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年頭買房等交付
裝修等交付
什麼時候開始
連買首歌都要等交付!
專輯預售,新歌解鎖,陸續釋出
這陸續是多久?
半張專輯賣出8000萬
4個月後還有6首歌未交付
這是貸款賣歌?
還是收割式?
這是預售還是眾籌啊!
01、熱點討論
蔡徐坤的新專輯《迷》於今年4月13日釋出,專輯歌曲列表中有11首歌,專輯售價26元,初時上線,僅用1小時56分25秒就突破了5000萬元的銷售額,創造QQ音樂平臺“殿堂史詩唱片”銷量等級認證記錄。
《迷》賣了4個月,售賣金額已超過8000萬元。
近日,有網友發現,4個月時間過去了,這張新專輯已釋出的歌只有5首,不到一半,剩下的幾首歌連歌名都沒有,完全是個迷。
藏迷在眼,留迷於心?真是迷他媽給迷開門,迷到家了!
此事一經曝光,迅速引發熱議:
畫餅賣專輯?吃相也太難看了吧!
沒建好的房子叫朝房,沒錄好的歌叫期歌?
這是集資發歌?這簡直就是給個賬號讓粉絲打錢!
專輯預售再怎麼說一個月歌也陸續放完了,真沒見過拖4個月的!
···
也有粉絲認為,先買專輯再等歌的預售模式普遍存在,再說了一個賣,一個買,關你沒買的什麼事!
以專輯的形式售賣,付全款的時候,歌曲不全只有數支甚至一支單曲,其他歌曲無明確的交付日期,這種專輯預售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粉絲買的心甘情願,不追究責任,一個願賣,一個願買,就不違法了嗎?
對於這種類似你付了全款,我給你發貨,但沒說多久,全看心情的行為是否合法,關鍵在於出售方是否在出售頁面明確告知或提示消費者。
如果預售的產品或服務沒有相關表述,很可能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
《迷》的購買連結,無論是QQ音樂的售賣頁面,還是在蔡徐坤工作室釋出的宣傳頁面,未有任何“延期交付歌曲”或“部分單曲將分批發出”等提示,後於30日補上相關的購買提示。
有律師認為此舉已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粉絲是否追究,出售方是否違法,兩者不能混為一談。
引發廣泛質疑後,昨日,蔡徐坤其專輯剩餘歌曲除Outro-外緊急上線,歌單全部解鎖,
目前11首歌還欠1首
。
工作室相關工作人員回覆稱,這是他們正常的宣傳節奏。
02、法保評析
數字專輯時代,音樂專輯很可能處於“動態”製作中,不再是製作完畢才能發行。專輯預售,歌曲逐步解鎖,並非首例!歌手釋出新專輯,為了預熱,還有預熱大半年,才釋出第一首歌的。
關鍵問題是,是否能提前收費?是否需要明確說明?
歐美音樂專輯,經常會有一整張專輯,歌曲一首一首發布的情況,但一般都會允許分批購買,一首歌就收一首歌的錢。分批發行,分批收費,不會一次性收取整張專輯的費用。
預售行為是否合法的判定,要基於出售方是否履行明確告知的義務。
需要先收費後交付的產品或服務,應當在銷售宣傳頁面予以明顯提示,加粗加大字號或採取特殊字型,作出重點標識。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情權:
消費者有知悉、詢問及瞭解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出售一方提供商品的
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效能、規格、等級、主要成分、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後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
等有關情況。
產品或服務的出售方需履行相應的告知義務,如果沒有盡到足夠的說明義務,未向消費者告知或虛假告知相關情況,或涉嫌侵犯消費者權益。
國內音樂專輯,採用預售釋出,應當在開啟預約時,明確專輯釋出方式並公佈全部歌曲名單,最好是能明確每首歌曲的具體上線時間,並陸續放出歌曲,基本整張專輯應當在限定時間內放送完畢。
現今,音樂專輯釋出,不止存在專輯預售歌曲遲遲不上線的問題,更有大量刷歌曲銷售排名的行為,此前肖戰的一首單曲光點,硬生生被粉絲刷出c的銷售額。
8月28日,在中央網信辦釋出《關於進一步加強“飯圈”亂象治理的通知》後,QQ音樂限制了專輯的重複購買,不知後續是否會對專輯預售作出嚴格規定。
從消費者權益來看,消費者享有的知情權體現的是誠實信用原則,是基本的商業道德觀念,也是法律法規作出的規範。企業或平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提供產品或服務,應當充分履行相關義務,共建誠實守信的營銷環境,共促社會和諧發展。
最後
我寫了首新歌,大家聽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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