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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我“咬”過的那些“文”,“嚼”過的那些“字”(3)

那些年我“咬”過的那些“文”,“嚼”過的那些“字”(3)

(五)

還是說一點開心的吧——現在已經有人把我的寫作風格定義為“幸福寫作法”了——比如說一說我和“對聯”那些不得不說的故事。

值得一說的有兩個。

先說第一個。

有一初中同學,在政府部門幹了30年了至今還是一個副科級,而身邊的同班同學已經有兩個幹到了副區長。

但人家樂觀至極:早晨爬山、晚上爬山,天天堅持喝醋,頭髮烏黑,年輕得像一箇中學生:“我得鍛鍊好身體啊,咱們同學這麼多,到時我得負責一個一個地送——送完了,我再走!”

更逗的是,他還有一副對聯。上聯是:咱不比車不比房 咱比誰活得長;下聯是:咱不比權不比錢 咱比誰走得晚。橫批是:剩者為王。

——橫批,是我給他湊的,我這個同學就姓王。

那些年我“咬”過的那些“文”,“嚼”過的那些“字”(3)

第二個,遠了一點,發生在美國。

2011年,我到美國,恰值46歲生日,當地一位朋友糾集了她的朋友以及她的朋友的朋友在矽谷一起為我慶生。

氣氛當然是相當地熱烈:地道的北京二鍋頭、金門大橋下親手釣到的大閘蟹、主人自家院子蘋果做的“pie”……

相當熱烈的氣氛自然“意氣風發”自然“揮斥方遒”自然“靈光四射”,於是有了那個“美中不足”的橫批故事。

詳細過程在《日記美國》一文中已經盡述,這裡一筆帶過,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十一”美國弟弟回家探親,往事再提:大哥那個“美中不足”在我們那裡可出了大名了!

——哈,咱這是“隔著門縫吹喇叭,名聲在外”啊!

那些年我“咬”過的那些“文”,“嚼”過的那些“字”(3)

(六)

又“high”了、又忘形了、又閘不住了!難道兜兜轉轉這麼多年,就沒有“失街亭”沒有“走麥城”沒有被“火燒連營”?

有。少。但一個就夠了,就夠汗顏的了:給兒子起名。

孩子出生時,父親定的名字是“珩”。

我不同意——“珩”,寓意當然好,但有點生僻,讀準的人不多,以後可能多有不便。

為此,我還寫了一篇文章(很遺憾,現在找不到原文了)發表在《淄博日報》上,大意是:這是一個平凡的世界,我們絕大多數人註定一生平凡。我們不能把未竟的夢想壓在孩子身上。我們應該讓孩子做一個快樂的平凡人、一個幸福的普通人。

寫得怎麼樣不知道,只知道數年後在《淄博晚報》上看到一篇關於家教的文章,文章未加出處地做了大段的引用……

——最後的結果是,未完全有違父命,取其諧音:恆。

後來,孩子上初中時改名(至於原因,這裡就“語焉不詳”了),請教一亦師亦友者,建議改個帶三點水的名字。

這一次,我沒有猶豫,直接把一本《現代漢語字典》推給孩子:“兒子,你來挑!”

“瀟。”

——“醫不治自”,兒子現在的名字真的就是這樣起的。

瀟,《現代漢語字典》的解釋是:“水深而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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