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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檔案有啥用,國企離職後,只有一份離職證明,正常嗎?

導讀:

國企職工辭職以後,只有一份離職證明,合理嗎?作為國有企業的人事,現就我多年人事檔案管理工作經驗以及身邊其他國有企業的人事檔案管理模式,回答您的問題。

人事檔案有啥用,國企離職後,只有一份離職證明,正常嗎?

首先:人事檔案裡不應只放離職證明

那麼,一份完整的人事檔案應包括哪些內容呢,別急,在這之前,先了解一下人事檔案的概念和作用:

1.人事檔案的概念。

它是組織人事等部門在招聘、調配、培訓、考核、培養、選拔、任用、獎懲、善後等活動中形成的有關職個人經歷、政治思想、業務技術水平、工作表現以及工作變動等情況的檔案材料。也是是個人身份、學歷、資歷等方面的證據,與個人工資待遇、社會勞動保障、組織關係緊密掛鉤,具有法律效用,是記載人生軌跡的重要依據。

2.人事檔案的作用。

考核依據作用;歷史證明作用;能力修為認定作用;人事資訊儲備作用等。

明白了概念和作用以後,咱們來了解一下人事檔案几個

1.法律制度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企業職工檔案管理規定》( 勞力字〔1992〕33號)和《幹部檔案工作條例》。上述檔案對企業職工檔案管理部門的職責:企業職工檔案的內容和分類:企業職工檔案的保管等內容都進行了明確的要求。

2.人事檔案管理分類。

一般來說,人事檔案管理將公司人員可細分為:領導人員(俗稱幹部)、一般管理和專業技術人員、技能人員(工人)。

3.人事檔案內容分類。

無論是哪類人員,人事檔案的構成總體上是一致的。具體可分為十大類,每一個大類裡面又分成很多小類。具體如下:

人事檔案有啥用,國企離職後,只有一份離職證明,正常嗎?

也就是說,一本完整的人事檔案,應由上述十大類材料構成。具體有哪些內容呢,我挑主要的給您列舉一下:

1。職工履歷表、簡歷表、各類一般性登記表;

2。自傳和屬於自傳性質的材料;

3。考察、考核工作中形成的材料:民主評議幹部的綜合材料、組織審定的考察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材料、鑑定材料、後備幹部登記表(提拔使用後歸檔);

4。教育培訓登記表、學習成績表、畢業生登記表、授予學位材料、學歷證明書、培訓結業成績登記表、學習鑑定材料、學院思想總結等;

5。技術職稱評審、技術職務聘任材料: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考試成績合格登記表、任職資格申報表、聘任技術職務申報表等;

6。發明創造、科研成果鑑定材料:著作和重要刊物上發表的獲獎論文目錄材料;

7。政審材料:調查報告、審查結論、上級批覆、本人對結論的意見、檢查交代或情況說明材料、作為結論的調查說明材料、證據材料、甄別複查結論、有關依據性材料等;

8。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國籍、入黨入團時間、參加工作時間、個人申請書、組織審查報告和依據性材料等;

9。黨團組織材料:入黨申請書、志願書、預備黨員轉正申請書及有關政審綜合材料、組織考察材料、黨員登記表、民主評議材料及相關依據性材料、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組織意見、退黨材料、入團志願書、申請書、團員登記表、退團材料、加入民主黨派材料等;

10。表彰材料: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有突出貢獻者、國家科技獎(國家發明獎、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優秀黨務工作者、優秀黨團員等專案的呈報表、審批表、先進事蹟材料、登記表、立功受獎嘉獎通報表揚材料等;

11。紀律檢查、監察、司法機構和行政管理部門查處違法亂紀材料:處分決定、免於處分意見、上級批覆、核實調查材料、本人檢查交待材料、本人對處分的意見、撤銷處分的材料、通報批評材料、法院判決書、複查甄別報告等;

12。幹部任免審批表、幹部調動鑑定書、組織審定的表現情況材料、考察材料、公務員過渡登記表、軍隊轉業幹部審批表、授予軍(警)銜審批表、轉業鑑定、定級定工資材料、退休審批材料;

13。考試錄用職工和聘用職工材料:報考登記表、錄用審批表、考察材料、聘用審批表、合同書、政審結論、有關證明材料、考核材料、續聘解聘審批表、辭職審批表;

14。工資待遇材料:轉正定級審批表、工資變動審批表和登記表、提職晉級及獎勵工資審批表、專家特殊津貼呈報表、待遇問題審批材料及批覆材料;

15。因公出國審批表、備案表、國外工作情況鑑定材料、因私出國審批表;

16。黨代會、人代會、政協會議、職工代表大會、民主黨派代表大會等會議代表材料;

17。健康檢查和處理工傷事故中形成的材料:體檢表、工傷致殘診斷書、確定致殘等級材料、新錄用職工體檢表;

18。喪失材料:訃告、悼詞、生平、報紙報道訊息、非正常死亡調查材料及依據性材料。

人事檔案有啥用,國企離職後,只有一份離職證明,正常嗎?

那麼,人事檔案歸檔有哪些要求呢?

一般來講:凡是歸檔的人事檔案材料必須是辦理完畢的正式檔案,應保證其齊全完整,手續完備。歸檔材料一般應該是原件,特殊情況存入複製件的,應註明原件保管單位,並另鈐章證明。歸檔的材料要註明職工所在部門,不符合要求的檔案不得歸檔。

以上是需要歸檔的人事材料以及歸檔要求,那麼有哪些是不需要進行歸檔的材料呢?

無需歸檔的檔案材料有很多,包括但不僅限於一下材料:

1。經過甄別後屬於文書檔案、訴訟檔案等其他檔案的材料;

2。重份材料;(一般不得超過三份);

3。屬於個人儲存的材料:如獨生子女證、個人日記、私人信件及個人所獲得的獎狀、獎章、證書等;

4。不真實的材料;

5。手續不全的材料;(補齊手續後才能歸檔)

6。人事工作材料;(屬於機構公務檔案)等等。

知道了哪些是歸檔的,哪些是不歸檔的檔案,那麼利用反證法,可以推出,國企辭職後檔案裡只放了離職證明是不夠的!

原則上一份人事檔案除了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也就是俗稱的離職證明以外,至少應包括以下材料: 簡單來講,即能夠證明您“三齡、兩歷、一身份”的檔案材料都應裝入檔案。

1.“三齡”。

即年齡、工齡、黨齡。對應的人事檔案材料包括但不僅限於: 招工(錄用)備案材料、報到證等、如果您是中共黨員,一般應有政審材料和入黨申請書等材料。

2.“兩歷”。

即工作經歷和學習經歷。對應的人事檔案材料包括但不僅限於:職工(幹部)履歷表、培訓材料、職稱材料、考核材料、勞動合同材料;學生檔案材料,如:畢業生登記表、授予學位材料、學歷證明書等。

3.“一身份”。

即幹部身份,對應的人事檔案材料包括但不僅限於:選人用人的考察材料、任免材料、幹部年度考核登記表等材料。

人事檔案有啥用,國企離職後,只有一份離職證明,正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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