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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明明瑪莎拉蒂事件最終結果:只能和解

事件回顧:2019年7月3日晚上,譚明明醉酒後駕駛瑪莎拉蒂轎車連續和8輛車造成了剮蹭並逃逸。在逃逸過程中撞上了正常等待紅燈的一輛寶馬轎車,事故造成2人死亡,4人受傷!

譚明明瑪莎拉蒂事件最終結果:只能和解

網上最新論斷,家屬不要賠償,只要判決譚明明死。

現代社會之所以制定法律,就是要公平公正,不論家屬接受不接受和解,要不要賠償,法律都應該拿出自己的權威,儘快判決。

此案件我們不應該被譚明明有錢,炫富、品行不端,以及網路上有關譚家不吸取教訓,揚言:寧願花三千萬訴訟也不願賠一分錢等誤導。

更不應該一味地站在受害人的角度,不要錢,只要判死刑,醫藥費花了400多萬,又是買房又是借錢等行為誤導。現在社會不是殺人償命,一命抵一命的時代。

法律就應該依法定罪,不要摻雜無關因素,什麼坦白、立功、取得諒解等情節,就可從輕發落,這都是對法律的侮辱。

首先分析第一點:譚明明會判死刑嗎?此事件肯定是危害公共安全罪,我查了一下,危害公共安全罪,此案件符合,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危險駕駛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譚明明醉酒逃逸緻2人死亡,4人重傷,看起來性質特別惡劣,造成的社會影響大,但只有2人死亡,且並非主觀意願,故意撞人;佛曰:救一命勝造七級浮屠,法律就應該本著人權,依法定罪,譚明明雖然可惡,但不是罪大惡極;綜合分析譚明明不會判死刑。

既然判不了死刑,那就只能談賠償,錢沒有了可以重新賺,女兒沒有了不是那麼好生的,能開得起瑪莎拉蒂,就能賠償的起。

此案件事實清晰,譚明明判有期,該判陪多少錢就是賠多少,不應該考慮要不要賠償,要死刑;賠不賠,賠起賠不起等客觀原因。

開寶馬的家屬,也不是窮人,可是法律不分貧賤,事實已經發生,只能接受現實,儘快和解,讓死者安息,多要一些賠償,傷者好好養傷。

善有善因惡有惡果,加強子女教育,提高自身素質,加強道德修養,做一個守法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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