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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廳突出“九堅持”加強調查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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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省司法廳出臺相關實施方案,明確“九堅持”,進一步加強調查研究工作,更好地服務決策、破解難題,推動司法行政工作高質量發展。

一是堅持正確方向。

堅決捍衛“兩個確立”,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確保調研工作保持正確政治方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聚焦群眾急難愁盼,使調研成果順應民意、符合實際。堅持問題導向,將發現和解決問題作為調查研究出發點和落腳點,增強靶向性、時效性。

二是堅持調研在先。

樹立把調查研究作為決策前置程式工作導向,做到不調研不決策、先調研後決策。出臺重要政策、作出重要部署、召開重要會議,應事先開展調研論證,並形成調研報告或說明調研情況,研究提出符合客觀實際和工作規律的新思路新舉措,確保各項決策部署更接地氣、更加務實。

三是堅持領導帶頭。

全面落實中央和省委關於領導幹部加強調研製度要求,廳主要領導親自抓調研、帶頭做調研,定期聽取情況彙報,推動問題解決。廳領導每年組織開展重點課題,提出對全域性或分管工作有重要指導作用的對策意見。領導幹部開展調查研究情況,作為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重要內容。

四是堅持計劃統籌。

按照“三個重要”體例組織各部門填報調研專案,側重圍繞年度司法行政重點工作任務,制定廳年度調研工作計劃,實施分類管理,提高調研質量和實效。鼓勵各部門結合實際開展多層次、多形式調研。

五是堅持融合聯動。

加強系統內調研工作聯動,對涉及“三個重要”內容的,主動邀請市縣司法行政人員參與調研,致力構建上下聯通、力量互補調研工作組織體系。加強司法行政機關與其他政法機關、黨政機關、大專院校、社會研究部門之間調查研究工作交流聯絡。組織司法行政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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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透過專題調研、課題論證、決策諮詢等形式,開展聯合調研活動。積極藉助社會專業調查研究力量,透過委託課題、購買服務等方式組織專業團隊開展專項調研。

六是堅持深入基層。

嚴格執行廳領導掛鉤基層聯絡點制度,選擇縣鄉一級單位作為調研聯絡點,每年安排不少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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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時間開展蹲點調研,加強日常溝通、定期走訪,基層聯絡點情況及時備案法治調研處。及時發現、總結基層經驗做法,調研發現基層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困難,提出對策建議,每年報送基層聯絡點調研情況報告,著力解決基層和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堅持“四不兩直”調研方式,開展不打招呼、一竿子到底隨機性調研。

七是堅持成果應用。

完善重大事項決策調研論證機制,將調研成果轉化為領導決策、促進工作、推進改革重要依據和參考,切實提高決策論證科學性。每年對調研報告進行選編彙總,適時安排成果交流。充分依託線上線下平臺,運用《法治江蘇》雜誌、司法行政內網、司法行政微信公眾號、資訊簡報等載體,釋出各級司法行政幹警理論研究和實務調研文章,積極向省委省政府、司法部、省委政法委推薦優秀調研成果。

八是堅持鼓勵激勵。

著眼提升幹部調研能力水平,定期舉辦調研工作培訓班(會),對調研業務骨幹人員進行系統培訓,將調研工作培訓納入新入職人員培訓、政治輪訓課程,不斷提升調研人員和司法行政幹警能力素質。每年組織評選系統優秀調研成果,對成績突出單位和個人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安排專項資金保障理論研究平臺建設、資助重點課題攻關、獎勵優秀成果。

九是堅持紀律要求。

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十項規定要求,改進調研報告文風,杜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不搞層層陪同、對等陪同,不搞超標準接待,嚴禁收受任何禮品和土特產。加強調研工作統籌安排,防止扎堆調研,最大限度減輕基層負擔,切實體現調研工作察實情、辦實事、求實效作用。

【來源:江蘇省司法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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