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到多年以後,我會再一次被劉鑫一方說的話噁心到!
我不評判劉鑫(已改名劉暖曦)對閨蜜江歌的死是否有責任,也不評論江歌死後她是否有權利開展自己的幸福生活。我只想說,我真的三番四次,被劉鑫一方所說的話噁心到渾身不自在,惡寒無比。
噁心語錄一:調取資金流水,明確誰是受益人。
4月15日,江歌媽媽將劉鑫告上法庭!劉鑫沒有出席,由律師全權負責,律師為劉鑫做無責抗辯。
律師發言:請求調取答辯人(江歌媽媽)和被答辯人(劉鑫)的相關資金流水,查清雙方接受財務情況以及花費,明確誰是受益人。
調取銀行流水,明確誰是受益人!
也就是說,江歌死後,江歌媽媽大賺一筆,是最大受益人?
果然是律師眼中只有輸贏,沒有所謂的正義嗎?
噁心語錄二:
庭審戰場,記者問劉鑫父親:劉鑫為何不出庭?
劉鑫父親:出不出庭不都這點事!
噁心語錄三:
江歌媽媽質問劉鑫媽媽:江歌是因為什麼被殺害的?
劉鑫媽媽:她命短了!她不是為了俺閨女!
噁心語錄四:
劉鑫本人:阿姨,血餛飩好吃嗎?
噁心語錄五:
劉鑫本人:江歌根本不是因為我才死的,她活該!
指責江歌媽媽借江歌之死斂財,難道你沒有?
劉鑫有什麼錯?無非是一家人包括全權代言的律師,說的話太過噁心了?
不,不只是說話噁心,而是至始至終,江歌這條青春的鮮活的生命,在他們眼裡是就這麼點事,江歌之死,在劉鑫一方心裡,輕如鴻毛!
長歌當哭!
1600多個日子,失去獨生女的江歌媽媽,沒有等到劉鑫一家感謝的話,得到的是這樣的刺激,猶如鮮血淋漓的傷口,一次一次揭開血痂,狂妄的在傷口上撒鹽!
假如我是江歌媽媽,我也會瘋魔!不咬下劉鑫一塊肉,怎麼對得起無辜慘死的江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