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憶往事·乞丐

憶往事·乞丐

文 | 短文學使用者8395

解放前,鄉下經常見到乞丐,人們稱呼“叫花子”、“討米的”,沒有人叫“乞丐”這麼高雅的名字。

那時的乞丐幾乎都這般模樣:衣衫襤褸,蓬頭垢面,帶著三件行頭:缽、袋、棍,垂頭喪氣地走向認為有米可討的人家。他們絕不是有意這副裝扮,而實在是沒有辦法。家裡窮得巴墊子(窮得沒法再窮了),萬般無奈才走出這一步。

缽是裝飯的,筷子不用帶,隨便掰兩條樹枝就成。袋裝米,棍用來趕狗。鄉下家家養狗,連它們也欺侮窮人,看見穿得破爛的叫得更兇。到了主人家門口,可憐巴巴地依偎在門角,豎好棍子,伸出瓦缽,反反覆覆地央求主人“積個德呀,討點打發”。直得到施捨才離開。

鄉下人心地善良,不論家境好壞,多少都會給點。只有極個別的缺德鬼,任他們低三下四苦苦哀求,就是不給,以此取樂。碰上這樣狠心腸的人,叫花子無可奈何只得忍氣吞聲,向另一戶人家走去。

這就是當年家鄉乞丐的真實寫照。

我見過的眾多乞丐中,最淒涼的是一個癱子男人。他下半身不能動彈,以屁股為支撐,藉助手的力量,一步一步挪動著。身上穿的破爛不堪,已是深秋時節,還穿著幾件單衣,一條剛過膝蓋的單褲。那一身衣服,補丁摞著補丁,原來是啥布料完全看不出來。有的破洞還沒補上,爛布片就那樣懸著,漏出皮肉。腳上一雙爛布鞋,不知穿了多少年,大腳趾露在外面。院子的人可憐他,讓他在大門外那個類似陽臺的地方住了幾天。所謂“床”實際是個窩,用稻草和松毛鋪成,不知從哪裡找了床破棉被,派人定時送飯菜給他。他千多謝,萬多謝,慶幸自己遇到了這麼好的人。

幾天之後,他不想走也得走了,屁股一撅一撅地挪動著離開了大院,不知去了哪裡。

還有一個挑著嬰兒的瞎子,可憐至極。他自己說是男人,孩子是撿來的,但圍觀的眾人中有人悄悄說是女的。同樣,一切破破爛爛,瘦削的臉上象抹上了一層灰,似乎從來沒曾清洗過。他除了討點米、飯外,還乞求好心人給嬰兒一點米湯、紅糖等物。這叫花子在院子裡呆了好一會,他和嬰兒都吃飽喝足了,又得了些米、豆,然後一手扶著擔挑,另一手用棍子探路,小心翼翼地走了。大家望著他的背影,唏噓不已。不管他是男是女,落到這般田地,怎麼養得活孩子?!

一九四九年七月,家鄉解放。隨著勝利的鐘聲,乞丐們象風吹一樣,一下子全不見了。

回想往日家鄉的叫花子,對比今天廣州街頭的乞討人員,真是天壤之別。要不是他們面前放著裝錢的碗,鋪著求助的紙,誰能看得出誰是乞丐?論穿著有的比自己光鮮許多。確切地說,他們才配“乞丐”這個稱呼。所謂“討米的”“要飯的”早已過時,他們根本不討米,不討飯,只討錢。時代不同了,乞丐也“與時俱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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