這種記憶被喚醒,當事人就會用成年人的立場和情緒去理解所體驗到的情緒,把小孩子對父(母)的愛的極度渴望,理解為作為一個成年人的強烈生理需求,於是就進入了同性戀的自我認知模式中了;龍心理有一個基本理論,就是心理模式的迴圈理論,當這種記憶以迴圈的模式出現的時候,就是同性戀者所感覺到的同性戀的感受了。

由於這種對父(母)愛的極度渴望是與小時候的年齡、心智相匹配的,而成年人因為無法自主分辨這種感受是來自小時候的記憶,更不知道其強烈程度其實與小時候的心智相匹配的無法承受的感覺,而不是作為一個成年人當下真實的不能承受的感受——這與夢到害怕的事情能把成年人嚇醒,甚至醒來半天還回不過味來是同樣的道理。為什麼一個夢會把成年人嚇到這種地步?因為對成年人來講,本來就不是事兒,無法承受的,其實是小時候的自我。

就如同被惡夢嚇醒一樣,只要當事人明白這種感覺並不是現實中的真實感受,而是記憶中的感受,這種感覺就可以得到迅速而有效的緩解,直到消除。當反覆練習以後,這種感覺就可以逐漸消失。這就是同性戀問題解決的機理和整個過程。

為什麼西方的研究發現同性戀根本改變不了呢?

其實中國古人早就認識到了這一點,《黃帝內經》中說:“病不許治者,病必不治,治之無功矣!”意思是說,不希望病好、不希望被治癒的人,病必然治不好,強治也是沒什麼效果的。

西方的同性戀治不好,這是由西方的文化所決定的。如今西方的文化是以美國的價值觀為主導的文化,這種文化的影響已經遠遠超過了基督教,這也是基督教對同性戀的態度被180度扭轉的根源。美國倡導的價值觀是自由不容任何人干涉,只要同性戀者堅定地認為同性戀不可改變,內心也根本不想改變,當然就改變不了。

同性戀治不好,就和吸菸的人自己內心不想戒菸,礙於家人的壓力又不能明說不戒,是一樣的道理。他嘴上天天喊戒菸,內心卻是不想戒的,當然也就根本戒不了。

因此,西方文化下解決不了的同性戀,不代表就真的解決不了,西方的解釋不等於科學,因為在同性戀這個問題上,西方心理學一直就不符合科學的標準,何來科學一說?前後矛盾、天翻地覆的態度,都是以合理、先進或科學的名義進行的,所謂的科學,不過就是西方人的合法的理由,只是個幌子!這下子,徹底扯下了西方心理學科學外衣的遮羞布!

再回過頭來看看精神病學對同性戀的診斷標準,我們就會發現,原來西方的專家們也認識到了,不把同性戀當作問題的人,是治不了的,所以,他們只把那些自我否定、內心有衝突而痛苦的同性戀者列入疾病,而這卻恰恰又印證了龍心理的解釋,符合龍心理的工作原則!

瞭解了對同性戀的認定和處理,你覺得西方科學心理學科學?還是龍心理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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