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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談“本可避免的地產鬧劇”

再談“本可避免的地產鬧劇”

昨天釋出的原創文章《本可避免的地產鬧劇》的瀏覽量創了紀錄,居然破兩百!

慢,慢,慢,別拍磚!

灑家一介布衣、路人戌(連甲都不是),能有兩百的瀏覽量已經很可以了,別拿那些發一個字都可以有十萬點讚的大V相比呀。

文章也受到一些批評,現在這裡迴應一下。

1、這不是指名道姓的罵人嗎?

不是,真不是罵人,雖然有些許吐槽的意味,所陳述的內容來自權威媒體和自身經歷,沒有第三方傳言。

2、這事不能怪老王

真不是怪老王,這是地產公司的通病。

3、他們做了很多實事,修路建橋等。

呵呵,按說應該給他們頒錦旗咯?筆者這邊還用自己的錢去做孵化投資呢,是不是也給我們表揚表揚?都是生意而已嘛,別說的那麼高尚好吧。

4、關於太庫的失敗,說是因為黃一直要錢。

坦白說,筆者不認識黃,也不知道內情如何。既然黃是公司請來的,黃是好是壞、做的好不好,首先責任應該是任命者,所謂任人不賢的責任應該承擔。

5、吐槽文。

都怪筆者,應該先把案例和建議放在文章開頭。筆者的公開觀點文章都有一個特點,既講問題也提建議還有案例,除非是特殊原因不能放案例。筆者最反感的是隻提問題不提方案,那是耍流氓。

6、落井下石。

這帽子,是抬舉筆者了,要說真的下,也是下灰塵,泥沙都算不上。

再談“本可避免的地產鬧劇”

再談“本可避免的地產鬧劇”,不說問題了,直接補充建議和可行方案。

以筆者的經歷為例,從2015年參與雙創孵化,累計投入一億多人民幣(申明:不是筆者的錢),最小的投入3000元,最大的投入4000萬,大大小小的專案130+,以五年計算,每年約合投入2000萬,目前發展的還不錯的專案有十個左右,平攤下來一年算一年成功兩個專案吧。發展最好的專案年營收8000萬左右,估值最高的專案15億人民幣,最快於2022年一個專案上科創板。綜合年回報大致在50%以上(賬面),如果有專案實現上市,回報至少翻倍。

再談“本可避免的地產鬧劇”

筆者的機構小如牛毛,以地產企業,年收百億都只是入門級。《本可避免的地產鬧劇》文中,筆者建議”每年拿出1%營收做產業孵化(投入)“,就算是閉著眼睛投,以筆者機構同樣的機率,每年平均至少可以孵出20個專案吧(投入十倍、孵出十倍),孵出專案合計年營收至少三億五億,對應市值(如果是上市公司)三十至五十億,五年後每年兩家上市公司,不知道能不能解決地產鬧劇呢?

從邏輯上講,完全可以。但有前提條件,即需要有專業和專注的孵化服務團隊(見前文《為何孵化服務一定要專業和專注》),以及堅持產業孵化(遠離網際網路+等虛擬經濟),堅持賦能類創新專案,堅持服務的身段和姿態。

如果真這麼做,堅持做,孵出的專案又反過來帶動產業進入園區,提升產業地產(園區)的效益,同時促進產業新城的人才層次、產業結構和商業最佳化,同時助力產業招商,一舉數得。

再談“本可避免的地產鬧劇”

創新孵化的投入,不是費用,是實打實良好收益的大槓桿。並且這些投入可以申請地方的支援,起到放大作用,孵化運營的費用還可以獲得地方補貼,實際的投入可能只需要1/2。

希望有所啟發吧,不是對某個公司,是對所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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