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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感“穩定性與變化性”的理論解釋——動態平衡理論

澳大利亞墨爾本大學Headey和Wearing(1989)發現之前關於主觀幸福感的研究幾乎都是基於橫斷資料,他們想了解主觀幸福感的動態過程並探索其原因,於是基於維多利亞居民生活質量調查的4次追蹤資料(1981、1983、1985、1987),分析了人格、生活事件和主觀幸福感之間的關係,描述了一個主觀幸福感趨於動態平衡的模型,基於此提出動態平衡理論(DynamicEquilibriumTheory),即每個人基於穩定的人格特質,會有一定的生活模式和平均幸福感水平,只要保持正常的生活模式,幸福感就處於平衡水平;然而,生活事件會導致幸福感短暫地偏離平衡水平,但是在人格的平衡作用下,一段時間後幸福感會回到原來的平衡水平。可見,動態平衡理論分別用人格特質和生活事件解釋主觀幸福感的穩定性和變化性,突破了設定點理論中“幸福感穩定不變”的侷限,認為幸福感會圍繞平衡水平波動。

但是,該模型仍然意味著主觀幸福感絕大多數時間保持在一個固定值上,Cummins的下列研究卻發現主觀幸福感不是機械刻板地保持在一個設定點上,而是波動在設定點附近的一個小範圍內,這促進了動態平衡理論的進一步發展。

澳大利亞迪肯大學的Cummins(1995)發現,個體在不同階段生活滿意度的得分分佈在一個範圍內,而非處於一個固定值,每個人的得分分佈範圍大小不同,但所有人的分值都處於50~100分之間。之後的研究發現個體的主觀幸福感平均分與分佈範圍也存在個體差異,而全體被試的主觀幸福感平均分為75分,通常波動在70~80分之間,說明主觀幸福感通常維持在一個狹窄的設定點範圍內(Cumminsetal。,2002)。

基於此,Cummins等人(2002)提出了主觀幸福感穩態模型,認為個體的幸福感保持在“設定點範圍”內,外界刺激使個體產生強烈的情緒時,幸福感會偏離設定點範圍,穩態機制將被啟用以調節主觀幸福感回到設定點範圍,該模型也被稱為主觀幸福感穩態(Subjective Well-being Homeostasis)理論。

Cummins(2010)進一步提出主觀幸福感的主要成分是受穩態保護的情緒(Homeostatically Protected Mood,HPMood),這種情緒是基因決定的,存在個體差異,正常情況下,被保持在一個設定點範圍內,它是主觀幸福感設定點背後的驅動力,也是穩態試圖維持的結構;外界環境因素會引起幸福感的波動,有時會超出設定點範圍,而個體的財富、親密關係和目標感有緩衝作用,有助於主觀幸福感回到設定點範圍。

他認為個體的幸福感通常保持相對恆定,意味著有一個類似維持體溫穩態的系統在維持幸福感,這個穩態系統相當強大,使人們透過適應積極和消極的生活事件來維持幸福感的正常水平(Cummins,2012)。

但是,如果負面體驗非常強烈且持續時間久,會導致幸福感降低,穩態失調(Cummins&Land,2018),幸福感偏離正常設定點範圍越遠,反彈到平衡水平的可能性越小(Weinbergetal。,2016)。

可見,Cummins用穩態保護情緒和外界環境因素分別來解釋幸福感的穩定性和變化性。Cummins的主觀幸福感穩態理論同Headey的動態平衡理論是一脈相承的,二者都認為幸福感處於動態平衡狀態,既有穩定性,又是可變的。

穩定性主要是人格特質或受穩態保護的情緒決定的,而人格特質與受穩態保護的情緒主要是基因決定的,再次表明幸福感的穩定性主要是遺傳因素決定的。

變化性是由生活事件或外界環境因素引起的,但是這種變化很短暫,幸福感還會回到設定點(範圍)。

然而,二者面臨共同的理論難題,即難以解釋為什麼個體對正性事件引起的幸福感上調能很快恢復到平衡態,而強烈的或持續的負面事件導致的幸福感下調,卻難以恢復到原平衡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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