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娛樂/ 正文

73家影視機構聯名抵制侵權剪輯 “合理使用”還是“搬運”?如何治理?

73家影視機構聯名抵制侵權剪輯——

以“合理使用”為名牟利,“影視搬運”如何治理?

“精彩合集”“超前劇透”“電影解說”……“短影片追劇”成了一種時尚。以此為賣點的影視剪輯號充斥各大短影片平臺,由此也引發了二次創作合法性的爭議。

有關專家表示,面對智慧財產權侵權的新形態,如何確權、如何維權還不太清晰。各方利益角逐下,淨化短影片行業版權生態仍然任重道遠。

“切條”“搬運”大行其道

第46次《中國網際網路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國短影片使用者規模達8。73億。無數內容生產者撲入這片紅海,而剪輯影視影片以其素材易得、操作便捷成為不少入行者的首選。

記者開啟某短影片APP,影視區排行榜榜首便是一條對熱播劇《覺醒時代》的解說影片。該博主憑藉對多部大熱影視劇的二次創作,斬獲粉絲600多萬,躋身該網站2020年百大作者。

根據12426版權監測中心釋出的《2020中國網路短影片版權監測報告》,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在對4894件影視綜動漫類作品的監測中,共發現短影片疑似侵權連結1406。82萬條,電視劇單部作品短影片侵權量多達5991條。

記者在一家短影片網站檢索發現,使用者名稱中出現“影視剪輯”字眼的賬號有上百個,不少賬號在主頁宣告“原創剪輯 拒絕搬運”,而平臺給它們的標籤也是“影視領域創作者”。

記者發現,這些賬號釋出的內容大致分為幾類,一是壓縮劇情製作精華合集,二是提前劇透影片網站超前點播內容,三是以戲謔調侃的方式快速解說影視劇。

中央財經大學新聞系主任譚雲明分析稱,“到此一遊”式的短影片追劇,迎合了當下消費趨勢,有的短影片熱度甚至超過原作本身。但斷章取義的剪輯,破壞了影視劇的完整性和審美體驗。

北京雲嘉律師事務所律師、中國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趙佔領表示,著作權法規定了12種“合理使用”情形,包括為了介紹評論某一作品而適當引用,但是,不少影視搬運號經常以“合理使用”為名,行牟利之實。

流量變現渠道廣套路多

業內人士指出,影視剪輯號運營門檻低、變現渠道多、從業群體廣。當粉絲積聚到一定規模後,便可透過流量分成、廣告收益、使用者打賞、直播帶貨等方式實現盈利。這已經衍化出一條成熟的產業鏈。

記者調查發現,幾大短影片平臺的一些頭部賬號,還幹起了收徒教學的兼職,甚至直接在主頁標明“學習搬運請加微信”。

在一場授課直播中,面對學員“侵權怎麼辦”的擔心,某大V如此迴應:“循規蹈矩還想賺錢?”接著,他為學員列出漲粉後的幾種變現方式:賣手辦、動畫衍生品、影片網站會員、電影票、影視資源……而他自己的方式則是引流賣課,記者在他的線上店鋪中看到售價9。9元~99元不等的影片課程,內容包括影視剪輯零基礎教程、短影片快速漲粉文案、直播必備話術等。

另一位博主則在直播中表示,規避違規侵權是重要知識點。記者按提示私信博主回覆“學習”,進入他建立的“影視搬運免費學習群”中。當群成員達到500人,群主開始分享一些可以“巧妙”躲過審查的技術手段,隨後他表示可以提供現成素材,只需支付學費499元。

更直觀的收益來自短影片平臺的現金獎勵。某平臺“創作激勵計劃”規定,按照點贊等互動行為綜合計算使用者喜愛度,作為收益計算的首要衡量目標。具體實施中,老使用者總結其規律為“1000播放補貼3元”。該平臺相關負責人曾透露,創作者單日收益峰值超過3萬元。

對於這種模式,有網友表示:“在反抄襲監管不到位的情況下,用播放量換補貼,會助長侵權行為。”

淨化版權生態需多方合力

“熱劇維權難,冷劇沒動力。”一位影視行業從業者告訴記者,雖然影視搬運氾濫,但很多原創者沒有選擇維權,“對熱播劇來說,蹭流量的剪輯影片多如牛毛,調查取證耗時費力,維權成本過高,獲賠金額偏低;而對熱度不高的劇來說,侵權的短影片反而會帶來流量助其‘出圈’,是否維權成了一個尷尬的問題。”

趙佔領認為,平臺企業在一些侵權案例中難辭其咎。“平臺在坐享流量紅利的同時,也要擔負起保護版權的社會責任。首先,要建立行業公約,不能濫用流量激勵機制,錯誤引導使用者。其次,要完善監測體系,提高侵權監測準確率。第三,要有事後懲戒,接到權利人舉報,查有實據即對侵權賬號實行永久封禁。”

“目前,對侵權作品的認定仍存在模糊地帶,相關部門需評估後製定細則,為權利人提供暢通的維權渠道。”趙佔領說。

譚雲明認為,改善版權環境可考慮引入第三方機構。“例如中國音集協,作為唱片公司和KTV經營者的第三方,先從唱片公司獲得授權,再向加入協會的KTV經營者收取著作權許可使用費併發放許可。影視領域也可借鑑這一模式,引入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共識形成後,用的大膽用,原創也放心,雙方都沒有後顧之憂。”

法律層面,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將於6月1日正式生效,其中規定對侵權行為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以違法經營額1倍以上5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並將法定賠償額上限由5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業內人士認為,違法成本的提高,將有效約束明知故犯者。

此外,有關部門今年將組織開展“劍網2021”專項行動,加強對網路影片、音樂、文學等領域主要網路服務商的重點監管,強化對網路直播、自媒體等新業態的版權監管,鞏固版權治理成果,推動網際網路企業全面履行主體責任。(記者 陳曦)

相關文章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