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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53歲,跟57歲的張叔一起搭夥過日子,沒領證,但住在一起. . .

我媽53歲,跟57歲的張叔一起搭夥過日子,沒領證,但住在一起. . .

我媽53歲,跟57歲的張叔一起搭夥過日子,沒有領證,但住在一起。

先說一下我媽跟張叔的個人情況吧。我爸是一個脾氣特別暴躁的人,因此在我16歲的時候,我媽就跟我爸離婚了,然後她獨自一個人帶著我生活,辛苦工作供養我上大學,直到最近兩年我成家立業,她才想過找一個人老伴。

不然,在此之前,好多人說要給我媽介紹物件,叫她再婚,但是都被她拒絕了,她說一切以小孩為主,小孩不結婚的話,她也不考慮找人一起生活。

張叔跟他前妻,也是很早之前就離婚了,張叔一個人帶著他兒子生活,如今他兒子也已經結婚了,張叔一個人過。

我媽跟張叔是透過朋友介紹認識的,我媽目前在表哥辦的工廠裡上班,一個月3000元,張叔是一名油漆工,具體的收入我不知道多少,我媽說一年掙個五六萬是沒問題的。

這麼多年來,我媽一個人帶我長大,也沒有多餘的錢買房子,因此我們家一直住在自己家蓋的老房子裡,非常破舊。

我媽53歲,跟57歲的張叔一起搭夥過日子,沒領證,但住在一起. . .

而張叔家的話,他兒子給他在縣城買了房子,不過名字不是張叔的,而是寫的他兒子。我媽跟張叔談了幾個月以後,她就搬過去住了,兩個人有個照應一起生活,我作為女兒的也是非常支援的。

我跟張叔見過幾次面,也去過張叔家裡吃飯,張叔人挺好的,對我媽跟我都挺關心的。

我問過我媽,為什麼他們倆不領證,我媽說張叔說了,兩個人年紀都大了,沒必要在意那些形式上的東西,因此就不領證了,直接搭夥過日子就行了。

我媽對此也不反對,她覺得無所謂,畢竟她也不圖張叔家裡的財產什麼的,所以她覺得領證不領證,其實都無所謂的。

其實,一開始的時候,我媽是打算跟張叔領證的,但是張叔的兒子,曾來鬧過一次,張叔的兒子覺得,我媽之所以跟張叔在一起,並不是真的喜歡張叔,而是看中了張叔的錢。

也正是因為他這一鬧,我媽才放棄了領證的念頭。她不想讓張叔為難,而且一把年紀了,能找到一個願意一起生活的人,也不容易,總不能因為領證不領證這個問題鬧掰吧。

我媽53歲,跟57歲的張叔一起搭夥過日子,沒領證,但住在一起. . .

雖然兩個人沒有領導,但是我媽卻有一個要求,就是張叔每個月要給她2500元的生活費。這費用,我媽不會亂花,每一分錢都花在她跟張叔的生活上,而且我媽還專門拿了賬本做記錄,每一分錢怎麼花的,都寫得清清楚楚。

我媽說了,咱們不佔別人便宜,但是既然一起生活了,那男方就得擔負起家庭的開支,這是最基礎的。

不過,雖然每個月拿張叔2500元,但是我媽平時也會花自己的錢給張叔買衣服鞋子之類的,畢竟在一起的話,也要為對方買點東西,互相照顧。

領證不領證這個問題,對於他們來說已經沒那麼重要了。相反,如果一旦領證了,以後兩個人老了,財產分配,會成為一個巨大的問題。

所以,我媽說了,為了避免到時候我跟張叔的兒子各種鬧,還是不領證了,分得清楚一點就行了,兩個人只是一起搭夥過日子,回家了能夠有個人一起吃頓飯,聊聊天,如此就足夠了,其他的不敢奢望。

兩個人既然沒有領證,只是搭夥過日子,那這樣的生活還是分得清楚一點,免得最後雙方的子女因為錢的問題鬧翻了,到時候對誰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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