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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3》——說散就散中那些寫滿故事的評論

首先我不想放圖片,這裡你們所能想起的第一個人就是給你們最好的配圖。

我以為孟雲穿成至尊寶的樣子是想挽留,卻在看到林佳拼命吃芒果的時候明白’原來是在放手。

林佳:“你不要我了怎麼辦” 孟雲:“那我就像至尊寶一樣去最繁華的街道喊一百遍 林佳我愛你” 孟雲:“那你不要我了怎麼辦” 林佳:“那我就吃芒果 吃到死為止” 如果有一天我們都做了,那就是真正放手了

微博上好多人說,或許王梓孟雲才是最合適的。可我為什麼覺得好難過,憑什麼,憑什麼林佳的五年青春來讓孟雲成長。 或許我更不甘心的是,為什麼分手了女人的現任就是稍遜色的人,而男人的現任卻是年輕貌美版“前任”。

我們都喜歡牽了手就能結婚的故事 卻活在一個上了床也沒有愛情的年代 簡單得很遺憾

誰先聯絡對方誰就輸了,於是我們為了所謂的面子都在逞強、為了所謂的輸贏都在強忍,最後你走了、我哭了,你下決心了、我選擇放棄了。我們都沒有互相聯絡,都贏得體體面面,卻輸的徹徹底底。愛過,再見。

在影院哭的用完了一整包紙巾,在心裡暗暗說這是2017最後一天,也是我最後一次祭奠我們的愛情。可是回宿舍後聽這首歌的時候又開始哭,還是放不下。

準備好了嗎,曾經那麼喜歡你的我就要走了

留下的只是回憶,失去的才是永恆,謝謝你!前任,是你讓我成長,給我了太多的溫暖,3年了還是放不下,在別人面前裝的好像什麼都沒發生過一樣,好像從來沒遇見過你一樣,但心裡還是一直默默地想念你,

謝謝我們同桌讓我有勇氣面對前任,雖然知道沒有結局,至少還有回憶

別相遇太早,我怕自己不夠好

當紫霞離開至尊寶的時候,至尊寶才能成長為孫悟空,可是如果沒有紫霞,就算他成了孫悟空又能怎樣。 最心痛的的確不是夢雲在繁華的街道喊著林佳我愛你,也不是林佳吃芒果,而是他們同時親了另一個人。 我沒有想起我的前任,而是更愛我的現任,可一個人踮著腳尖去愛你能撐多久呢。我愛你郭佳園 18。1。16

前任已結婚,已為她人夫。我們分手時卻沒有好好告別過,很長一段時間一直在糾結分手的原因,也一度沒有再戀愛。現在算算,分開馬上八年了,曾經以為可以再在一起,那也是自己的執念和不甘吧。如今,偶爾還會再想起他,也不再去糾結當時分手的原因,再想念也只是懷念以前的單純美好吧。希望他能夠幸福。

為了他去了一個陌生的城市實習,把所有的勇氣都花在了和他見面這件事上,回來的時候,在地鐵上哭到窒息,因為知道我們是真的不可能

有人說: 女人錯過了那個她最想嫁的人 就會變得挑剔。 男人錯過那個他最想娶的人, 就會變的很隨意。

初戀有點晚在大二的時候才開始我的第一段戀愛,別人都說初戀是最難忘的實際也是這樣,到現在已經過去五年了我還是對初戀時候的感覺很清晰,也許前任真正意義上的前任也就只有你了,謝謝你陪我展開了我的第一段戀愛。再見,我和你真的不會再見了,畢竟你是北方女孩兒我是南方男孩兒。

林佳看了素不相識的王梓一眼就什麼都明白了,沒辦法,這真的是女人的直覺,瞬間崩潰是因為王梓無畏的眼神,我TM的一瞬間就懂了,因為我也經歷過,決絕的放手,不是不愛了,是不能愛了,真的愛不起了

知乎上有個問題 “突然不喜歡一個人,是什麼感覺?” 有個回答是 “他本來渾身是光。有那麼一瞬間,突然就黯淡了,成為宇宙裡一顆塵埃。我努力回想起他全身是光的樣子,卻怎麼也想不起來。後來發現,那是第一次見到他時,我眼裡的光。

《前任3》——說散就散中那些寫滿故事的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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