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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子要不要自己買房?

講一個故事,平靜之下刀光劍影,讓我久久不能平靜。別當真,就當小說段子。我聽的時候出了一身冷汗,因為代入感太強了。我也寫出來看看大家的看法。

他的好基友有個下屬,單純可愛的小姑娘,外地人,畢業兩三年,父母家境一般,比較樸實低調,在老家做著普通工作。她和本地的男友談了一年。談婚論嫁時,男方父母說自己家裡條件好、負責買房,讓女孩不用操心。而且他們非常慷慨地說領證之後再買,男方家出錢,寫兩個人的名字,成為天然的夫妻共同財產。

這樣看上去是不是沒任何問題?男方家裡條件不錯,本地另有兩三套房、好幾個商鋪,即使從旁觀者的角度,正常也會覺得,女孩反正婚後有房住、自己也沒投錢,風險不大,而且男生表現的一直很優質,對她也很上心、很關心,於是他們就領證了。

沒幾天,男方媽媽果然帶著幾個自家親朋好友,喊女孩一起去買房,看的是大戶型,總價七八百萬。就在要簽字辦手續刷卡的最後一刻,男方媽媽拿出來一張欠條,對女孩子說,你把這張二百萬的欠條簽了,我馬上刷卡。沒關係的,都是一家人,我不會跟你要這筆錢的。

我老公說到這裡的時候,停頓了一下,問我,如果是我,我會怎麼辦。我當時心裡一寒,因為我看到了一個問題,那就是,女生雖然沒有出錢,但站在了極其不利的博弈位置。

我說,要是我,我肯定不籤,開什麼玩笑。結個婚欠他家二百萬?

我老公說,女生也不籤。於是,男生媽媽說,一旦買了房,你就自動擁有了一半房產,一半的價值可不止二百萬。這個欠條只是確認一下公平。

我說,那一開始是他們說要買房的呀,又不是女生要求的,這是他們

offer的結婚條件啊!我老公說,女孩也這麼說。男方媽媽說,是啊,所以我們要買房,也不會問你要這筆錢的。

我說,如果是我,反正我不籤,你們也得買,不然豈不是騙婚?我老公說,男方媽媽說,你嫁給我兒子,難道是為了半套房?你什麼都沒出,我們騙你什麼了。如果你不籤,我們就不買了,我兒子將來就回家住了,當然你可以一起住在我們家呀,我們房子多。

我問,那這個男生自己怎麼說?我老公說,這個男生重複著他媽媽的意思,說只是籤一個欠條、體現公平而已,畢竟她沒出錢、卻是共同財產。不會讓她還錢的,這張欠條沒有什麼影響。而且,這男孩只是家裡有錢,自己也沒錢,在親戚公司上班,也沒上幾年,沒啥存款。開著他爸爸給的豪車,每個月省錢加油都費勁。他本人在買房上也說不上什麼話。

我說,那個女孩就沒有鬧,現場把桌子掀了?我老公說,男孩的媽媽一開始就說了,你就因為沒免費得到半套房,就氣成這樣?而且,是他們找的中介,現場都是男方的親朋好友、也確實是男方買房,女生就來一個人,怎麼鬧?如果動手打人,男方家裡報警,女生下手狠了,說不定還要行政拘留。而且這個事兒傳出去,很多人都會以男方媽媽的理由而幸災樂禍:不就是沒靠結婚得到房唄。

我說,那就只能離婚了。我老公說,這就是一個清清白白的小姑娘,在

25歲前就擁有了一次離婚記錄的全過程。這個離婚記錄,和過程中造成的精神損失,對女孩子將來的擇偶和人生會帶來什麼影響,是無法衡量的。

我真的聽了久久不能平靜。這裡面最細思極恐的點在於,這女孩是被騙的,但她很難和別人描述出被騙的內容。男方家庭自始至終都沒有讓女孩出錢,這錢對他們來說不是大問題。他們的溝通甚至是全程帶著微笑的,沒有暴力,沒有爭吵,每一步都是讓女孩自己選擇。他們賭女孩不會離婚,說不定她頭腦一熱就簽了欠條、從此就吃定她;如果她沒簽,也不用買這個承諾好的房子了,將來不分開單住、住在男方父母家,過日子聽誰的、可想而知。而如果女孩最終決定吃下來巨大的損失而離婚了,他們也不會失去什麼。

這個過程,以女孩走進中介為起點,你們有更好的處理方法嗎?我仔仔細細想了好幾次,都沒有。我能想到的所有的方法,都得建立在還沒領證的基礎上。關鍵,那個涉世未深的外地小姑娘剛結婚,沉浸在新婚以及和家人一起買房的喜悅裡。在男方家人眾目睽睽之下,婆婆掏出來鉅額欠條的那一刻,這是一種什麼樣的感受,我每次帶入去想,都是一身冷汗。

唏噓不已。

1、我從我老公那兒聽的,我老公聽他基友說的,這女孩是這個基友的下屬。(不過大家不要氣壞了,捋一下人物關係,這女孩嫁的是第三個人,不是我老公的基友,基友和她只是上下級關係……不要誤傷……)因為我不認識這個女孩,理論上我也不能100%保證真實,但我想象不出,我老公或者他基友或者這個女孩,有什麼動機編出這麼個故事?而且我聽到的版本,是由很多細節組成的,包括這男孩在哪裡工作,男方家裡是做什麼生意的,房產和商鋪大概是哪些,女方家的工作,兩人的學校和大概的戀愛經歷等等。反正我是信了。但是我不能為了可信度,把這些別人的私事的細節公之於眾,因此進行了一些概括總結和推測,所以寫下來的版本沒有細節。

2、這個聽來的故事對我後勁兒很大,我時不時地就會去想一想,如果我是那個女孩,如果其他一切都沒有變、我走進了那個中介,我應該怎麼做,才能在不傷害自己的情況下,打擊到全程微笑著的、勝券在握的男方媽媽。

在中介買房的時候,男方和女孩是結婚了的。至於為什麼沒有婚前買房,因為男方媽媽一直說,法律上房子得婚後買才算共同財產,婚前買只能算男孩個人的。然後,根據最新婚姻法,好像是隻要男女雙方婚後買房,無論誰出的錢、哪怕父母出資,也算是共同財產?(這裡不確定,需要專業人士解釋)

3、在事實層面,有一個關鍵的點我不清楚:男方媽媽本來是準備付全款,還是怎麼說?我只好又去問我老公,我老公特別詫異,說都好幾個月了咋還想著這事兒呢……我說,我還在在想對策,你一定要問清楚!我老公內心十萬個…馬,說他特別後悔跟我講了這個故事。但是他拒絕去問基友,說他基友也不可能再去問這個女孩,在女孩自己的描述裡也就只有這些資訊了。女孩已經離婚了,並且已經在自我療傷,他再去主動追問當時的細節,怕是腦子有大病。我覺得有道理……所以朋友們,這個細節我真的不知道。

4、這是一個特別少有的,我覺得這個故事裡最細思恐極的點,並不是男方媽媽真的要坑女孩200萬,也不是對簿公堂的時候,法院真的判了女方賠200萬。這200萬是想象中的、不存在的,但是壓迫感是真的,噁心是真的。我覺得很難確定這字簽了有什麼後果,畢竟我們都沒見過那張欠條,男方媽媽也沒買房。後來女方離婚了。

細思恐極的點,恰恰是男方媽媽的作法看起來有一定的道理。你們明白我的點嗎?就一個人可以面帶微笑、勝券在握地做一件出爾反爾的事情,給另一個人帶來巨大的壓迫感。當那個人一退到底、損失巨大的時候,也無法講清楚自己是怎麼受害的。而無論她怎麼選擇,算計者都能全身而退。200萬本身,我感覺簽了也不會判,而男方也不在意這錢。

還有最後一點,你說這女孩結婚的時候,一點都沒考慮男方的家境嗎?我覺得未必。男方的媽媽說要婚後男方負責買房、算產權各半的時候,女孩一點也沒想著拿一半嗎?她肯定也想了。她這麼想有錯嗎,我覺得有瑕疵,但是也是人之常情。但是這個想法,讓男方的媽媽找到了可乘之機、找到了完全控制局面的辦法。即使當場離婚,女孩子也是

25歲就閃婚閃離;如果不籤,男方媽媽表示就不買了;而如果不買,或者簽訂出資比例證明,那也和原本男方承諾的、女方期待的(或者可以說是結婚條件)完全不符了。還是吃虧啊。

想到女孩為了一點有瑕疵但合理的物質期望,遇到真正的算計,被

“彬彬有禮”地逼迫到這個地步,就讓旁觀的人,覺得格外心涼。

女孩子要不要自己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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