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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費加計扣除中的這些 “坑”,你踩過嗎 ?

近日,某企業會計就研發活動中的某些費用是否可以享受研發費加計扣除這一問題諮詢小編:

問題1:研發場所的房屋租金和房屋折舊是否可以計入研發費加計扣除的直接投入費用?

答:不可以。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範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0號)文第二條規定:“指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用於中間試驗和產品試製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製造費,不構成固定資產的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製產品的檢驗費;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裝置的執行維護、調整、檢驗、維修等費用,以及透過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裝置租賃費。”顯然,這其中不包括房屋租金和房屋折舊費。

問題2:職工福利費是否可以計入人員人工費用享受研發費加計扣除政策?

答:職工福利費用不可以計入人員人工費用,但可以按其他相關費用計入研發費加計扣除。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範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0號)文第一條規定:“人員人工費用是指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

第六條規定:“其他相關費用是指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如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專家諮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研發成果的檢索、分析、評議、論證、鑑定、評審、評估、驗收費用,智慧財產權的申請費、註冊費、代理費,差旅費、會議費,職工福利費、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此類費用總額不得超過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10%。”可見,職工福利費可以按其他相關費用計入研發費加計扣除。

問題3:失敗的研發活動所發生的研發費是否可以享受稅前加計扣除政策?

答:可以。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範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40號)第七條第四項規定:失敗的研發活動所發生的研發費用可享受稅前加計扣除政策。

研發活動具有一定的風險和不可預測性,既可能成功也可能失敗,政策是對研發活動予以鼓勵,並非單純強調結果;失敗的研發活動也並不是毫無價值的,在一般情況下的“失敗”是指沒有取得預期的結果,但可以取得其他有價值的成果;許多研發專案的執行是跨年度的,在研發專案執行當年,其發生的研發費用就可以享受加計扣除,不是在專案執行完成並取得最終結果以後才申請加計扣除,在享受加計扣除時實際無法預知研發成果,如強調研發成功才能加計扣除,將極大的增加企業享受優惠的成本,降低政策激勵的有效性。

研發費加計扣除中的這些 “坑”,你踩過嗎 ?

研發費用你都歸集全了嗎?

研發費用你都歸集對了嗎?

人工燃料動力、折舊等如何分攤?

到底該留哪些資料備查?

備查資料真的經得起查嗎?

……

研發費加計扣除是一個容易被忽視的節稅利器,企業會計實務中研發費應如何歸集與申報?

面對新一年的研發費加計扣除,我們於3月3日下午3點整,由劉星宇老師給大家帶來《研發費加計扣除與高新研發費政策》直播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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