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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產品投保25元最高僅賠88元:盛極一時的航延險即將退場?

原標題:有產品投保25元最高僅賠88元: 盛極一時的航延險即將退場?

保險測評

21世紀經濟報道保險課題組本期選取支付寶APP上眾安線上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的“國內航班延誤險”和“國際航班延誤險”,以及航旅縱橫APP上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的“航班延誤險熱銷版”,進行專項測評。

雷雨季節,航班延誤已經成為“出差達人”的“家常便飯”。但是,曾經受到熱捧的航空延誤險在市面上已是寥寥無幾,多數“羊毛黨”已無利可圖。

21世紀經濟報道保險課題組本期選取支付寶APP上眾安線上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的“國內航班延誤險”和“國際航班延誤險”,以及航旅縱橫APP上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的“航班延誤險熱銷版”,進行專項測評。

航班取消導致的延誤是否賠付?

通常而言,在航班延誤險中,延誤時間以起飛時間為準,指被保險人計劃搭乘航班的原定起飛時間與該航班實際起飛時間的時間差。

眾安線上的國內航班延誤險最早生效時間為投保成功後的次日凌晨,這意味著對於當日航班,不可投保;眾安線上的國際航班延誤險最早生效時間為投保後的第三日零時;天安財險的航班延誤險熱銷版生效時間最遲不晚於被保險人計劃搭乘的航班起飛前24小時。

眾安線上的國內航延險延誤30-60分鐘賠付6元,延誤60-120分鐘賠付16元,延誤120分鐘賠付66元;以上賠付可累計,最高賠付88元;保費為25元。眾安線上的國際航班延誤險延誤180分鐘及以上賠付300元;保費為38元。

天安財險的航班延誤險熱銷款10元款,起飛延誤10分鐘-4小時(含),起賠1元,每增加延誤10分鐘(含)增加賠付1元;起飛延誤4-6小時(含),累計賠付50元;起飛延誤6小時以上,累計賠付100元;最高賠償限額100元為限。

天安財險的航班延誤險熱銷款28元款,起飛延誤10分鐘-4小時(含),起賠5元,每增加延誤10分鐘增加賠付2元;起飛延誤4-6小時(含),累計賠付200元;起飛延誤6小時以上,累計賠付400元;最高賠償限額400元為限。

在理賠服務上,航班延誤險要求真實乘機,航班達到延誤賠償標準即可觸發理賠,但亦列明除外責任。例如,眾安線上的“國內航班延誤險”和“國際航班延誤險”責任免除包括:被保險人非以乘客身份搭乘航班;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時,未實際辦理登機手續或因自身原因未實際登機的;被保險人預訂的航班於預定起飛時間前已經被宣告取消的;被保險人預訂機票時,已獲知可能導致其預訂搭乘的航班延誤或取消的情況或條件,包括但不限於一些情況。天安財險的“航班延誤險熱銷版”大抵相同。

此外,眾安線上的“國內航班延誤險”和“國際航班延誤險”保險條款的保險責任中表示:“投保人可選擇投保以下一項或全部保險保障。發生保險事故後,保險人在投保的保障範圍及對應的保險金額內承擔保險責任:(一)航班延誤,(二)航班取消。如投保人投保上述兩項保障的,則保險人按航班的最終狀態給予賠付。如同時涉及兩項保障內容的,則保險人按保險金額較高的一項予以賠付。”其中,在航班取消中表示:“被保險人搭乘保險合同載明的航班發生如下情形的,保險人按保險合同的約定給付保險金:1.航班在預定起飛時間後宣佈取消的;2.被保險人實際搭乘的航班在起飛後發生返航或備降的。”

不過,在支付寶上,眾安線上的“國內航班延誤險”的宣傳頁面有“航班取消不在承保範圍內”的提示。

天安財險的“航班延誤險熱銷版”保險責任中的“航班取消/返航/備降”表述為:“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原計劃搭乘的航班在預定起飛時間後被宣佈取消的或者搭乘的航班在起飛後返航或備降的,保險人按保險合同的約定給付保險金。”

但對於該產品,航旅縱橫上有“航班取消將自動為您退保。航空公司調整計劃起飛時間、航班經停、航班抵達延誤、航班取消、返航、備降導致的延誤不在本產品保障範圍內,不予賠付”的提示。

但在一些保險業內人士看來,這些規定並不矛盾。“通常以保險條款為準,再看保障責任和特約,特約是針對某些渠道進行的一些補充。”某財險公司人士稱。

另一位保險業內人士表示:“大部分取消都在起飛前通知,可能是預設。”

另一位財險公司非車險人士表示:“頁面的提示通常是傾向於更明確告知使用者產品和核心賣點或者風險點。”

航延險退場啟示錄

與此前相比,航空延誤險的保險條款並無過多變化,但對於其中一些條款始終存在不同聲音。

例如,北京嘉翰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蔣艾莉對21世紀經濟報道保險課題組表示,以乘機作為責任前提的確有保險公司自身的考量,但發生航班延誤時,被保險人面臨多種選擇:繼續等待起飛、退票且改乘其他航班、退票且取消行程。以乘機作為責任前提,在被保險人作出其他選擇時,雖然被保險人已因航班延誤造成損失,但這部分損失無法獲得理賠。此外,如果航班被取消,這個乘機前提也成了無法實現的要求。

蔣艾莉表示,部分航空延誤險將“被保險人在預訂航班或投保時就已經知道或合理推斷應該知道可能發生保險單載明的時間或更長時間延誤的情形的”,列為免責條款之一,這也值得商榷。保險合同是一種射幸合同,保險產品承保的風險是否發生應存在不確定性。除非被保險人在預訂航班時就明確知道航班延誤一定會發生,否則只要航班延誤的發生具有不確定性,即符合保險原理。

但保險公司的顧慮和慎重有其自身考量。過去一段時間,“航班延誤騙保”案件時有發生。實際上,保險公司在航空延誤險上的創新,反而令自己壓力不小,以至於紛紛退場或改變策略。

究其原因,慧擇副總裁宋號盛對21世紀經濟報道保險課題組表示,一是賠付率高。二是定額給付的賠付方式讓部分不法分子有利可圖,易引發風險;部分售票平臺、旅行社、航空公司等內部相關工作人員,能提前查到和預知航班延誤情況,引發道德風險惡意投保。三是賠付風險難以控制。保險公司無法獲得全面航班延誤資料,雷雨惡劣天氣的高頻延誤季節投保量大於低頻延誤季節投保量,導致難以控制賠付風險。

某財險公司非車險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保險課題組表示,目前,市面上的航空延誤險主要存在虧損問題。保險公司普遍認為,這類產品要在場景中與票搭售,而不能單獨售賣。目前,部分平臺的航空延誤險都有理賠代金券的情況出現,是平臺自主推出的類似“運營活動”的理賠方式。此前就有的航空延誤、航空意外組合險,風險是可控的。

宋號盛指出,在航空延誤險的策略上,慧擇的選擇是用更加清晰的數字化交易流程設計進行風險識別。例如,將產品方案組合設計、產品搭配銷售:將航班延誤險產品進行組合方案設計,結合旅行意外、航空意外等保障進行組合搭配銷售。從使用者需求和體驗出發,增加增值服務,比如,正在洽談引進一款“航意+增值服務(航延權益服務包)”的組合型產品,將延誤作為增值服務的啟動條件,當客戶搭乘的航班發生延誤,客戶會獲得專屬的增值服務(如提供機場貴賓廳的增值服務)。

航空延誤險亦為保險行業留下了寶貴的啟示和教訓,並不是所有的風險均適合透過保險機制轉嫁。

宋號盛坦言,在啟示上,保險公司應重視保險科技的投入,搭建數字化保險生態作業平臺,透過自身的演算法及大資料識別風險,結合掌握航班運營資料的三方平臺數據,進一步提升承保風控能力和理賠服務能力;在運營方面,可透過組合搭配和季節性銷售策略提高保險產品抗風險能力。在教訓上,保險產品的設計需要關注道德風險,應用科技手段識別風險、降低風險;產品運營能力需要加強,運營流程應更完善,避免漏洞存在,提升風控和理賠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運用數字手段提升保險行業風險控制水平已經是大勢所趨。2021年3月,銀保監會發布《關於做好2021年大資料反保險欺詐工作的通知》及《大資料反保險欺詐手冊》(2021版);2021年5月,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下發《關於召開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反保險欺詐專業委員會委員大會通訊會議的通知》,正式啟動反保險欺詐專業委員會常務委員換屆工作,並醞釀出臺三年工作規劃(2021-2023年)等。

(作者:李致鴻,李睿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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