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大胃王,國內最出名的應該就是浪胃仙。
靠著遠超常人的食量,浪胃仙迅速積累了大量的粉絲。
到了今天,浪胃仙在某平臺已擁有3500萬粉絲。
不少明星和網紅都和浪胃仙合拍過影片。
大家也親切地稱之為浪老師。
不久前,3000多萬粉絲的浪胃仙賬號突然停更。
浪胃仙本人也重新註冊了賬號另起爐灶。
就在大家疑惑他和經紀公司產生了什麼糾紛的時候。
前公司的一位合夥人在今天釋出了三段影片,詳述了他們解約的經過。
訊息一出,大家紛紛開始討論,並質疑起了浪胃仙的人品。
在合夥人的描述裡,她才是浪胃仙這個賬號的創始人。
浪胃仙也是在她的幫助帶領下才一炮而紅。
她們公司只有浪胃仙這一個網紅,所以她全部的心力都投入其中。
他們的分成方式也不同於一些藝人經紀公司。
浪胃仙本人就拿走七成的收益,其他人員只有三成。
浪胃仙走紅之後,親自招來了一位叫小蘭的員工。
合夥人雖然不認可,但浪胃仙喜歡這個小蘭,也就聽之任之了。
隨後就是浪胃仙和小蘭雙雙出走,新成立了公司。
還留下了很多沒有履行的直播合同和一堆爛攤子給合夥人。
浪胃仙還帶走了一些影像內容和攝影器材。
合夥人討要之後,浪胃仙還回來一個被格式化了的硬碟。
不僅如此,合夥人遣散並給了補償的員工,近期又重新被浪胃仙招募過去。
這些人還簽了一些協議,承諾一年內不會去浪胃仙那邊。
合夥人之所以拖了這麼久才發聲,是因為要處理和一些廠商的糾紛。
現如今,浪胃仙這個3000多萬粉絲的大號依舊處於停更的狀態。
而那一頭浪胃仙新開的賬號卻依舊忙著直播帶貨,賺得盆滿缽滿。
乍一看,合夥人好像確實委屈。
辛苦忙碌了半天,最後都為別人做了嫁衣裳。
可從公司運營的角度來說,她這一番言論就有賣慘的嫌疑。
作為一個在網紅公司裡工作過的人,類似的情況可以說是屢見不鮮。
一旦成名,很多網紅都會另起爐灶。
很多經紀公司為了防止藝人成名後出走,都會在簽約的時候定下鉅額的違約金。
同時也會有一套不那麼公平的收入分成。
先前工作過的那家公司,簽約藝人時就把分成方式寫得清清楚楚。
具體的細則很多,但算下來,基本是公司佔七八成,藝人只能拿到兩三成左右的收益。
之所以會出現這種情況,是因為很多網紅在走紅之前都是素人。
他們不懂運營,也沒有相關的渠道來宣傳自己。
只能掛靠在一些有流量渠道的公司來幫助自己成名。
成名之後,各種邀約和獵頭自然而然找上門。
有的人不願意賠付違約金,就等到合同期到了之後不再續約。
有的人因為找到了更大的平臺,有人替自己掏解約費,撕破臉也要出走。
不要怪人家出名了翻臉不認人,這都是人之常情。
對於那些沒有水花的小網紅,經紀公司什麼時候留過情面?
那些試播沒人氣的簽約者,哪一個不是分分鐘就被掃地出門?
經紀公司會簽約大量藝人,但真正能讓公司活下去的,無非就是那幾個名氣大的。
像浪胃仙這種全公司就一個藝人的公司,他一出走自然就徹底歇菜了。
即便合夥人說得再動情,把浪胃仙當做弟弟,也不過是糊弄一下看客。
當一個經紀公司給不了藝人更好地發展,別人哪怕只需要付出三成的收益也不樂意。
與其在你這裡做個員工,為什麼不自己去做個老闆?
只要浪胃仙離開時沒有違反法律法規,所有的道德綁架都是撕破臉潑髒水的行為。
不恰當的地方交給法律,發一些不痛不癢的話只會讓別人慶幸離開得夠早。
在合夥人的表述裡,浪胃仙他們拿走器材和刪除影片的點被吐槽得最多。
這事乍一看有點過分,卻實在經不起推敲。
作為一個千萬級別的網紅,買器材這點支出對於他來說微不足道。
至於那些留存的影片,浪胃仙都已經走了,即便留下來又有什麼用?
如果合同裡規定這一切屬於前公司,合夥人大可以去起訴浪胃仙。
既可以把損失追回來,產生的影響也肯定比自己賣慘要好得多。
公司裡就一個藝人都留不住,這種局面絕對不是單方面的原因。
且浪胃仙把3500萬粉絲的大號留給了公司,基本算得上淨身出戶。
即便如此,合夥人還是連發三個影片出來宣告。
這就更說明了,不是浪胃仙離不開你的公司,而是你的公司全靠浪胃仙撐著。
這些所謂的宣告,除了留不住你就毀掉你的戾氣,實在看不到什麼有價值的資訊。
大家都是成年人,就算是合夥人也不能光靠著情分維持公司運轉。
這個合夥人的這一系列發言,更讓人覺得她是個拎不清的老闆。
說到底,浪胃仙和這位合夥人不過就是合夥賺錢的關係。
大家出來工作就是為了賺錢,一直強調情分不如去談戀愛。
且浪胃仙這些年肯定幫公司賺到了很多錢,不然合夥人也不會把這個賬號當成一生的事業。
與其和已經出走的藝人爭論對錯,不如想想如何讓千萬級的賬號繼續發光。
究竟誰沒了誰不行,看看兩個號以後的狀況不就有了對錯。
成年人都很現實,下次籤合同時,記得寫清楚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