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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孔乙己》:年少不懂孔乙己,讀懂已是書中人

魯迅《孔乙己》:年少不懂孔乙己,讀懂已是書中人

年少的時候,讀魯迅先生的《孔乙己》,是讀不懂的,讀完了感覺讀了個寂寞,可如今再重新讀《孔乙己》的時候,我竟然強烈地感覺到,如今我們都活成了書裡的人,或是可悲的孔乙己本身,或是穿長衫、著短衣的看客,或是 只認錢的酒店掌櫃,又或是隨著環境影響而發生變化的酒店小夥計。今天,我和大家一起再重溫一下魯迅先生的經典著作《孔乙己》。

文章的開頭為我們介紹了魯鎮一個與別處佈局不同的酒店,這個酒店名為“咸亨酒店‘。在這裡,大多都是做了工的人傍晚散了工之後便來這裡花上四文銅錢買一碗酒喝,他們都是靠在櫃外站著喝,如果肯多花一文錢,便可以買一碟鹽竹筍,或者茴香豆,做為下酒物,如果能出到十幾文,便能買到一樣葷菜,但是這些顧客,多是短衣幫,生活並不闊綽,只有穿長衫的人,才能在店裡要酒要菜,慢慢坐下喝。魯迅筆下的穿長衫和短衣幫代表的是當時社會背景下的人物階級。穿長衫的代表的是社會中上層人物形象,短衣幫則代表的是社會底層的人物形象。而孔乙己又是屬於哪一種呢,他每次來店裡,都是穿著長衫但卻要站著喝酒的人,站著喝酒說明孔乙己在當時社會上是沒有地位和經濟能力的,和那些短衣幫差不多,但是他又穿著長衫,長衫代表著讀書人,說明孔乙己即使窮困潦倒卻依然自恃清高,始終不願意放下讀書人的架子。魯迅在文章中對孔乙己的長衫有這樣一段描述:“穿的雖然是長衫,可是又髒又破,似乎十多年沒有補,有沒有洗。”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多年來的孔乙己都是過著自欺欺人的生活,以為穿上了長衫就可以顯擺自己是個高尚的讀書人,這長衫怕也是他作為讀書人最後的一點自尊。在傳統封建思想的禁錮下,他的這種執著是可怕的,也必然會最終毀了他。他這樣一個欲”上”不能,居“下”又不甘心的窮酸讀書人,在眾人眼裡自然是另類的,也無法融入其中,反倒讓他成為了人們茶餘飯後的嘲諷和消遣的物件。

面對別人的嘲笑,孔乙己也是知道為自己辯解的,比如有人問他:“孔乙己,你的臉上又添新傷疤了!一定又是偷人家東西了吧?”孔乙己便說別人莫要憑空誣陷他的清白。當別人說是他親眼所見的事情,並非憑空誣陷,這時的孔乙己便漲紅了臉,額頭上的青筋條條綻出,爭辯道:“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是偷麼?”接著還說了一堆之乎者也的話,眾人也聽不懂,都哈哈大笑起來。眾人笑的是孔乙己這個人,是嘲笑,是諷刺。偷和竊本質上有何不同,孔乙己不過是為了自己的面子,維護他作為讀書人的清高而狡辯,強詞奪理。自己明明就是一個滿口知乎者也,卻也連秀才都考不上,整日好吃懶做的偷書賊,自己始終又不肯承認。

孔乙己可憐又可笑,迂腐但也善良,雖然偷東西,但是在酒館從不賴賬,自己食不果腹,卻願意給孩子們分茴香豆吃。我們不願這樣的人整日只能活在別人的嘲笑和譏諷中,而原本孔乙己也是完全可以靠自己抄書寫信的能力來存得一份正經的工作,維持自己的基本生活是沒有問題的,可是孔乙己卻心比天高,看不上小名小利,到最後便淪落到要去偷別人家的東西,屢次被人打,最後悲慘致死。這樣的孔乙己,真的是讓人”哀其不幸,怒其不爭“啊。

孔乙己始終就這樣在人們嘲笑聲中混沌度日,酒店裡聊得關於孔乙己的話題做多的就是他今天偷了誰家東西了,被打折了腿之類的。孔乙己已經成為了別人茶語飯後的談資了,人們都是滿不在乎,甚至帶有諷刺的聲音在打聽或議論他的訊息。不管是長衫,還是短衣,都絲毫不會同情孔乙己,而酒店掌櫃卻始終只記得孔乙己還欠他十九文錢,就連最開始因為他從不賴賬而對他還算頗有好感的酒店小夥計如今也對孔乙己不屑一顧,認為他就是個乞丐,沒必要搭理他。所有的人都是冷漠的,是麻木不仁的,絲毫沒有同情心,最可悲的是他們並不會因此而覺得自己的品行有什麼不妥之處,因為他們都是這樣的人。孔乙己是生是死,與他們無關。只知道把他當作一件物品一樣去消遣,正如魯迅先生寫的那樣:“孔乙己是這樣使人快活,可是沒有他,別人也便這麼過。”孔乙己,是“一個人的悲涼,換來一群人的狂歡。”

孔乙己的一生是悲慘的,用我們現在的話說,他這一生,都在自我催眠,他的執念是“我是讀書人”,這是他的信念,“心中萬物過,唯有讀書高”這讓他變得百毒不侵,終日被人看不起卻不知悔改。而孔乙己身邊的人,不管是長衣衫還是短衣幫,都沒有人願意去幫他一把,只會圍觀,因為畢竟圍觀有沒有代價,冷漠又不犯法。這世上的人可能天生都是喜歡看熱鬧的,但是又不想給自己惹事,所以只是圍觀,權當看了一場熱鬧。人人如此,人人都不會發覺自己麻木。

我們一路長大,在經歷酸甜苦辣,也在嚐盡人間冷暖,社會始終都是那個社會,變的是我們,是人心。成年人的悲哀,莫過於突然發現自己活成了可笑,可憐,可悲,可憎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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