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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女兒的養老條件:“家務AA,錢歸我媽管,不許再打我媽”

故事:女兒的養老條件:“家務AA,錢歸我媽管,不許再打我媽”

李阿姨今年45歲,她是家裡的老大,下面還有兩個弟弟,一個妹妹,自從出生的那一刻起,也就註定要擔負起家裡的責任,為自己的父母分憂,必須要照顧底下的弟弟和妹妹。

那個時候她們家裡的經濟條件也並不算是特別好,讀到小學之後,就沒有再上初中,因為家裡也不允許她繼續上學了,無奈之下,也只能輟學。當時的她只有十幾歲而已,對於其他十幾歲的小姑娘而言,還在學校過著無憂無慮的生活,回到家有父母寵愛著。

而對於李阿姨來說,十幾歲已經輟學,在家裡幫父母幹活了,等到她20歲左右的時候,她的父母便讓她選擇嫁人,在結婚之前,和自己的丈夫只見了三次面,兩個人認識還沒有半年時間,沒有任何感情基礎,根本就不熟悉,就這樣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故事:女兒的養老條件:“家務AA,錢歸我媽管,不許再打我媽”

李阿姨剛開始和丈夫結婚的時候,兩個人的感情還算是不錯,爺爺奶奶對李阿姨的態度也還可以。畢竟為了能夠把李阿姨娶回家,他們家裡人花了非常多的成本,但是兩個人自從結婚之後,第3年因為出生了一個孩子,這個孩子是一個女孩。

那個時候李阿姨的婆家特別重男輕女,看到自己的兒媳婦,生了一個女孩之後,婆家對李阿姨的態度發生了非常大的變化,李阿姨在婆家的地位也下降的很快。最終的原因就是由於李阿姨生了一個女兒,她的婆婆本身想要一個孫子,為他們家裡傳宗接代。

誰知李阿姨卻生下了一個女兒,婆婆看到這種情況之後,對她不理不睬,甚至也不願意伺候她坐月子。李阿姨的女兒叫李榮,丈夫看到自己的媳婦生了一個女兒之後,就想把這個女兒送給別人,但是李阿姨怎麼也不願意。

因為這畢竟是自己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雖然是女兒,也是自己的親生閨女,又怎麼忍心把閨女送給別人呢?後來李阿姨懷了三次孕,沒有保住,身子也徹底傷了,再也沒有辦法生孩子了,也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李阿姨的公公婆婆看她就更加不順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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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榮4歲的時候,丈夫的兄弟媳婦兒生了一個兒子,公婆看到這種情況之後,把老家裡的兩套房子賣掉,把大兒子一家三口全部趕了出去,把所有的錢都給自己這個小兒子家了。李阿姨的丈夫看到這種情況之後,特別生氣,把所有的氣都撒在了自己老婆的身上。

感覺是老婆的肚子不爭氣,所以,才導致自己的父母如此偏袒兄弟。那個時候,李榮也特別好奇,既然爸爸那麼不喜歡女兒和李阿姨,那麼,為什麼兩個人不離婚呢,非要折磨這母女倆。

長大之後,李榮也發現爸爸不和媽媽離婚的原因無非是這兩點,首先就是當時李阿姨的老公覺得一點都不划算,畢竟自己花了那麼多的錢,把李阿姨娶回了家,連個兒子都沒有生下來,就這樣離婚,心裡特別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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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也就是自身沒有本事,根本就沒有能力再娶第2個老婆,有李阿姨在,雖然兩個人沒有兒子,只不過,就當李阿姨是免費的保姆了。轉眼間李榮長大了,剛開始在評價自己父親的時候,語氣聽起來就特別不尊重。

當時有很多人都在指責李榮是一個不孝女,但是李榮卻說:“如果不是看在他把我養大的份上,我都不願意叫他一聲爸爸,從小到大,他不是打我媽,就是看我不順眼,打了我媽多少次了,或許連他自己都數不清了。”

後來李阿姨的丈夫失業了,回到家之後,每天就是喝酒打牌,這讓李阿姨實在忍受不下去了。

李阿姨就對自己的丈夫說:“你能不能不要在家裡喝酒打牌了,失業了不要緊,為什麼不出去再找一份工作,這樣我們家裡也能過得好一點,雖然現在我也有工作,但是我的這些工資還不夠我們一家三口花的,你如果再這樣頹廢下去,我們家裡要喝西北風了。”

當時,李阿姨的老公聽到老婆這樣說自己之後,再也忍不住心中的怒火,便對李阿姨又打又罵。李榮看到這種情況之後,立馬去阻止爸爸:“你還配當我的爸爸嗎?我媽媽在外面辛辛苦苦的工作,賺著錢、養著家,主要是我媽發了工資之後,下班立馬就會給你,一言不合你就打她,說真的,如果你不是我爸爸,我真的不願意給你養老。”

故事:女兒的養老條件:“家務AA,錢歸我媽管,不許再打我媽”

後來李榮也結婚了,看到自己的爸爸還在打媽媽,媽媽在家裡過著生不如死的生活,便對爸爸提出了條件。女兒養老的條件有三個:家務活AA制,家裡的錢全部歸我媽管,以後不許再動我媽一根手指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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