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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在威縣一工地摔成七級傷殘,人社局出面化解糾紛!

建立良好溝通  高效化解糾紛

某,2020年8月18日上午在我縣某住在小區工地幹活時從三樓墜落摔傷。事後,李某的近親屬為其提出了工傷認定申請。經邢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法認定其為工傷。經勞動能力鑑定為七級傷殘,停工留薪期12個月。

2021年10月5 日,李某向我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要求該小區承建單位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向其支付醫療費及相關工傷待遇。仲裁委依法受理後及時向被申請人送達了應訴通知書和舉證通知書。被申請人的專案經理在領取應訴通知書時表示,其單位對李某的工傷認定及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均無異議。其單位透過專案參保的方式為該專案的大多數工人參加了工傷保險,因李某上班時間短還沒來得及加上他的名字。因為李某受傷程度比較嚴重,其申請的金額較大,專案經理需要向公司領導請示。仍希望仲裁委進行居中調解。仲裁委工作人員及時向申請人傳達了被申請人的調解意向,申請人表示也願意調解。

在調解過程中,被申請人的代理人提出其單位認為申請人的要求過高,希望仲裁庭向申請人再做工作使其多一點讓步。仲裁員向被申請人的代理人詳細列明瞭申請人仲裁請求事項、法律依據以及計算出的具體金額,告知其申請人的仲裁要求依據法律及相關規定並無不合理部分。接著向被申請人的代理人介紹了申請人家庭狀況。申請人家庭經濟比較困難,上有年邁的奶奶和父親,且無配偶扶持,也沒有兄弟姐妹幫襯,作為家裡唯一的勞動力遭受這麼嚴重的事故,其以後的生活必將面臨更大的困難,希望被申請人代理人向公司領導傳達一下。如若本案調解不成,那麼裁決的數額將更高,即便是被申請人不服裁決再訴訟,也只是徒增麻煩。倘若最終透過法院強制執行,執行費也是由被執行人承擔的。最終被申請人單位表示十分同情李某及其家人所遭受的創傷,並願意按照申請人主張的四十萬元支付。

近年來,針對農民工維權舉證難,往往要反覆往返於行政、仲裁、訴訟等多個程式,以及執行難、無財產可執行等一系列問題,人社局不斷加大案外調解和庭前調解力度,致力於探索更加快捷、有效的勞動爭議化解途徑。本案的被申請人單位在我縣承建了多個建築專案,在此之前曾受理過農民工與該公司的工傷賠償案件。在以往的案件處理中一直注重調解優先,被申請人單位對我仲裁委也比較信任,建立了良好的溝通,這也是本案調解成功的重要條件。

李某在威縣一工地摔成七級傷殘,人社局出面化解糾紛!

文章來源:威縣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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