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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亞鵬被控欠債4000萬,又是娛樂圈裡的老賴?

據媒體報道,3月16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對知名藝人李亞鵬被控“

欠債4000萬元

”一案作出重審判決,李亞鵬和其兄李亞煒向北京泰和友聯投資有限公司支付4000萬元及利息。

李亞鵬被控欠債4000萬,又是娛樂圈裡的老賴?

據悉,此前2015年4月時,李亞鵬就因參與股權轉讓而與北京中書投資控股公司共同

承擔支付4000萬元的到期債權

,截止時間為2015年12月25日。也就是說在這期間

李亞鵬一方一直未支付相關項款

,在2018年泰和友聯公司曾因催債無果就已經將李亞鵬及其兄李亞煒訴至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因不服判決,李亞鵬提出上訴,但二審依舊維持原判,駁回李亞鵬方上訴請求。

而2018年4月9日,李亞鵬也因一直未履行判決被列入“

失信被執行人

”。後二審結束後,李亞鵬再次上訴,因其

香港居民身份

,三審裁定撤銷原判決,本案進入重審階段,李亞鵬也被移除“失信被執行人”。

2020年11月25日,此案重新開庭,由於李亞鵬在一審前登出內地身份證轉為香港居民,以已登出的內地身份證進行一審、二審,此行為

有悖誠實守信原則

2021年3月16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作出重審判決書顯示,李亞鵬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他在簽署時存在被脅迫的情形,故此李亞鵬一方要承擔支付泰和友聯公司4000萬元。

這遺留了快六年的歷史事件終是落下了帷幕,李亞鵬一方因不想支付債款而再三發起的上訴都無一不表明其

老賴行為

,更別論其間他想擺脫債款而將身份證遷到香港這麼一

失信行為

李亞鵬被控欠債4000萬,又是娛樂圈裡的老賴?

如今娛樂圈涉及“老賴”的藝人已不再是個別,隨著媒體的曝光以及企業資訊的透明化,一些欠債千萬的藝人頻頻露出水面,而這種身價不凡,卻仍是想逃避債務的人在日常生活中也不少見。

如今,

越來越多的人缺少誠實守信、勇於承擔的原則

,大到欠款上億的企業富豪,小到欠債幾百的親朋好友,都有著那麼一批不願還錢,誓死拖欠的老賴群體。

那些新聞上成百上千的債務對我們這些普通人來說很遙遠,但平日裡朋友同事來借錢卻時有發生,對此我們一定要堅定的維護自身討回債款的權利,要有

打借條

的概念意識,為日後催債留下一份證據。

借條,不只是證明借貸關係的憑證,更是人品的表現

。人心難測,為保證個人錢財權益,當有人向你借錢時,一定得要求對方打借條。同時,借條也是雙方互相尊重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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