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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物質?在婚姻裡,其實男人更物質、自私

女人物質?在婚姻裡,其實男人更物質、自私

大家好,我是會講故事的餘漫。

我們經常會聽到身邊的男人,或者看到網友討論“為什麼女人很物質”,丈母孃很物質,婚前一定要男人買房、買車?

尤其是在相親類節目《非誠勿擾》,一位叫馬諾的女孩子曾經說出過“寧願在寶馬車裡哭,也不願在腳踏車上笑”這句話,更是證明了女人的物質。

大家在討論女人物質的時候,似乎從來沒有人討論過——為什麼男人這麼物質、現實?

說真的,男人其實比女人更物質、更現實、更自私。

女人物質?在婚姻裡,其實男人更物質、自私

1、丈母孃說,娶我女兒可以,要有房有車,男人說對方太物質,天價彩禮騙婚

很多人都說,相親的時候,女方都會要求男有房有車,太物質了。還舉例說明,某某女的就是衝著對方的天價彩禮對的,才結婚沒有多久,就喊著要離婚,分走了男方一半家產,不是騙婚是什麼?

男人們紛紛站出來,喊不公平,憑什麼結婚一定要男人買房買車?我付的首付,憑什麼房產本本上要加上女方的名字?搞得女人嫁給男人,就是衝著對方的財產去的,否則的話,不要這些東西,連彩禮都別要,直接跟男的領證結婚得了,那才是“真愛”。

這個時候,特別想要糊對方一臉,什麼都不要就是真愛了?得了吧,等女人發現男人沒有經濟能力養家的時候,又會吐槽女人眼瘸,誰讓她找了一個沒本事的男人了吧?

有房有車意味著男方經濟實力不錯,未來自己的女兒嫁過去,不用太辛苦。做為父母,自己的女兒嬌養著長大,沒有人願意讓自己的孩子嫁過去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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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說當老公養不起家的時候,女人應該這樣做,大家吐槽她眼瘸,嫁了一個沒本事的男人

我之前寫過一篇文章,大意是講當一個三十歲的女人,發現老公掙的錢不足養家的時候,她需要透過哪些“開源節流”的途徑養家時,立馬就有人冒出來說:嫁了一個連家都養不起的男人,女人眼瘸自找的。

捂臉,這下子怎麼不第一反應,女人不物質了,嫁給了“愛情”了?反到是說人家傻,就算不能找個有錢一點的,也該找一個能夠養家的。首先問一句:你們覺得男人要賺多少錢才能夠養家?

告訴你,在杭州地區,夫妻雙方收入上萬,養家都備感壓力,要按這種演算法,那大部分杭州男的都屬於“養不起家”的型別。某同事他們一家三口的房租就是四千多,去掉了一個人的工資,另一個人工資僅維持家庭的日常正常開支,還包括孩子上學的各種費用,過得緊巴巴的。

這還只是一個孩子,更不要說那種生二胎的,夫妻二人上班賺錢都感覺壓力,要是一個男人他需要多少收入,才能夠滿足家庭開銷?做為男人,好好自己捫心自問一下,有幾個人月收入上萬的?如果是北上廣地區,估計月薪上萬都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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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男人說想要經濟上AA制,女人說可以,家務、孩子、孝敬父母也要AA制,被諷懶女人嫁不出去

女人真的很難辦,當自己的老媽要求未來的老公有車有房時,被指太物質;當自己不得不努力工作,幫助另一半一起承擔經濟壓力的時候,又會被說沒眼花,找了一個連家都養不起的男人。如果是這樣就算了,還有人理所當然的要求女人在經濟上AA制,貸款買房,首付AA制,房貸兩個分擔,AA制。

自己有工作,骨氣比較硬的女人說:可以呀,首付、房貸AA制可以,那麼做家務、照顧小孩子、孝敬老人,我們是不是也應該AA制?下班回來,我做飯,你洗碗;我晾衣服,你拖地;我輔導小孩子做作業,你陪小孩子玩親子游戲;縫年過節,你給我爸媽包紅包,我給你爸媽包紅包……

男人一聽,又不幹了,站出來說:這怎麼行,幹家務、照顧孩子,不是女人的工作嗎?我只要負責賺錢就算了,家裡所有的事情,你全部操辦。那種自覺在外面賺了點錢,就回來什麼也不做的懶女人,小心以後嫁不出去。

這個時候,女人大概只想嘆息了,怪自己“眼瘸”,找了一個跟自己斤斤計較的男人。早知道這樣,當初還不如自己一直單身,一個人吃飽全家不餓,還不用幹那麼多家務,安逸。但要知道,女人若不願意結婚,會被扣上各種各樣的帽子,這個我們以後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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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據說買房的女人嫁不出去,因為她婚後會用夫妻共同財產支付房貸

不知道什麼時候,興起了女人買房的熱潮,或許是為了想要證明自己不物質,也或者是因為攀高的離婚率帶來的不安全感,亦或者只是想要擁有一個屬於自己的房子,感覺更安心一點,不管是什麼原因,一些有經濟能力的女人開始買房,這是不爭的事實。

就連我身邊的女性朋友,也在諮詢單身公寓的房價,計算著自己需要付多少首付,以目前的工資還不還得起房貸。當女人覺得自己婚前已買房,應該會成為相親市場上的加分,卻不想男人比女人更清醒,不一定這樣看。

部分想得看的男人或許會覺得,女方買了房好呀,這證明對方有經濟實力,以後兩個人結了婚,自己買不買房都有地方住不說,等孩子大了,那房子不用說是兩個人孩子的,又不會便宜外人。但也有想不開的,覺得不公平——婚前買的房,那豈不是跟我沒關係?不用說,女的絕對不會在房產本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可是婚後還房貸的可是夫妻倆共有的財產,用的可是我倆的錢,我豈不是虧了?

這個時候,我真的很想問一句:那種婚前買房的男人,女人是不是就不要嫁過去了?因為首付是男的付的,而還房貸是夫妻共同財產?做為老婆,女人是不是應該計較一下?

個人覺得,那種想要買房,自己有能力買房的女人,想買就買。至於未來另一伴會不高興,關老孃屁事。能為這種事不高不的,實屬三觀不合,就算現在不買,以後婚姻中也多是不如意之處,還不如單身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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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據說家裡有礦的獨生女想要做婚前公證,男友憤怒反對,表示傷自尊

還有一種情況,會讓女人特別想要吐血。那就是那種家時有礦的獨生女,想要做婚前公證,表示自己若是發生意外,婚前財產由在世的父母和已經出生的孩子繼承。男人很不高興,立馬站出來反對,表示傷自尊了。我娶你,又不是為了你們家的財產,你這樣搞,搞得我好像貪你們家東西是的。

可是,若是真的不貪,不應該更高興的表示:老婆,你就應該這樣做,我支援你。我娶你,又不是為了你們家這點東西,本來就是你父母打拼一輩子賺的,我跟著你享福,住著、吃著就不錯了,歸屬權還是歸岳父岳母和我們未來的孩子吧,你也安心一些。

若真的不巧遇上了那種不同意,鬧來鬧去,說你要公證,就不肯結婚,到處訴委屈的男朋友,我覺得女方可以直接“分手”了,及時止損。還沒結婚,就開始打你的主意,等結婚了可就兩說了。再說得光明磊落,永遠都沒有做的來得實際。

不過這種家裡有礦的獨生女,只要腦子有坑,大概也不選擇一個門不當育不對的鳳凰男吧,旗鼓相當是最理想的狀態。你有,我也有,大家彼此不貪,互相坦蕩。

細細討論起來,是不是發現,其實很多時候,男人比女人更物質、自私?你什麼也沒有,就要求對方有車有房,對方嫌棄你物質;你什麼都有了,房車不缺,只是想要做一個公證,對方又嫌棄你傷自尊了。

其實說到底,也不過是千百年來的男尊女卑思想,男人被女人寵壞了罷了。

當女人有了經濟實力,開始想要站起來,腰板硬一點的時候,有些底氣不那麼足的男人就開始各種不爽了,挑剔來挑剔去,從來不會從自己身上找原因。我的建議就是,如果不巧遇到這種“三觀不合”的男人,還不如不要,寧缺勿濫。運氣好的,遇到一個剛剛好的男人,不早不晚,攜手白頭;而運氣不好的,頂多就是單身一輩子。

可要是為了結婚而結婚,隨便找一個男人就結了,那麼最壞的結果可不是“單身一輩子”,而是還不如就當只單身狗。當你幸福的時候,生活可以過成童話故事;當你不幸的時候,對於別人來說不過是一個故事,對於你自己來說卻是一場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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