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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陰陽和諧,萬事萬物才能生存發展

《道德經》第42章:“萬物負陰而抱陽,衝氣以為和。”

這句話的意思是,萬物揹負著陰,懷抱著陽,陰陽二氣互動作用生成和諧狀態。

老子認為,天地萬物皆由陰陽二氣和合而生。

只有陰陽和諧,萬事萬物才能生存發展

一般來說,凡是屬於陽的,都是劇烈運動著、外向、上升、溫熱、明亮,具有陽剛之氣;凡是屬於陰的,相對靜止、內斂、下降、寒冷、晦暗,具有陰柔之氣。這裡需要說明的是,不是陽氣就好,陰氣就不好,而是各有各的特性和作用。

在一個物體內部,也存在陰陽二氣。陰陽對立統一,相反相成,二者相互獨立存在而又不可分割。對立就是相對獨立,相互排斥;統一就是融合為一體。陰陽相合而成和氣,和諧共處,事物才能生存發展,萬物就是如此繁衍不絕,生生不息。

老子不僅指出了萬物“負陰而抱陽”的本質特徵,而且還指出了陰陽之間的理想狀態是二者平衡和諧。天地萬物之所以生成與存在,就是因為陰陽相互激盪,相互調和,最後達到平衡和諧狀態的結果。

儒家也認為,和諧是事物發展的內在原因。《中庸》:“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和諧是天地執行的基本法則,是通達之道,是天下人所遵從的原則。達中和的狀態,天地各在其位,各行其道,各得其所,各盡其性,萬事萬物就會蓬勃發展,欣欣向榮。

只有陰陽和諧,萬事萬物才能生存發展

其實,比老子、孔子早200多年前,周太史伯陽

就提出了相同的觀點。他說:“和實生物,同則不繼。”(《國語·鄭語》)和諧是指事物多樣性的統一,同是指同樣事物的疊加。和諧則萬物可以生長髮育,如果完全相同一致,則無法發展、繼續。

和諧,是事物的各方面的協調、均衡、合拍、統一,是一種不偏不倚的中和狀態。

在我國古代形成了“和”文化,和諧包括自然和諧、人與自然和諧、人與人和諧、人的自身和諧。

自然和諧,萬物才能生長,人類才能生存。假如自然不和諧,天崩地裂、海嘯地震、大旱不雨、洪水橫流,就會

五穀不生

,六畜不長,人類就無法生存。

人與自然和諧,就是人與自然共生,不去破壞自然,藍天白雲,青山綠水,自然才能給人類提供生存環境。老子提出了“道法自然”,人要遵循規律,順應自然;古人還提出了“天人合一”的宇宙觀。

只有陰陽和諧,萬事萬物才能生存發展

人與人和諧,就很少產生矛盾,不會互相殘殺,處處有戰爭,時時有恐怖,把地球搞得危機四伏,變成不適於人生存的地方。孔子提出了“和而不同”的價值觀和“和為貴”的處事觀。

人自身和諧,就一個人身體健康,沒有心理疾病,心靈平和淡定,身心安然。這樣,人與人、人與自然才能和平相處。如果滿腹戾氣,就會發洩,其他的人或物就會遭殃。

道德經新解

劉文秀,孫燕,孫蘭著

文學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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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諧思想,對中國人的思維方式、行為習慣都產生了巨大而深遠的影響。無論是王公貴胄還是黎民百姓,只有和氣為人,才合乎大道的規律要求,合乎大德。

一個家庭,“家和萬事興”;做生意,講究“和氣生財”;種莊稼,最好“和風順暢”“風調雨順”;發展事業,組織內部的成員要“和衷共濟”;管理政事,要做到“政通人和”;處理國際關係,要“協和萬邦”;人與人相處,要求 “和以處眾”;身體健康,要六脈調和。

只有陰陽和諧,萬事萬物才能生存發展

老子闡明瞭陰陽和合而生的觀點之後,接著說,“故物或損之而益,或益之而損。”世上事物有損必有益,有益必有損。

“損而益之”,就是不足了就要進行必要的補充;“益之而損”,就是太過強勢了就要折損它。二者都是打破了平衡和諧,就要進行內部調節,使它保持與對立面的平衡和諧。

老子這種陰陽平衡觀點,具體到我們的現實生活中,告訴我們為人

處世

切忌強勢,不走極端,不偏不倚,要懂得分寸,不過分追求盈滿,要適可而止。

老子說,“強梁入者,不得其死。”太過於強橫凌厲的人,最終不得善終。

只有陰陽和諧,萬事萬物才能生存發展

老子認為,保持平衡和諧,就要守柔守弱,自處低微,

人之所惡,惟孤、寡、不穀,而王公以為稱。

人們所厭惡“孤單”“寡和”“不圓滿”,而王公卻用它們作為自己的稱號,就是要警示自己不要太過於自滿。

老子告誡我們,做人要重和諧,不逞強,不霸道,這樣才能少樹敵,對人生才有極大的裨益。否則,就難以長久生存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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