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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動了我的房子 房屋公攤面積該如何計算?

每天的生活很有規律:上午一副沒睡醒的樣子,下午一副睡不醒的樣子,晚上一副打雞血的樣子!正如買房,沒錢買房的時候,一副快要死的樣子,存夠錢買房的時候,一副打雞血的樣子,存夠錢發現房價漲了的時候,一副撒手人寰的樣子……

當然了,買房可不是存夠錢就能買的,學問還是多的,其中比較受關注的一個問題就是公攤面積的問題,很多人都會花了100平方米的錢,買到的卻是80平方米的房子,這個,呃……下面就來說說吧!免學費又能學習“先進”知識,各位不妨讀一讀!

商品房的銷售面積即為購房者所購買的套內或單元內建築面積(以下簡稱套內建築面積)與應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之和。

這句話有點長,花了好長一口氣才讀完,細細品味一下,說白了就是你得多花些錢在公攤面積上!

生活是不易的,房價是很貴滴,勒緊褲腰帶過日子吧!

關於房屋公用建築面積分攤3大規則

一、商品房公用建築面積的分攤以幢為單位。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為本幢內的公用建築面積,與本幢不相連的公用建築面積不得分攤到本幢房屋內。

二、為整幢商品房服務的公用建築面積,由該幢樓各套商品房分攤;為區域性範圍服務的公用建築面積,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攤。多次分攤公用建築面積的,分別計算分攤係數。各套商品房應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為各次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之和。

三、公用建築面積分攤後,不劃分各套商品房攤得建築面積的具體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佔或改變原設計的使用功能。

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裝置間、公共門廳和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以及其他功能上為整棟建築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築面積;

2、套(單元)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牆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凡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等,不應計入公用建築面積部分,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計入公用建築面積。

不應入的公用建築空間:

1、倉庫、機動車庫、非機動車庫、車道、供暖鍋爐等,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單獨具備使用功能的獨立使用空間。

2、售房單位自營、自用的房屋。

3、為多幢房屋服務的警衛室、管理(包括物業管理)用房。

4、對於半地下室,不論採光井的結構如何,都不計入建築面積。

提示:

1。簽訂合同時應明確約定公攤的具體專案。

2。售房單位在預售商品房前,應向商品房預售管理部門提交預售商品房的面積測量報告。預售商品房設計方案變更涉及預售房屋面積的,應重新提交面積測量報告。售房單位在銷(預)售商品房時,在銷(預)售合同(含補充協議)中應明確商品房銷售面積、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及公用建築部位。

3。其他購房人受益的其他非經營性用房,需要進行分攤的,應在銷(預)售合同中寫明房屋名稱、需分攤的總建築面積。

是誰動了我的房子 房屋公攤面積該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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